招标
中建五局三公司钢构科技公司深圳鹏新旭集成电路生产基地钢结构项目围护劳务安装招标任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2/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建五局三公司钢构科技公司深圳鹏新旭集成电路生产基地钢结构项目围护劳务安装招标任务
项 目 | 说 明 | |
1.工程概况 | ||
1.1工程名称 | 深圳鹏新旭集成电路生产基地钢结构项目 | |
1.2建设地点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北临锦绣西路,南林启六路,西 侧为丹锦路,东侧为荔景北路。 | |
1.3工程规模 | 本工程钢结构工程主要包含 FAB1、FAB2 厂房;连廊、室外管架以及危险品库,甲类库,原材料库,硅烷站,特气站等零星小单体库等 | |
1.4总高度 | FAB1、FAB2厂房高度为42.85m;其他零星单体详图纸 | |
1.5层数 | FAB1、FAB2 厂房 4 层;其他零星单体详图纸 | |
1.6结构 | FAB1、FAB2 厂房:钢筋混凝土框架+钢桁架; 其他零星单体: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 |
2.招标范围 | ①本次招标范围为FAB2厂房屋面、墙面围护,原材料库屋面围护,包含檩条、压型单板、金属岩棉夹芯板、岩棉板、TPO防水卷材等围护结构安装,具体招标内容详报价清单。 | |
3.合格的投标人 | ①投标人已通过招标人的审查; ②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日程安排 | ||
4.1领取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评审完毕后,由招标方电话通知投标单位登录https://www.yzw.cn/网址,点击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本次招标公告并签收招标文件。 | |
4.2查看技术资料及现场踏勘 |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考虑现场情况 | |
4.3招标答疑及回复 | 收到招标文件后,递交投标文件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的形式发至 2869730435@qq.com 邮箱,招标人在收到答疑一天内进行回复至各入围投标单位。 | |
4.4递交投标文件 | 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人电话或信息通知为准 | |
4.5开标时间 | 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人电话或信息通知为准 | |
4.6开标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臻和路与井湾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50米(中建嘉苑东南侧)中建五局三公司办公楼 | |
4.7招标人联系人员、电话 | 联系人: 龚尧 ;联系电话: 15574955152 ; | |
4.8投标有效期 | 投标书递交后60天内有效 | |
5.费用 |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 |
6.投标文件份数及纸质标书密封形式 | 1、纸质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标书封面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标书必须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装在同一个档案袋中,并加盖公司章密封。 2、提供电子报价明细表,以U盘存储与投标文件一并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供现场查验。 3、投标文件格式约定的内容(第二章)。 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和编制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 | |
7.云筑网线上投标 | 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在递交标书之前完成“云筑网www.yzw.cn”第一轮报价,纸质版的报价要与云筑网回标报价一致,同时将盖章版报价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现场开标要求投标人自带手提电脑,并在开标现场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在云筑网完成回标,报价金额需与标书最终报价金额一致。 | |
8.其他 | 投标人为已入围单位,若无故中途放弃投标,取消其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的投标资格(投标当月起计算三个月)。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发放中标通知书后,因中标人原因不响应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提出修改招标时实质性条款的或放弃中标资格的除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取消其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的投标资格(投标当月起计算三个月)。 |
信息来源:https://mall.yz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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