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乐安县]2017年度乐安县烟水烟路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78.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18/0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8.8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150079432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民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18/03/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乐安县]2017年度乐安县烟水烟路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乐安县]2017年度乐安县烟水烟路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2018-02-13]

2017年度乐安县烟水烟路配套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度乐安县烟水烟路配套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民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增田镇西边村、牛田镇傍安村、增田镇小池村、湖溪乡社背村、山砀镇蔡坊村、大马头乡召尾村、南村乡山心村、山砀镇杏坊村、罗陂乡力下村、公溪镇芜头村、戴坊镇古竹村、招携镇山湾村、招携镇东炉村、公溪镇荷陂村。

2.2招标范围: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预计2018325日开工,2018921日完工。

2.4本次招标金额:(1)、2017年度乐安县增田镇西边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约178.80万元;(2)、2017年度乐安县牛田镇傍安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约171.28万元;(3)、2017年度乐安县增田镇小池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约166.56万元;(4)、2017年度乐安县湖溪乡社背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约252.74万元;(5)、2017年度乐安县山砀镇蔡坊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约232.57万元;(6)、2017年度乐安县大马头乡召尾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约120.52万元;(7)、2017年度乐安县南村乡山心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约203.39万元;(8)、2017年度乐安县山砀镇杏坊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约185.30万元;(9)、2017年度乐安县罗陂乡力下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约223.53万元;(10)、2017年度乐安县公溪镇芜头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约178.58万元;(11)、2017年度乐安县戴坊镇古竹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约 274.43万元;(12)、2017年度乐安县招携镇山湾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约155.76万元;(13)、2017年度乐安县招携镇东炉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约183.93万元;(14)、2017年度乐安县公溪镇荷陂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约164.04万元。

2.5标段划分:14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不含外省二级) (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六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缴纳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当地社保局联系电话。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该建造师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的人员。

8)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9)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其它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

5.2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18213日至2018312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1)、2017年度乐安县山砀镇杏坊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2017年度乐安县罗陂乡力下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2017年度乐安县公溪镇芜头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2017年度乐安县戴坊镇古竹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为2018313930分;

2)、2017年度乐安县招携镇山湾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2017年度乐安县招携镇东炉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2017年度乐安县公溪镇荷陂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2017年度乐安县增田镇西边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为2018314930分;

3)、2017年度乐安县牛田镇傍安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2017年度乐安县增田镇小池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2017年度乐安县湖溪乡社背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2017年度乐安县山砀镇蔡坊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为2018315930分;

4)、2017年度乐安县大马头乡召尾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2017年度乐安县南村乡山心村烟水烟路配套工程为2018316930分;

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开标地点: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为授权委托人)、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席开标会,同时递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材料原件。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开标会结束前不得离场,否则视为其放弃投标。

7、有关事项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网站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招标将公示开标现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等。

7.3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确定中标人之前,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视

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4)、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施工标任意2个标段投标,但一家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控制价大的标段),开、评标时根据招标控制价由大到小标段顺序开启,已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不再进入本批次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公示期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及其他人员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并无在建工程,一经发现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

7.5中标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后不受理投诉。

7.6中标单位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须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签订施工合同,否则由下一中标排序人中标。

7.7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7.8 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正本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包装完好,并在封条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U 盘一份,格式为excel2003,投标人需保证提交的U盘无病毒感染,否则出现的所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及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评审材料原件。若未按要求递交以上文件及材料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当电子开评标正常进行,则开评标均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当1∕3 以上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解锁时,或由于电子开评标系统原因造成开评标程序无法继续的,则全部开启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7.9本次施工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采取评标委员会负责制。评标委员会由5名评标专家组成,在开标前24小时内,采用自动语音系统自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产生。招标人及评标办法中规定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人员不参与评标。本项目分四次开标,每次随机抽取专家。

7.10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11根据赣检发预字【20133号文及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相关规定,投标人申请人或投标人自行到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于开标现场查验原件时将查询结果原件递交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未按规定递交原件按无效标处理。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评标办法中给予投标人扣分处理。(注: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7.1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文的有关规定,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若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且变更手续日期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13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按照赣劳社劳【200513号文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西民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州市烟草公司乐安分公司

地 址:乐安县北大道(烟草专卖局)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150079432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民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0791-88355817 15079412688

网 址:(http://www.jxdczx.com/

2018212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安支行

2、户名: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安县支行

3、户名: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安支行

4、户名: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安支行

5、户名: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乐安支行

6、户名: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安支行

7、户名: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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