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5年南沙区妇女儿童之家示范项目承接机构遴选公告
金额
38.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1/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项目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整合社会资源,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精准服务,南沙区妇联现公开遴选社会组织承接南沙区妇女儿童之家示范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单位踊跃报名。现将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至2026年1月23日。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期限
2025年南沙区妇女儿童之家示范项目,服务周期为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项目控制价
项目总经费不超过38.5万元,该经费控制价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作经费、工作人员劳务费、材料费、交通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三、项目需求
根据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妇女儿童工作要求,开展妇女儿童关心关爱服务工作。协助区妇联宣传、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引导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完善妇女儿童之家服务工作,为妇女儿童健康发展、和谐家庭建设服务。本项目开展活动场次不少于15场,活动覆盖人次不少于200人;个案服务、协助或督导次数不少于30次。
(一)妇女儿童关爱
1、开展妇女儿童乐于参与的社会活动,引导妇女儿童积极向上,营造各界关心妇女儿童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
2、开展爱心妈妈专项工作
(1)开展2025年南沙区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将结对范围扩大到区内低保家庭儿童,新增结对不少于30名困境儿童;
(2)组建南沙区爱心妈妈四级关爱志愿服务队,搭建区、镇街、村居三级爱心妈妈关爱志愿服务队组织架构;
(3)开展2025年南沙区爱心妈妈结对关爱工作推进会暨赋能培训不少于2场,开展2025年南沙区爱心妈妈集体关爱活动不少于2场;
3、链接社会资源开展妇儿关爱慰问活动不少于2次;对辖区困境儿童、困境母亲开展日常关爱、帮扶工作,并组织探访慰问工作,重大节日慰问不少于2次;
4、协助南沙区妇联开展“点亮星星 爱不孤单”关爱孤独症儿童家庭行动工作,通过筹集善款,发动爱心力量为孤独症儿童家庭提供支持;
5、协助南沙区妇联做好2025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的申报、公示、拨付、慰问、回访等相关工作;
6、对接广州市妇联、广州市妇女儿童福利会、广州市妇女志愿者协会,南沙区民政局、南沙区关工委、各镇街妇联等单位开展妇儿关爱相关工作。
(二)助力“百千万工程”工作
1、推进南沙区“美丽庭院”建设工作,组织各镇街进行交流学习,努力创建省级、市级“美丽庭院”,开展南沙区妇联“美丽庭院”工作推进会不少于1场;
2、协助区妇联开展巾帼头雁村打造工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继续做好南沙区第三批3条“广州巾帼头雁村”建设工作,督促各方按要求完成创建工作;
3、策划组织开展南沙区妇女儿童助力绿美南沙建设活动;
4、对接广州市妇联、南沙区委乡村振兴办等有关部门开展“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协助相关工作落地落实。
(三)妇女发展
1、对接广州市妇联、中国人寿南沙支公司做好第五期“广州妈妈爱心计划”工作,做好“广州妈妈爱心计划”项目衍生服务、活动;
2、对接广州市妇联、广州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广州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广州市妇女儿童福利会,跟进羊城“她”公益工作,督促项目方做好2025年服务;
3、协助区妇联开展“南沙·她公益”公益创投活动,完成活动承接方招标工作,并协助活动承接方做好创投项目遴选、公示等相关工作;
4、对接广州市妇联、南沙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南粤家政”、“妈妈岗”、妇女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
(四)家庭教育
1、跟进“她阅读”公益品牌系列活动,全年开展不少于20场活动;推广“亲子阅读”活动,营造爱学习、有内涵的家庭环境。
2、开展对接南沙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协助做好项目与家庭教育相关部门、各镇街妇联的沟通工作,协助开展项目活动等工作;
3、跟进2025年南沙区“最美家庭”“书香家庭”“五好家庭”“绿色家庭”等优秀家庭评先评优工作;
4、对接广州市妇联、广州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南沙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及其他有关部门开展家庭教育相关工作。
(五)志愿服务
1、指导南沙区巾帼志愿者协会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开展督导工作全年不少于4次;
2、指导镇街、村居巾帼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志愿服务,对各镇街妇联开展巾帼志愿服务督导工作全年不少于10次;
3、协助南沙区巾帼志愿者协会开展2025年国际志愿者日活动;
4、协助各镇街提炼巾帼志愿服务工作亮点;
5、对接广州市妇联、南沙区委社会工作部、广州市妇女志愿者协会等单位开展巾帼志愿服务相关工作。
(六)其他工作
协助南沙区妇联开展其他妇女儿童服务工作;做好项目开展过程资料的整理和总结,并提交归档。
四、承接机构条件
(一)机构应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
(二)机构具有从事社会工作服务资质,历年历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格率达100%,有妇女儿童社会工作专项服务丰富经验者优先;
(三)机构应承诺安排不少于1名项目主任和2名工作人员(优先考虑社工或有相关经验者),负责实施本项目,人员要稳定不得随意变动。提供项目开展所需的设备、交通等保障;
(四)机构融资能力强,能自筹资金用于开展本项目;
(五)机构拥有专业服务支持性资源,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督导至少1名,为项目运作提供理论咨询和实务指导;
(六)机构动员社会资源能力强,能够有效整合利用社区资源,能为妇女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
(七)机构应在妇女儿童及家庭服务方面有经验、富有成效的,且在3A级以上(包括3A级)。
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须一式三份,制订成册,并加盖机构公章及骑缝章,进行密封,并在密封封面处列明已提交材料清单并加盖机构公章,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登记证书副本
2.履约能力情况、财务状况(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同类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评估报告等复印件)
4.项目需求调研情况、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团队配置情况、提供服务工时数、报价详细构成
5.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报名材料缺一不可,且报名机构需满足资质条件,对项目需求有所响应,否则视同未对公告作出实质性响应。
六、报名方式
报名社会组织须在2025年2月6日18:00时前将材料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送达同时,请将电子版发至nshqfl@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七、材料递交地址
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6号环球中心(5栋-2)802室南沙区妇联,邮编:511455。联系人:莫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34973861。
八、评审方式
我单位将专门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对报名社会组织的整体资质、服务方案、报价和服务工时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1家项目承接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妇女联合会
2025年1月16日
一、项目名称及期限
2025年南沙区妇女儿童之家示范项目,服务周期为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项目控制价
项目总经费不超过38.5万元,该经费控制价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作经费、工作人员劳务费、材料费、交通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三、项目需求
根据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妇女儿童工作要求,开展妇女儿童关心关爱服务工作。协助区妇联宣传、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引导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完善妇女儿童之家服务工作,为妇女儿童健康发展、和谐家庭建设服务。本项目开展活动场次不少于15场,活动覆盖人次不少于200人;个案服务、协助或督导次数不少于30次。
(一)妇女儿童关爱
1、开展妇女儿童乐于参与的社会活动,引导妇女儿童积极向上,营造各界关心妇女儿童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
2、开展爱心妈妈专项工作
(1)开展2025年南沙区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将结对范围扩大到区内低保家庭儿童,新增结对不少于30名困境儿童;
(2)组建南沙区爱心妈妈四级关爱志愿服务队,搭建区、镇街、村居三级爱心妈妈关爱志愿服务队组织架构;
(3)开展2025年南沙区爱心妈妈结对关爱工作推进会暨赋能培训不少于2场,开展2025年南沙区爱心妈妈集体关爱活动不少于2场;
3、链接社会资源开展妇儿关爱慰问活动不少于2次;对辖区困境儿童、困境母亲开展日常关爱、帮扶工作,并组织探访慰问工作,重大节日慰问不少于2次;
4、协助南沙区妇联开展“点亮星星 爱不孤单”关爱孤独症儿童家庭行动工作,通过筹集善款,发动爱心力量为孤独症儿童家庭提供支持;
5、协助南沙区妇联做好2025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的申报、公示、拨付、慰问、回访等相关工作;
6、对接广州市妇联、广州市妇女儿童福利会、广州市妇女志愿者协会,南沙区民政局、南沙区关工委、各镇街妇联等单位开展妇儿关爱相关工作。
(二)助力“百千万工程”工作
1、推进南沙区“美丽庭院”建设工作,组织各镇街进行交流学习,努力创建省级、市级“美丽庭院”,开展南沙区妇联“美丽庭院”工作推进会不少于1场;
2、协助区妇联开展巾帼头雁村打造工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继续做好南沙区第三批3条“广州巾帼头雁村”建设工作,督促各方按要求完成创建工作;
3、策划组织开展南沙区妇女儿童助力绿美南沙建设活动;
4、对接广州市妇联、南沙区委乡村振兴办等有关部门开展“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协助相关工作落地落实。
(三)妇女发展
1、对接广州市妇联、中国人寿南沙支公司做好第五期“广州妈妈爱心计划”工作,做好“广州妈妈爱心计划”项目衍生服务、活动;
2、对接广州市妇联、广州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广州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广州市妇女儿童福利会,跟进羊城“她”公益工作,督促项目方做好2025年服务;
3、协助区妇联开展“南沙·她公益”公益创投活动,完成活动承接方招标工作,并协助活动承接方做好创投项目遴选、公示等相关工作;
4、对接广州市妇联、南沙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南粤家政”、“妈妈岗”、妇女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
(四)家庭教育
1、跟进“她阅读”公益品牌系列活动,全年开展不少于20场活动;推广“亲子阅读”活动,营造爱学习、有内涵的家庭环境。
2、开展对接南沙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协助做好项目与家庭教育相关部门、各镇街妇联的沟通工作,协助开展项目活动等工作;
3、跟进2025年南沙区“最美家庭”“书香家庭”“五好家庭”“绿色家庭”等优秀家庭评先评优工作;
4、对接广州市妇联、广州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南沙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及其他有关部门开展家庭教育相关工作。
(五)志愿服务
1、指导南沙区巾帼志愿者协会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开展督导工作全年不少于4次;
2、指导镇街、村居巾帼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志愿服务,对各镇街妇联开展巾帼志愿服务督导工作全年不少于10次;
3、协助南沙区巾帼志愿者协会开展2025年国际志愿者日活动;
4、协助各镇街提炼巾帼志愿服务工作亮点;
5、对接广州市妇联、南沙区委社会工作部、广州市妇女志愿者协会等单位开展巾帼志愿服务相关工作。
(六)其他工作
协助南沙区妇联开展其他妇女儿童服务工作;做好项目开展过程资料的整理和总结,并提交归档。
四、承接机构条件
(一)机构应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
(二)机构具有从事社会工作服务资质,历年历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格率达100%,有妇女儿童社会工作专项服务丰富经验者优先;
(三)机构应承诺安排不少于1名项目主任和2名工作人员(优先考虑社工或有相关经验者),负责实施本项目,人员要稳定不得随意变动。提供项目开展所需的设备、交通等保障;
(四)机构融资能力强,能自筹资金用于开展本项目;
(五)机构拥有专业服务支持性资源,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督导至少1名,为项目运作提供理论咨询和实务指导;
(六)机构动员社会资源能力强,能够有效整合利用社区资源,能为妇女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
(七)机构应在妇女儿童及家庭服务方面有经验、富有成效的,且在3A级以上(包括3A级)。
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须一式三份,制订成册,并加盖机构公章及骑缝章,进行密封,并在密封封面处列明已提交材料清单并加盖机构公章,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登记证书副本
2.履约能力情况、财务状况(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同类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评估报告等复印件)
4.项目需求调研情况、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团队配置情况、提供服务工时数、报价详细构成
5.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报名材料缺一不可,且报名机构需满足资质条件,对项目需求有所响应,否则视同未对公告作出实质性响应。
六、报名方式
报名社会组织须在2025年2月6日18:00时前将材料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送达同时,请将电子版发至nshqfl@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七、材料递交地址
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6号环球中心(5栋-2)802室南沙区妇联,邮编:511455。联系人:莫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34973861。
八、评审方式
我单位将专门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对报名社会组织的整体资质、服务方案、报价和服务工时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1家项目承接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妇女联合会
2025年1月16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