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龙城镇人民村果酒厂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author":null,"publishDate":"2018-12-05","clickTimes":0,"url":null,"urlName":null,"cover":null,"coverJson":null,"stickLevel":7258089600000,"stickLevelName":"不固顶","stickLevelTime":null,"urgentLevel":1,"conten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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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龙城镇人民村果酒厂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n一、项目相关情况
\n项目名称:萧县龙城镇人民村果酒厂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n项目编号:XXCG18-20863
\n采购方式: ;询价
\n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9日
\n采购日期:2018年12月5日10时00分 ;
\n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春雷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n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淮北经济开发区高新区 ;
\n成交金额:976000 ;元
\n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
\n详见附件。
\n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供货
\n评审委员会名单:刘险峰、王锁廷、吴信瑞 ;
\n采购人名称:萧县龙城镇人民政府 ;
\n地址:萧县龙城镇
\n联系人:吴信瑞
\n联系方式:18605678669
\n;
\n采购机构名称:萧县政府采购中心
\n地址:萧县招投标中心三楼
\n项目负责人:纵姗姗 ;联系电话: ;0557-5123966
\n收费标准:免费 ;收费金额:0元
\n公告期限:2018年 ;12月 ;5日至2018年12月7日(1个工作日)
\n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萧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招投标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557-5123966。
\n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n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n(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n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n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n3、被质疑人名称;
\n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n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n6、必要的法律依据;
\n7、提起质疑的日期。
\n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n(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n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n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n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n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n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n三、其他
\n萧县民政局棉被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萧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n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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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萧县政府采购中心
\n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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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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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龙城镇人民村果酒厂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询价文件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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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龙城镇人民村果酒厂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询价文件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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