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麒麟工业园区越州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金额
1820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工13408713605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工13529886614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3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麒麟工业园区越州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麒麟工业园区越州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麒麟工业园区越州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66b62926-fb10-4469-b8f3-4bdea72795c9 | ||
资金来源: | 国资 50.0% 自筹 50.0% 贷款 % 外资 % 66b62926-fb10-4469-b8f3-4bdea72795c9 | ||
建设规模: | 10000m³/d66b62926-fb10-4469-b8f3-4bdea72795c9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10-20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麒麟区行政审批局0874-6195363 |
评审办法: |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 ||
备注: |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请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曲靖市”进入曲靖市子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 (CA) 在网上确认投标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曲靖市”进入曲靖市子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如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包含在云南省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曲靖市”进入 曲靖市子系统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曲靖市”进入曲靖市子系统进行确认投标。 |
建设单位: | 曲靖市麒麟区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林工 |
办公电话: | 13408713605 | ||
招标代理机构: |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 经办人: | 罗工 |
办公电话: | 13529886614 | 移动电话: | 13529886614 |
标段编号: | GC530300202300802001001 |
标段名称: | 麒麟工业园区越州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10-26 17:30 |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2023-11-03 09:00 |
开标地点: | 资审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82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项目规划占地64.917亩,建设规模10000m³/d。主体工程:新建收集调节池、初沉池、芬顿氧化池、UBF池、两级A/O池、二沉池、高密度池、浓缩池、臭氧氧化池;建设DN400-DN800污水管网9.2km及污水提升泵站2座;配套门卫室、综合楼、厂区道路、电气、给排水、绿化等附属工程。计划投资约:18200万元。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8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以上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
资质要求: | 1.申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以上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一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待建项目,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材料(出具日期为资格预审公告之后打印的)、无在建、待建项目责任承诺书。 |
业绩要求: |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10000万元以上市政工程施工,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 ①已完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以后为准); ②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以中标通知书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以后为准)、合同协议书; ③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前1年内新成立的公司可不作企业业绩要求。 |
其他: |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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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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