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凤凰雅苑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凤凰雅苑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编号:3207012303280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雅苑(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以连发改备(2023)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农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海州区通灌路东、滨河路北。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386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4000平方米(以方案设计为准),主要包括住宅(含配建保障性住房),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物业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等。
2.1.3最高投标限价:32000万元,其中:设计费用投标限价400万元,暂列金额2000万元(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
注:投标人投标总限价、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715日历天,竣工日期以通过项目整体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日期为准;其中:设计工期35日历天,含图纸送审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时间。
2.1.5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内容及深度应同时满足该地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国家设计文件相关规范深度的要求,且设计文件除必须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外,还必须征得招标人审查批准以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且符合当地公安、消防、人防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具体技术规范和验收要求,取得相关合格证书。设计使用年限满足规范和项目使用要求,设计使用寿命符合规范要求同时不低于50年。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同时须获得连云港市“玉女峰杯”优质工程奖,争取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符合现行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要求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并保证工程通过质监站、当地公安消防及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具体验收要求,并一次性达到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
3、工程材料设备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各类器材、材料、设备品牌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同时满足招标人、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4、绿色建筑要求:须达到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采用方案设计完成阶段的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提供的本项目设计方案中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还包括承包人为发包人完成从详勘至验收资料报送城建档案馆、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包括涉及该项目房地产开发的除招标代理、监理、审计、工程质量检测外的所有报批报建(包括但不限于须建设单位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广电网络城建配套费等的所有费用)、报规、报监(质监、安监等)及专项和备案类评价(交评、能评、稳评、环评、洪评、水土保持、室内环境检测、人防消防检测等)等一切手续及其各种费用缴纳(须发包人与相关单位直接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水、电、燃气等费用包含在EPC合同价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如下:
2.2.1、设计范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优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拆分设计、设计文件评审、建筑信息模型(BIM建模、3D演示)开发、图纸报审及设计交底等设计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块红线范围内的通过规划审查的地上地下所有建筑(含构筑)物以及物业用房、配电房、水泵房、垃圾用房相关的基坑支护、桩基(含试桩)、建筑设计(含地上地下的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节能)、绿建、人防、防雷、装配式(满足连云港本地主管部门的审批及验收)、管线综合(含水电燃气通信与市政管网驳接)、保障房内装、公共部位内装(含地下室、架空层、单元门厅、入户大堂、电梯厅、楼梯间、物业用房、配电房、水泵房、垃圾用房等)、通信配套(三网、电视、电话等)、电梯、燃气(含厨房与集中供暖及与市政管线驳接)、太阳能;包括但不限于室外的附属及亮化(不限于路灯)、道路铺装(含与市政道路驳接)、园林绿化、智能化(包括与公安联网的智慧安防)、边界围墙与大门(包括亮化及LOGO)、标线标牌标识标志、景观小品、信报箱、电动汽车充电桩及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自来水(含与市政管网驳接)、公共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毗邻边界围墙与大门红线外的土方回填、地面铺装、景观、绿化、亮化、室外标识、雨污水电气等管网综合;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配电工程(含开闭所、配电房、变配电设备、接入工程及受电工程)等全部设计工作和后续设计配合服务工作。
2.2.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五通一平、临时施工道路、临时办公及生活用房、开设道口(含道路破坏及修复)、临时用地手续办理与复垦;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规划审查的地上地下所有建筑(含构筑)物以及物业用房、配电房、水泵房、垃圾用房相关的基坑支护、桩基(含试桩)、土建、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等)、绿建、人防、防雷、装配式、管线综合(含水电燃气通信与市政管网驳接)、保障房内装(完成度不低于连云港市保障房中心关于保障房内部装修、品牌等有关标准)、公共部位内装(含地下室、架空层、单元门厅、入户大堂、电梯厅、楼梯间、物业用房、配电房、水泵房、垃圾用房等)、通信配套(三网、电视、电话等)、电梯、燃气(含厨房与集中供暖及与市政管线驳接,以及与之相关的采购与安装费、采暖费、可燃气体报警器和自闭阀费、保险费)、太阳能、电动汽车充电桩及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标识导示;包括但不限于室外的附属及亮化(不限于路灯)、道路铺装(含与市政道路驳接)、园林绿化、智能化(包括与公安联网的智慧安防)、边界围墙与大门(包括亮化及LOGO)、标线标牌标识标志、景观小品、城市家具、信报箱、自来水(含与市政管网驳接)、公共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毗邻边界围墙与大门红线外的土方回填、地面铺装、景观、绿化与种植土、亮化、室外标识、雨污水电气等管网综合;包括但不限于配电工程(含开闭所、配电房、变配电设备、接入工程及受电工程及与之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施工图预算、配合施工、材料与设备供应、系统调试、联网并网、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各类专业验收与评价评估(不限于政府部门要求的)、工程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
2.2.3、涉及报批报建(包括但不限于须建设单位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广电网络城建配套费等的所有费用)。包含小区出入口与市政道路连接,道路开口,市政绿化迁移、市政铺装拆除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垄断行业(如水、电、燃气)等专业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及安装等均包含在工程总承包范围,费用包含在EPC合同价内。其相关单位要求发包人与其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办理、签订合同或协议并支付相相应款项,发包人在支付承包人进度款时从合同价款内扣除相应金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3)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8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或投资额)在15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复印件),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及规模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或者设计合同信息表)内容为准。
4)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等专业管理人员。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3.7.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对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经理(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7.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规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2年9月-2023年2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资格审查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3.7.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7.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7.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7.7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份0元。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捌拾万元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农发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0518-85858890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登壹大厦16楼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18-81580886
凤凰雅苑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编号:3207012303280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雅苑(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以连发改备(2023)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农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海州区通灌路东、滨河路北。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386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4000平方米(以方案设计为准),主要包括住宅(含配建保障性住房),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物业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等。
2.1.3最高投标限价:32000万元,其中:设计费用投标限价400万元,暂列金额2000万元(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
注:投标人投标总限价、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715日历天,竣工日期以通过项目整体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日期为准;其中:设计工期35日历天,含图纸送审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时间。
2.1.5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内容及深度应同时满足该地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国家设计文件相关规范深度的要求,且设计文件除必须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外,还必须征得招标人审查批准以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且符合当地公安、消防、人防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具体技术规范和验收要求,取得相关合格证书。设计使用年限满足规范和项目使用要求,设计使用寿命符合规范要求同时不低于50年。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同时须获得连云港市“玉女峰杯”优质工程奖,争取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符合现行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要求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并保证工程通过质监站、当地公安消防及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具体验收要求,并一次性达到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
3、工程材料设备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各类器材、材料、设备品牌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同时满足招标人、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4、绿色建筑要求:须达到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采用方案设计完成阶段的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提供的本项目设计方案中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还包括承包人为发包人完成从详勘至验收资料报送城建档案馆、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包括涉及该项目房地产开发的除招标代理、监理、审计、工程质量检测外的所有报批报建(包括但不限于须建设单位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广电网络城建配套费等的所有费用)、报规、报监(质监、安监等)及专项和备案类评价(交评、能评、稳评、环评、洪评、水土保持、室内环境检测、人防消防检测等)等一切手续及其各种费用缴纳(须发包人与相关单位直接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水、电、燃气等费用包含在EPC合同价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如下:
2.2.1、设计范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优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拆分设计、设计文件评审、建筑信息模型(BIM建模、3D演示)开发、图纸报审及设计交底等设计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块红线范围内的通过规划审查的地上地下所有建筑(含构筑)物以及物业用房、配电房、水泵房、垃圾用房相关的基坑支护、桩基(含试桩)、建筑设计(含地上地下的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节能)、绿建、人防、防雷、装配式(满足连云港本地主管部门的审批及验收)、管线综合(含水电燃气通信与市政管网驳接)、保障房内装、公共部位内装(含地下室、架空层、单元门厅、入户大堂、电梯厅、楼梯间、物业用房、配电房、水泵房、垃圾用房等)、通信配套(三网、电视、电话等)、电梯、燃气(含厨房与集中供暖及与市政管线驳接)、太阳能;包括但不限于室外的附属及亮化(不限于路灯)、道路铺装(含与市政道路驳接)、园林绿化、智能化(包括与公安联网的智慧安防)、边界围墙与大门(包括亮化及LOGO)、标线标牌标识标志、景观小品、信报箱、电动汽车充电桩及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自来水(含与市政管网驳接)、公共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毗邻边界围墙与大门红线外的土方回填、地面铺装、景观、绿化、亮化、室外标识、雨污水电气等管网综合;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配电工程(含开闭所、配电房、变配电设备、接入工程及受电工程)等全部设计工作和后续设计配合服务工作。
2.2.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五通一平、临时施工道路、临时办公及生活用房、开设道口(含道路破坏及修复)、临时用地手续办理与复垦;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规划审查的地上地下所有建筑(含构筑)物以及物业用房、配电房、水泵房、垃圾用房相关的基坑支护、桩基(含试桩)、土建、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等)、绿建、人防、防雷、装配式、管线综合(含水电燃气通信与市政管网驳接)、保障房内装(完成度不低于连云港市保障房中心关于保障房内部装修、品牌等有关标准)、公共部位内装(含地下室、架空层、单元门厅、入户大堂、电梯厅、楼梯间、物业用房、配电房、水泵房、垃圾用房等)、通信配套(三网、电视、电话等)、电梯、燃气(含厨房与集中供暖及与市政管线驳接,以及与之相关的采购与安装费、采暖费、可燃气体报警器和自闭阀费、保险费)、太阳能、电动汽车充电桩及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标识导示;包括但不限于室外的附属及亮化(不限于路灯)、道路铺装(含与市政道路驳接)、园林绿化、智能化(包括与公安联网的智慧安防)、边界围墙与大门(包括亮化及LOGO)、标线标牌标识标志、景观小品、城市家具、信报箱、自来水(含与市政管网驳接)、公共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毗邻边界围墙与大门红线外的土方回填、地面铺装、景观、绿化与种植土、亮化、室外标识、雨污水电气等管网综合;包括但不限于配电工程(含开闭所、配电房、变配电设备、接入工程及受电工程及与之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施工图预算、配合施工、材料与设备供应、系统调试、联网并网、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各类专业验收与评价评估(不限于政府部门要求的)、工程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
2.2.3、涉及报批报建(包括但不限于须建设单位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广电网络城建配套费等的所有费用)。包含小区出入口与市政道路连接,道路开口,市政绿化迁移、市政铺装拆除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垄断行业(如水、电、燃气)等专业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及安装等均包含在工程总承包范围,费用包含在EPC合同价内。其相关单位要求发包人与其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办理、签订合同或协议并支付相相应款项,发包人在支付承包人进度款时从合同价款内扣除相应金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3)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8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或投资额)在15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复印件),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及规模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或者设计合同信息表)内容为准。
4)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等专业管理人员。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3.7.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对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经理(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7.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规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2年9月-2023年2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资格审查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3.7.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7.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7.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7.7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份0元。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25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1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初步设 计文件 (25分) | 1.设计说明书 (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1分)。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1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1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分)。 |
2.总平面设计 (4分) |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1分)。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1分)。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2分)。 | ||
3.建筑设计 (4分) |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分)。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1分)。 | ||
4.结构设计 (4分) |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1分)。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1分)。 | ||
5.设备设计 (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等专项设计,总分3分) |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分)。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1分)。 | ||
6.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 (2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2分)。 | ||
7.绿色建筑与 建筑产业化设计 (2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0.5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0.5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0.5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0.5分)。 | ||
8.经济分析 (1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5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0.5分)。 | ||
9.设计深度 (1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5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5分)。 | ||
设计文件得分应当取所有设计评委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1分) | 1.报价评审 (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 所有费用) (59分)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为3%、3.5%、4%、4.5%,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确定一个数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0分) | 1.总体概述 (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采购管理方案 (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施工的重点难点 (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7.建筑信息模型(BIM) 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陈述及答辩(1分) | 答辩程序及方法: (1)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2)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3)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4)项目负责人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到达评标现场,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注:项目负责人答辩方式为现场纸质答辩,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不参加答辩,此项不得分。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每多一页扣减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技术标内容包含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要求编制,上传至投标工具的【货物技术标】中。 暗标要求如下:(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常规”字(黑色),四号。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 |||
4 |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 1、施工项目团队中各专业配备齐全(至少包括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得1分,配备不全不得分; 2、设计项目团队中各专业配备齐全(至少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得1分,配备不全不得分。 注: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5 | 工程业绩 (2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1分) |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或投资额)在15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本项只计取一个业绩的最高得分。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18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或投资额)在15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本项只计取一个业绩的最高得分。 | ||
| | 注:(1)类似业绩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2)如为工程总承包中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复印件),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及规模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或者设计合同信息表)内容为准。 (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5)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6)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7)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8)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8.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捌拾万元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农发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0518-85858890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登壹大厦16楼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18-8158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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