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卫生间、水房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2023-JL09-G1050)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l09-g1050(tc230s03q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1
公告正文
某单位卫生间、水房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2023-JL09-G1050)
一、 项目名称:某单位卫生间、水房改造工程
二、 项目编号:2023-JL09-G1050 (TC230S03Q)
三、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工程特征:某单位卫生间、水房改造工程
3.2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
3.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 估算价:166.782235(万元)
3.4计划工期:50日历天
3.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拆除及新建等土建工程,拆除及新建采暖、给水、排水、电气等安装工程等全部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4.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六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5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6投标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时提供声明;
4.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定,请提供新版电子证照),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时提供承诺;
4.8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未被撤销的(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非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复印件);
4.9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
4.10投标人未被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
4.11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查询截图或声明加盖公章;
4.12非联合体投标,投标时提供声明;
4.13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50(含)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类似装修或改造工程施工业绩(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投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应包括项目名称、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工程规模、工程类型等。
4.14 投标供应商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未注册的或经审查未审核通过的报价供应商投标无效。投标时需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或进行现场核查。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发放时间
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7日(每日9:30至11:30,13:30至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6.2发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2A。
6.3发放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双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没有,需提供基本户开户行证明)复印件(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6.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四层会议中心(大厦东侧)第一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7.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7.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7.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7.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张利、王月寒、孙妍琰
电话:010-62108192、61954036
传真:010-619540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电子邮箱:zlss@cntcitc.com.cn
2.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某单位供应保障处
办公电话:010-66877597
一、 项目名称:某单位卫生间、水房改造工程
二、 项目编号:2023-JL09-G1050 (TC230S03Q)
三、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工程特征:某单位卫生间、水房改造工程
3.2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
3.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 估算价:166.782235(万元)
3.4计划工期:50日历天
3.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拆除及新建等土建工程,拆除及新建采暖、给水、排水、电气等安装工程等全部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4.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六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5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6投标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时提供声明;
4.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定,请提供新版电子证照),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时提供承诺;
4.8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未被撤销的(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非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复印件);
4.9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
4.10投标人未被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
4.11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查询截图或声明加盖公章;
4.12非联合体投标,投标时提供声明;
4.13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50(含)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类似装修或改造工程施工业绩(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投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应包括项目名称、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工程规模、工程类型等。
4.14 投标供应商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未注册的或经审查未审核通过的报价供应商投标无效。投标时需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或进行现场核查。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发放时间
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7日(每日9:30至11:30,13:30至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6.2发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2A。
6.3发放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双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没有,需提供基本户开户行证明)复印件(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6.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四层会议中心(大厦东侧)第一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7.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7.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7.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7.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张利、王月寒、孙妍琰
电话:010-62108192、61954036
传真:010-619540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电子邮箱:zlss@cntcitc.com.cn
2.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某单位供应保障处
办公电话:010-66877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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