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6.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吴稳0591-38190529
公告正文
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医院全自动内窥镜清洗消毒机等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7月2日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罗源县医院

乙方:南昌佳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3]JS[GK]2019013-1的罗源县医院中心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032019 体外循环设备 血液透析机 2 进口 175800 351600 百特 AK 96
1 1-2 A032025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内镜清洗工作站 1 国内 129700 129700 迈尔 NQG-2000
1 1-3 A032025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酸性氧化电位水生成器 1 国内 169700 169700 圣太科 SUNTECH-1000
1 1-4 A032025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全自动内窥镜清洗消毒机 1 国内 128700 128700 欧倍洁 OBJ/QNJ-100
1 1-5 A032024 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呼吸湿化治疗仪 1 国内 58800 58800 泰雷兹 SHY-106A
1 1-6 A032001 手术器械 全自动气压止血带 1 国内 17800 17800 延陵 ATS-I(单路)
1 1-7 A032008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红外偏振光治疗仪 1 国内 108700 108700 翔宇 XY-K-PZG-III
合计: 965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陆万伍仟元整(¥96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东大新村3号;

4.3交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次采购项目要求乙方具有所采购货物的经营权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 营范围获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乙方为本次项目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投标货物为全新原装未启封的货物(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 称、品 牌型号、制造 商 标识、产地、出厂日期、出厂序列号等)。提供的货物满足招标产品质量要求和可靠的性能。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依据:验收以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以及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为依据。 验收程序:货物数量验收:按照投标文件所列的产品清单进行数量验收并形成数量验收单。货物交付并安装结束后,乙方自验收合格后,由甲方验收组会同乙方进行交货检验。交货验收后一周内如发现货物质量问题,乙方在24小时内无条件免费更换货物。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0 合同签订后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
2 10 余下10%在质保期结束后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乙方若无故延期交货,须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10.4、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5、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7、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8、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9、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10、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依法追究我公司相应的违约责任,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我公司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罗源县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质保期: 14.1.1乙方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12个月;一切费用全部免费,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 14.2、售 后服务: 14.2.1保修期内,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仪器设备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 14.2.2乙方在免费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按合同规定赔偿及负责违约责任,24小时无法使设备正常运行提供备用机使用。 14.2.3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4.2.4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在设备使用地区指 定有维修能力的代 理机构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只能收取配件成本费。储备足够的零配件备库,并以小于报价80%扣率予以优惠供应维配件,列明消耗品价格清单(含市场报价及供货价),不得收取配件以外其他费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福建省罗源县医院 乙方: 南昌佳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所: 罗源县东大新村3号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长山晏乡李长路373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樊会玲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吴稳
联系方法: 0591-38190529

联系方法: 1890709295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江西进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云支行
账号: 账号: 103397500000024157

签订地点:福建省罗源县医院

签订日期:2019年07月01日
无附件
更多信息请点击: http://www.zcqxxx.com/bid/news_418643.s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