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市级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审计、2021-2022年度福建省首台(套)补助专项审计、2016-2019年度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专项审计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7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受委托,海峡纵横供应链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市级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审计、2021-2022年度福建省首台(套)补助专项审计、2016-2019年度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审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价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市级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审计、2021-2022年度福建省首台(套)补助专项审计、2016-2019年度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审计
2、履行期限:2023年8月1日。
3、采购金额:最高控制价147200元(含税)
4、审计企业数量:92
5、履约保证金:0元。
6、竞价保证金:2000元。
竞价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福州交通信息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保证金缴纳账号:8111301013000600043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7、发票要求:增值税普通发票。
单位名称: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纳税识别号:113501000036044088
8、最高控制价: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147200元(含税)。本项目采用网上一次性报价方式,最低价中标。本项目要求报名人数必须达到3家及3家以上方可进行竞价。
9、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采购公告要求,不得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的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将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次采购将顺延至次低价供应商成交或重新组织采购。
10、审计内容:
(一)2023年市级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共77家企业102个项目,审核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1)规下提规上奖励(14项)
①审核申报单位2022年度营业收入,核实是否超过2000万元;
(2)高成长性奖励(17项);
①审核申报单位2020、2021年、2022年软件业务收入,核实2022年是否为首次突破相应规模;
②审核2022年软件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核实是否超过30%;
(3)增产增效奖励(13项);
①审核申报单位2022年新增地方贡献,核实是否超过5%;
②审核企业2021、2022年度软件业务收入,计算相应增量;
③审核2022年软件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核实是否超过30%;
(4)品牌产品奖励(20项)。
①审核申报产品2022年销售收入,核实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是否超过1000万元,应用解决方案销售收入是否超过2000万元。
②核实产品开发完成时间是否在2020年1月1日之后
(5)贷款贴息补助(18项)
①审核申报单位的贷款产品是否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银行真实产生的科技贷、税贷或政府采购贷;
②审核2022年度实付利息;若申报企业注册在福州软件园,则需与软件园贴息补助进行比对;
(6)上市融资奖励(1项)。
①审核申报单位是否2022年1月1日以来在境内沪、深交易所、北交所上市首发融资,且募集资金大部分投入本市项目建设1年以上,审核2022年软件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核实是否超过30%。
②计算2022年度申报企业投资本市项目实际到位的投资额占募集资金的比重(投资1年以上)
(7)以上所有项目还需计算申报单位的税收留成情况,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计算拟补助金额,出具具体审计意见。
(8)规下提规上奖励(2022入围)(6项)
①审核申报单位2022年度营业收入,核实是否超过2000万元;
(9)高成长性奖励(2022入围)(13项);
①审核申报单位2022年软件业务收入是否高于2021年软件业务收入。
(二)2021-2022年度福建省首台(套)补助专项(装备处,共11家)
(1)首台(套)产品研制企业奖励(6项)
①审核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购销合同、产品发票和收款凭证等是否真实有效;
②审核合同及发票上的型号是否与认定的型号一致;
③审计并确认首台(套)产品销售单价(不含增值税),以企业申报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材料中提供的产品销售合同确认产品销售价格;提供多份销售合同约定价格不一致的,以最早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准,进行确认;
(2)首台(套)产品应用企业奖励(5项)
①审核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购销合同、产品发票和付款凭证等是否真实有效;
②审核合同及发票上的型号是否与认定的型号一致,以研制企业申报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材料中提供的产品销售合同确认应用企业;提供多份产品销售合同的,以最早签订的合同进行确认;
③审计并确认首台(套)产品购买单价(不含增值税),以企业申报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材料中提供的产品销售合同确认产品销售价格;提供多份销售合同约定价格不一致的,以最早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准,进行确认;
④审查企业提供的首台(套)装备正常使用照片的真实性;
(三)2016-2019年度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装备处,共4家)
(1)审核是否符合信用要求
①对企业提交的信用查询记录或第三方信用报告进行审查。
(2)审核是否获得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补助。
①2016-2019年销售的新能源汽车需与中央财政清算,并享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②本次补助对应中央财政清算批次分别为《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86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395号),在以上批次内获得中央财政清算的车辆方可申请本次补助。
(3)审核购车者是否享受到国补和地补(购车补助确认表)。
①审核《福州市新能源汽车个人购车补助确认表》(需本人签字并加按手印)或《福州市新能源汽车企事业单位购车补助确认表》(加盖购买单位的公章)是否与原件一致;
②审核企业享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金额的证明资料和车辆销售发票等信息。
(4)审核资金补助有关材料完整性。
车辆买卖合同(加盖售车企业公章)、车辆销售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加盖售车企业公章)、购买者个人身份证明(需本人签字并加按手印)或购买车辆单位营业执照等凭证(加盖购买单位的公章)资料的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承诺其真实性。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完税凭证等须由福州市辖区内相关机构开具。
(5)实地核查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我市注册登记等情况。现场核查申报企业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否具备售后服务条件以及与售后服务点是否签定合作协议等情况。
(6)福州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网络运行监测管理平台出具的申报新能源汽车信息一致性的证明材料。
11、审计要求:
①本项审计业务要求在2023年8月1日前完成;要求按项目大类分别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共三项,各一式四份。
②所有项目要求进行现场核查,并填写《项目现场核查表》,对核查情况进行记录,并不少于2人确认签字;
③在审计中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的精神,不得增加企业负担,不得以各种方式收取被审计企业的报酬和费用。
④应在入驻企业前2天告知被审计企业审计事项;审计工作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二、采购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中选人:各竞价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https://hxzhcg.com/)参与本项目标的报价,最后按价低者得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2、意向承价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在福州市内依法注册具备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3、对竞价人的主要要求:
(1)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2)经营活动中无违法或重大违约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须承诺在参加竞价活动前3年内,竞价人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或处理,无弄虚作假骗取招标资格行为。
(5)须承诺在参加竞价活动前3年内,竞价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6)须承诺在参加竞价活动前3年内,竞价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约、不良行为等廉洁诚信问题及重大经济纠纷问题。
(7)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或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坏状态和影响企业经营的重大诉讼及仲裁。
4、意向竞价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海峡纵横供应链采购服务平台电子竞价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提交: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意向竞价人: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交验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签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询价授权报名表》(同时提供受托人本人签章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④《信誉承诺函》;
⑤《网络竞价须知》(法定代表人须签章);
⑥《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法定代表人须签章)。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加盖公章的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价人。
5、意向竞价人如选择邮寄报名,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竞价保证金并将竞价材料(竞价材料盖章扫描件应先通过发送邮件至hxzhgyl@163.com核验确认。)邮寄至本中心,收件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竞价材料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邮寄到达(以本中心签收竞价材料时间为准),收件人为项目报名联系人,意向竞价人应在信封上标明“报名竞价”字样。本中心对竞价材料按时寄达的意向竞价人进行竞价资格审核,意向竞价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邮寄报名注意事项:(1)竞价材料电子文本应通过发送邮件给项目报名联系人。意向竞价人应该按照示例填写竞价材料并签章。(2)意向竞价人应自行至本平台网站学习竞价流程,注册竞价系统账号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竞价系统申请参与本项目竞价,若有疑问应及时咨询本项目报名联系人。(3)意向竞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有关标的的《公开竞价文件》的电子文本。(4)意向竞价人应自行评估竞价材料邮寄及送达时间,由于意向竞价人竞价资料未按时寄达或者竞价申请未按时提交而导致本中心无法进行资格审核或者激活竞价账号的,均视为意向竞价人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意向竞价人自行承担。建议提前邮寄竞价材料、注册竞价系统账号和登录竞价系统申请项目竞价。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1日。
2、竞价时间:2023年7月12日上午9:00-10:00。
3、网上报名时间:意向竞价人应于2023年7月11日17时前至本平台(https://hxzhcg.com/)注册用户名。
4、现场审核时间:并于2023年7月11日17时至本平台(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审核手续。
5、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3年7月11日17时。
6、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价人若要求对交易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采购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价人通过中信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以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规定时间保证金未到账的视为报名不成功。竞价人的报名时间以银行系统保证金到账时间与提交合格申请材料且通过资格审查孰晚为准。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价人名称一致,用途须注明“供应链竞价保证金”字样。
2、报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上一次性报价方式,报价为综合单价报价。
(2)报价时间:2023年7月12日9:00至2023年7月12日10:00。
(3)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147200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注: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方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4)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
(5)确定中选人后,本平台将选择以站内信、手机短信、电子邮件、邮寄、公告等方式向中选人送达《电子竞价中选通知单》。自《电子竞价中选通知单》送达之日起,委托人与中选人之间按本公告附件中所示的《采购合同》成立采购合同关系,是否订立正式的、书面的《采购合同》由委托人与中选人自行决定。
3、竞价服务费:按照《海峡纵横供应链采购服务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中选人收取竞价服务费,本次竞价服务费按照中选总金额的1.5%计算。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询价授权报名表
3、信誉承诺函
4、网络竞价须知
5、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报名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591-88680853
传真:0591-88680857
海峡纵横供应链采购服务平台运营中心
2023年7月7日
相关附件:
信誉承诺函.docx
询价授权报名表.docx
网络竞价须知.docx
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docx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x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市级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审计、2021-2022年度福建省首台(套)补助专项审计、2016-2019年度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审计
2、履行期限:2023年8月1日。
3、采购金额:最高控制价147200元(含税)
4、审计企业数量:92
5、履约保证金:0元。
6、竞价保证金:2000元。
竞价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福州交通信息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保证金缴纳账号:8111301013000600043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7、发票要求:增值税普通发票。
单位名称: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纳税识别号:113501000036044088
8、最高控制价: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147200元(含税)。本项目采用网上一次性报价方式,最低价中标。本项目要求报名人数必须达到3家及3家以上方可进行竞价。
9、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采购公告要求,不得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的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将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次采购将顺延至次低价供应商成交或重新组织采购。
10、审计内容:
(一)2023年市级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共77家企业102个项目,审核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1)规下提规上奖励(14项)
①审核申报单位2022年度营业收入,核实是否超过2000万元;
(2)高成长性奖励(17项);
①审核申报单位2020、2021年、2022年软件业务收入,核实2022年是否为首次突破相应规模;
②审核2022年软件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核实是否超过30%;
(3)增产增效奖励(13项);
①审核申报单位2022年新增地方贡献,核实是否超过5%;
②审核企业2021、2022年度软件业务收入,计算相应增量;
③审核2022年软件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核实是否超过30%;
(4)品牌产品奖励(20项)。
①审核申报产品2022年销售收入,核实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是否超过1000万元,应用解决方案销售收入是否超过2000万元。
②核实产品开发完成时间是否在2020年1月1日之后
(5)贷款贴息补助(18项)
①审核申报单位的贷款产品是否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银行真实产生的科技贷、税贷或政府采购贷;
②审核2022年度实付利息;若申报企业注册在福州软件园,则需与软件园贴息补助进行比对;
(6)上市融资奖励(1项)。
①审核申报单位是否2022年1月1日以来在境内沪、深交易所、北交所上市首发融资,且募集资金大部分投入本市项目建设1年以上,审核2022年软件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核实是否超过30%。
②计算2022年度申报企业投资本市项目实际到位的投资额占募集资金的比重(投资1年以上)
(7)以上所有项目还需计算申报单位的税收留成情况,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计算拟补助金额,出具具体审计意见。
(8)规下提规上奖励(2022入围)(6项)
①审核申报单位2022年度营业收入,核实是否超过2000万元;
(9)高成长性奖励(2022入围)(13项);
①审核申报单位2022年软件业务收入是否高于2021年软件业务收入。
(二)2021-2022年度福建省首台(套)补助专项(装备处,共11家)
(1)首台(套)产品研制企业奖励(6项)
①审核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购销合同、产品发票和收款凭证等是否真实有效;
②审核合同及发票上的型号是否与认定的型号一致;
③审计并确认首台(套)产品销售单价(不含增值税),以企业申报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材料中提供的产品销售合同确认产品销售价格;提供多份销售合同约定价格不一致的,以最早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准,进行确认;
(2)首台(套)产品应用企业奖励(5项)
①审核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购销合同、产品发票和付款凭证等是否真实有效;
②审核合同及发票上的型号是否与认定的型号一致,以研制企业申报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材料中提供的产品销售合同确认应用企业;提供多份产品销售合同的,以最早签订的合同进行确认;
③审计并确认首台(套)产品购买单价(不含增值税),以企业申报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材料中提供的产品销售合同确认产品销售价格;提供多份销售合同约定价格不一致的,以最早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准,进行确认;
④审查企业提供的首台(套)装备正常使用照片的真实性;
(三)2016-2019年度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装备处,共4家)
(1)审核是否符合信用要求
①对企业提交的信用查询记录或第三方信用报告进行审查。
(2)审核是否获得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补助。
①2016-2019年销售的新能源汽车需与中央财政清算,并享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②本次补助对应中央财政清算批次分别为《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86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395号),在以上批次内获得中央财政清算的车辆方可申请本次补助。
(3)审核购车者是否享受到国补和地补(购车补助确认表)。
①审核《福州市新能源汽车个人购车补助确认表》(需本人签字并加按手印)或《福州市新能源汽车企事业单位购车补助确认表》(加盖购买单位的公章)是否与原件一致;
②审核企业享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金额的证明资料和车辆销售发票等信息。
(4)审核资金补助有关材料完整性。
车辆买卖合同(加盖售车企业公章)、车辆销售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加盖售车企业公章)、购买者个人身份证明(需本人签字并加按手印)或购买车辆单位营业执照等凭证(加盖购买单位的公章)资料的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承诺其真实性。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完税凭证等须由福州市辖区内相关机构开具。
(5)实地核查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我市注册登记等情况。现场核查申报企业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否具备售后服务条件以及与售后服务点是否签定合作协议等情况。
(6)福州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网络运行监测管理平台出具的申报新能源汽车信息一致性的证明材料。
11、审计要求:
①本项审计业务要求在2023年8月1日前完成;要求按项目大类分别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共三项,各一式四份。
②所有项目要求进行现场核查,并填写《项目现场核查表》,对核查情况进行记录,并不少于2人确认签字;
③在审计中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的精神,不得增加企业负担,不得以各种方式收取被审计企业的报酬和费用。
④应在入驻企业前2天告知被审计企业审计事项;审计工作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二、采购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中选人:各竞价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https://hxzhcg.com/)参与本项目标的报价,最后按价低者得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2、意向承价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在福州市内依法注册具备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3、对竞价人的主要要求:
(1)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2)经营活动中无违法或重大违约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须承诺在参加竞价活动前3年内,竞价人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或处理,无弄虚作假骗取招标资格行为。
(5)须承诺在参加竞价活动前3年内,竞价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6)须承诺在参加竞价活动前3年内,竞价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约、不良行为等廉洁诚信问题及重大经济纠纷问题。
(7)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或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坏状态和影响企业经营的重大诉讼及仲裁。
4、意向竞价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海峡纵横供应链采购服务平台电子竞价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提交: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意向竞价人: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交验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签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询价授权报名表》(同时提供受托人本人签章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④《信誉承诺函》;
⑤《网络竞价须知》(法定代表人须签章);
⑥《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法定代表人须签章)。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加盖公章的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价人。
5、意向竞价人如选择邮寄报名,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竞价保证金并将竞价材料(竞价材料盖章扫描件应先通过发送邮件至hxzhgyl@163.com核验确认。)邮寄至本中心,收件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竞价材料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邮寄到达(以本中心签收竞价材料时间为准),收件人为项目报名联系人,意向竞价人应在信封上标明“报名竞价”字样。本中心对竞价材料按时寄达的意向竞价人进行竞价资格审核,意向竞价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邮寄报名注意事项:(1)竞价材料电子文本应通过发送邮件给项目报名联系人。意向竞价人应该按照示例填写竞价材料并签章。(2)意向竞价人应自行至本平台网站学习竞价流程,注册竞价系统账号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竞价系统申请参与本项目竞价,若有疑问应及时咨询本项目报名联系人。(3)意向竞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有关标的的《公开竞价文件》的电子文本。(4)意向竞价人应自行评估竞价材料邮寄及送达时间,由于意向竞价人竞价资料未按时寄达或者竞价申请未按时提交而导致本中心无法进行资格审核或者激活竞价账号的,均视为意向竞价人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意向竞价人自行承担。建议提前邮寄竞价材料、注册竞价系统账号和登录竞价系统申请项目竞价。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1日。
2、竞价时间:2023年7月12日上午9:00-10:00。
3、网上报名时间:意向竞价人应于2023年7月11日17时前至本平台(https://hxzhcg.com/)注册用户名。
4、现场审核时间:并于2023年7月11日17时至本平台(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审核手续。
5、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3年7月11日17时。
6、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价人若要求对交易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采购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价人通过中信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以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规定时间保证金未到账的视为报名不成功。竞价人的报名时间以银行系统保证金到账时间与提交合格申请材料且通过资格审查孰晚为准。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价人名称一致,用途须注明“供应链竞价保证金”字样。
2、报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上一次性报价方式,报价为综合单价报价。
(2)报价时间:2023年7月12日9:00至2023年7月12日10:00。
(3)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147200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注: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方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4)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
(5)确定中选人后,本平台将选择以站内信、手机短信、电子邮件、邮寄、公告等方式向中选人送达《电子竞价中选通知单》。自《电子竞价中选通知单》送达之日起,委托人与中选人之间按本公告附件中所示的《采购合同》成立采购合同关系,是否订立正式的、书面的《采购合同》由委托人与中选人自行决定。
3、竞价服务费:按照《海峡纵横供应链采购服务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中选人收取竞价服务费,本次竞价服务费按照中选总金额的1.5%计算。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询价授权报名表
3、信誉承诺函
4、网络竞价须知
5、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报名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591-88680853
传真:0591-88680857
海峡纵横供应链采购服务平台运营中心
2023年7月7日
相关附件:
信誉承诺函.docx
询价授权报名表.docx
网络竞价须知.docx
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docx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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