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 华能济南黄台发电 2023年-2024年通勤班车租车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2-002-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本华能山东 华能济南黄台发电 2023年-2024年通勤班车租车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华能济南黄台发电 员工通勤班车租车服务。A车辆为50座及以上车辆,负责华能济南黄台发电 员工上下班接送服务,每日往返一次为一趟,路线为领秀城小区---经八纬一--黄台电厂-----济阳区回河街道冉家村办公区,往返一趟约120公里;B车辆为19座及以上车辆,负责华能济南黄台发电 员工上下班接送服务,每日1次往返黄台电厂--济阳区回河街道冉家村办公区,往返一趟约70公里。
2.2服务期: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24个月。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至少2项通勤车租赁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2) 投标人提供的车辆行驶证须注明为:租赁或旅游客运;须提供车型座位数A车型不少于50座,B车型不少于19座,且车龄8年以内,行驶里程12万公里内车辆,必须购买车辆保险、三者险、座位保险。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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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朝阳村复合型光伏发电(光伏场区122.5575MWp)EPC、云南驿复合型光伏发电(光伏场区54.09MWp)EPC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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