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局集团公司通辽站通辽东站线路两侧围墙防护刺笼安装采购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yjcgs2024-099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郝亮1504746556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代理联系人国经理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5
公告正文

沈阳局集团公司通辽站通辽东站线路两侧围墙防护刺笼安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4-0991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通辽站通辽东站线路两侧围墙防护刺笼安装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局集团公司通辽站,采购项目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要求。

3.维保条款:A01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由于质量因素而造成的损坏,均由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

4.售后服务及要求:A01包:遇质量及技术问题,供应商应在3小时内给予反馈,需要现场处理的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站通辽东站防护刺笼安装技术规格书

 

 

 

 

 

 

 

甲方:

乙方:

 

 

 

 

 

 

 

 

 

 

 

    通辽站(以下简称“甲方”)就通辽东站防护刺笼安装与     (以下简称“乙方”)达成合作意向,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确保合同履行,双方就其技术事宜经研讨,达成合同协议。具体如下:

本技术协议适用于通辽东站防护刺笼安装2000米服务项目。

乙方保证提供符合技术文件和现行有关建筑标准的优质产品。

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如果与国家相关文件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本技术协议作为通辽站防护刺笼安装项目刺笼材料的供货、制作、施工、安装的依据。

本技术协议经双方认可后签字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防护刺笼的安装技术标准和维保方案是确保其能够防止外来人员翻墙进入,并在使用周期内确保其质量。

一、安装技术标准:

1.本工程的设备、材料的供货及施工由乙方完成。

2. 施工准备:乙方确定施工团队及负责人员,施工前绘制施工图纸及测量相关数据参数,制定施工计划。

3. 现场施工:乙方应按照施工计划,在设计好的位置安装支护架等辅助构件,并在固定点上固定钢管作为主体结构

4. 刺丝滚笼规格:刺丝滚笼采用刀片刺绳绕圈后相临两圈每隔120°用刺丝连接卡固定,张开后形成蛇腹网状,闭合后刀片刺绳圈径为50cm,张开后每交叉圈安装间距5cm,直径不小于45cm ,要求双层安装。

5. 刀片刺绳规格:刀片刺绳由冲切钢板采用机械压轧在钢丝上成型,刀刺宽度22mm,两刃垂直间距15mm,刀刺纵向间距34mm,芯丝直径为2.5mm

6. 支架与固定:刺丝滚笼由刺丝连接卡扣与固定在支架上的纵向拉筋相连接,纵向拉筋与支架的连接采用ø2.5mm的冷拔镀锌钢丝绕2圈后拧紧固定 。两支架间距不得大于40厘米。

7. 热镀锌处理:金属网片网丝采用HPB300直径6.5mm高线钢丝冷拔加工,上部向外折角30°焊接成型后整体镀锌并进行热浸塑处理,镀锌量270g/㎡,浸塑厚度0.8mm-1.2mm

8.质量约定:乙方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消防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要求,达到消防验收标准。

二、维保方案:

1. 定期检查:乙方在保质期内定期检查刺丝滚笼的完整性和固定点的稳固性,确保没有松动或损坏

2. 清洁维护:清除刺丝滚笼上的杂物和污垢,防止因腐蚀或机械损伤导致的性能下降。

3. 防腐处理:对刺丝滚笼进行定期的防腐处理,如热镀锌,以延长使用寿命

4. 安全检查:检查所有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带等,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5. 焊接安全:焊接设备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并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以上标准和方案应根据具体的安装环境和条件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防护刺笼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三、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支付工程款,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并支付赔偿金,工期顺延。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进行处罚,工期顺延。

3.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采取如下方式解决:

4.双方代表协商解决;

5.双方共同聘请第三者调解;

6.仲裁或诉讼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四、协议份数

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2.合同份数:一式  份,以简体中文形式,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双方各执贰份。

五、签署页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行政许可及认证:无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无要求。

4.业绩要求:无要求。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项目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谈判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采购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8:00时起至2024年11月19日8: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3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24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2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4购买采购文件后,除采购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比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公布首次报价时间,下同)为20241125900分,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  购  人:沈阳局集团公司通辽站

项目立项人及电话:郝亮,15047465567

技术咨询人及电话:郝亮,15047465567

7.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系人:国经理

电话:024-62080884 15998275548(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11时,13-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253012933@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3301002209249050332

财务科长:024-62080700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1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7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62080841

备注: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服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由财务科开具后通过投标人报名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科。

 

20241114


附件1: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业务类别

计量单位

工作量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备注

1

A01

刺笼安装

 

2000.00

61.00

6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地点:通辽站

交货条件及状态:交付使用时符合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并经车站安全科检验合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