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城改·麓景雅苑项目智能化及三网工程项目澄清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城改·麓景雅苑项目智能化及三网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3ACCAZ00297
原公告日期:2023-12-27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城改·麓景雅苑项目智能化及三网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
(项目编号:2023ACCAZ00297)
各投标人:
一、答疑:
问1:在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拟委任人员资格-3.拟任项目组其他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因本次项目性质属于智能化工程,但本次招标要求为机电工程专业,限制了特定专业。综上请问:系统集成、计算机技术及应用以及通信与信息工程专业是否满足该评分要求?
答1:不满足该项评分要求,人员设置与本项目特点相匹配,不违反相关规定,此项内容不作调整。
问2:在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智能化集成系统未体现,请明确这该系统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2: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问3:在招标文件发包人质控材料一览表中:LED电子屏系统-利亚德、迈锐、三思、洲明,其中LED电子屏系统是否指工程量清单中46寸液晶拼接屏,如是利亚德、洲明则不生产该类产品,请重新明确推荐品牌。
答3:增加品牌联建光电;经咨询洲明生产该类产品。更改推荐品牌LED电子屏系统为:迈锐、三思、洲明、联建光电。
问4:根据图纸与清单的比对,图纸中24口交换机仅有3台,而工程里量清单中24口交换机有26台,请明确以谁为准。
答4:技术规范书中已明确24口交换机为26台,以工程量清单为准。除答疑外,如图纸与技术规范书要求不符的,均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问5: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荣誉、奖项2分:2019年1月1日(以颁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作为参(承)建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学会(或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请明确:安徽省的“黄山杯”奖项是否属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优质工程奖?。
答5:安徽省的“黄山杯”奖项属于优质工程奖。
问6:招标文件中:“3.拟任项目组其他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截图如下:
智能化专业做为机电工程专业中的一部分,仅用机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不能完全代表其智能化专业水平。建议修改为:3.拟任项目组其他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机电工程、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答6:人员设置与本项目特点相匹配,不违反相关规定,此项内容不作调整。
问7:工程量清单中:“5.2 全费用单价分析表(清单)可视对讲及家庭安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中的46 寸液晶拼接屏,配套拼接接屏支架”截图如下:
是否为“发包人质控材料一览表”中的“LED 电子屏系统”。
答7:是。
问8:招标文件中:“3.1.2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项目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建筑智能化项目施工或供货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50万元。”截图如下:
请明确供货安装业绩包含范围,是否包含智能化、信息化系统集成等项目的业绩。
答8:业绩合同中包含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50万元建筑智能化项目施工或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50万元建筑智能化供货安装内容的,予以认可。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建筑智能化指: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通讯系统;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智能小区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智能灯光、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
问9:此项目给的清单是分项报价的形式,但是投标软件和PDF版本当中提到“分项报价表(本项目不适用)”请明确使用哪种方式进行报价?
答9:本项目报总价。
问10:“城改·麓景雅苑项目智能化及三网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发包人质控材料一览表中,信息终端(含模块)未标明具体设备,具体指哪些设备请招标单位明确;
答10:1.输入设备:包括键盘、鼠标、触摸屏等,2.输出设备:包括显示器、打印机、音响等,3.中央处理器(CPU):负责处理计算机的各种运算和控制指令。4.存储器:包括内存和硬盘等,5.网络接口。
问1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是按照“工程招标”还是“货物招标”计取,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11:货物招标。
问12:本项目是否需要支付总包服务费,请招标单位明确;
答12:无需支付总包服务费。
问13:本项目设计方案是否已经通过技防办方案评审,若需要专家评审,相关费用是否由甲方或设计单位承担,请明确此部分内容;
答13:未办理技防办方案评审,若需要专家评审,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问14:投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中“2.1.1投标文件格式”第三条中表明“(3)分项报价表中的货物名称、数量、单位与招标人提供的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货物名称、数量、单位一致”,而招标文件格式中说明“二、分项报价表(本项目不采用)”,请招标单位明确本项目是否采用分项目报价表,若不采用投标文件初步评审中此项是否不做评审,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14:不采用分项报价,报总价即可。
问15:招标清单中相关标星参数是否需要提供证明资料,若需要提供,具体什么时间提供,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15:图纸、参数表、清单中要求产品提供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测试报告、认证、证书等所有证明材料均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供货前提供给招标人进行核查(投标时可不提供)。
问16: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技术文件评分标准中“品牌评审”采用其它品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供评委会评审,若采用发包人质控材料一览表中的品牌是否不需要提供相关参数的证明资料。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16:若采用发包人质控材料一览表中的品牌则不需要提供相关参数的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列表或承诺即可。
问17:三网共建工程相关设备是否有相应的推荐品牌,如有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17:无推荐品牌,投标人拟使用的三网共建设备材料须符合合肥市质量标准及主管部门要求并负责完成验收移交。
问18:工程量清单中:“5.2 全费用单价分析表(清单)设备网网络系统、核心交换机、机箱深度不大于280MM”截图如下:
经过市场调研,主流厂家该类型全网管三层交换机均为标准机架式,交换机机箱深度只是为了节约安装空间,对设备本身总体性能或功能没有任何影响,该参数具备唯一性或控标嫌疑,违背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建议删除该条参数;
答18:删除“机箱深度不大于280MM”。
问19:智慧社区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内容请明确;
答19:本次所选设备需支持智慧社区无缝对接。
二、补遗: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及人员业绩中描述的“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5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项目施工或供货安装业绩”均修改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5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项目施工或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50万元建筑智能化项目供货安装业绩”。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长丰岗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金富路2号
联 系 人:刘志
联系电话:0551-62198612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是
联 系 人:方飞
联系电话:0551-62721976、0551-62721974
长丰岗城置业有限公司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1月08日
原项目编号:2023ACCAZ00297
原公告日期:2023-12-27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城改·麓景雅苑项目智能化及三网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
(项目编号:2023ACCAZ00297)
各投标人:
一、答疑:
问1:在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拟委任人员资格-3.拟任项目组其他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因本次项目性质属于智能化工程,但本次招标要求为机电工程专业,限制了特定专业。综上请问:系统集成、计算机技术及应用以及通信与信息工程专业是否满足该评分要求?
答1:不满足该项评分要求,人员设置与本项目特点相匹配,不违反相关规定,此项内容不作调整。
问2:在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智能化集成系统未体现,请明确这该系统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2: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问3:在招标文件发包人质控材料一览表中:LED电子屏系统-利亚德、迈锐、三思、洲明,其中LED电子屏系统是否指工程量清单中46寸液晶拼接屏,如是利亚德、洲明则不生产该类产品,请重新明确推荐品牌。
答3:增加品牌联建光电;经咨询洲明生产该类产品。更改推荐品牌LED电子屏系统为:迈锐、三思、洲明、联建光电。
问4:根据图纸与清单的比对,图纸中24口交换机仅有3台,而工程里量清单中24口交换机有26台,请明确以谁为准。
答4:技术规范书中已明确24口交换机为26台,以工程量清单为准。除答疑外,如图纸与技术规范书要求不符的,均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问5: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荣誉、奖项2分:2019年1月1日(以颁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作为参(承)建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学会(或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请明确:安徽省的“黄山杯”奖项是否属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优质工程奖?。
答5:安徽省的“黄山杯”奖项属于优质工程奖。
问6:招标文件中:“3.拟任项目组其他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截图如下:
智能化专业做为机电工程专业中的一部分,仅用机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不能完全代表其智能化专业水平。建议修改为:3.拟任项目组其他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机电工程、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答6:人员设置与本项目特点相匹配,不违反相关规定,此项内容不作调整。
问7:工程量清单中:“5.2 全费用单价分析表(清单)可视对讲及家庭安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中的46 寸液晶拼接屏,配套拼接接屏支架”截图如下:
是否为“发包人质控材料一览表”中的“LED 电子屏系统”。
答7:是。
问8:招标文件中:“3.1.2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项目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建筑智能化项目施工或供货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50万元。”截图如下:
请明确供货安装业绩包含范围,是否包含智能化、信息化系统集成等项目的业绩。
答8:业绩合同中包含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50万元建筑智能化项目施工或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50万元建筑智能化供货安装内容的,予以认可。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建筑智能化指: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通讯系统;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智能小区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智能灯光、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
问9:此项目给的清单是分项报价的形式,但是投标软件和PDF版本当中提到“分项报价表(本项目不适用)”请明确使用哪种方式进行报价?
答9:本项目报总价。
问10:“城改·麓景雅苑项目智能化及三网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发包人质控材料一览表中,信息终端(含模块)未标明具体设备,具体指哪些设备请招标单位明确;
答10:1.输入设备:包括键盘、鼠标、触摸屏等,2.输出设备:包括显示器、打印机、音响等,3.中央处理器(CPU):负责处理计算机的各种运算和控制指令。4.存储器:包括内存和硬盘等,5.网络接口。
问1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是按照“工程招标”还是“货物招标”计取,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11:货物招标。
问12:本项目是否需要支付总包服务费,请招标单位明确;
答12:无需支付总包服务费。
问13:本项目设计方案是否已经通过技防办方案评审,若需要专家评审,相关费用是否由甲方或设计单位承担,请明确此部分内容;
答13:未办理技防办方案评审,若需要专家评审,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问14:投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中“2.1.1投标文件格式”第三条中表明“(3)分项报价表中的货物名称、数量、单位与招标人提供的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货物名称、数量、单位一致”,而招标文件格式中说明“二、分项报价表(本项目不采用)”,请招标单位明确本项目是否采用分项目报价表,若不采用投标文件初步评审中此项是否不做评审,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14:不采用分项报价,报总价即可。
问15:招标清单中相关标星参数是否需要提供证明资料,若需要提供,具体什么时间提供,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15:图纸、参数表、清单中要求产品提供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测试报告、认证、证书等所有证明材料均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供货前提供给招标人进行核查(投标时可不提供)。
问16: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技术文件评分标准中“品牌评审”采用其它品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供评委会评审,若采用发包人质控材料一览表中的品牌是否不需要提供相关参数的证明资料。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16:若采用发包人质控材料一览表中的品牌则不需要提供相关参数的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列表或承诺即可。
问17:三网共建工程相关设备是否有相应的推荐品牌,如有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17:无推荐品牌,投标人拟使用的三网共建设备材料须符合合肥市质量标准及主管部门要求并负责完成验收移交。
问18:工程量清单中:“5.2 全费用单价分析表(清单)设备网网络系统、核心交换机、机箱深度不大于280MM”截图如下:
经过市场调研,主流厂家该类型全网管三层交换机均为标准机架式,交换机机箱深度只是为了节约安装空间,对设备本身总体性能或功能没有任何影响,该参数具备唯一性或控标嫌疑,违背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建议删除该条参数;
答18:删除“机箱深度不大于280MM”。
问19:智慧社区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内容请明确;
答19:本次所选设备需支持智慧社区无缝对接。
二、补遗: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及人员业绩中描述的“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5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项目施工或供货安装业绩”均修改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5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项目施工或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50万元建筑智能化项目供货安装业绩”。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长丰岗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金富路2号
联 系 人:刘志
联系电话:0551-62198612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是
联 系 人:方飞
联系电话:0551-62721976、0551-6272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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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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