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工程——滇池外海福保湾蓝藻收集处理站建设工程、滇池草海新河湾蓝藻收集处理站建设工程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性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4
公告正文


1.项目条件

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工程——滇池外海福保湾蓝藻收集处理站建设工程、滇池草海新河湾蓝藻收集处理站建设工程项目已计划实施,招标人拟采用公开竞争性比选的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单位,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工程——滇池外海福保湾蓝藻收集处理站建设工程、滇池草海新河湾蓝藻收集处理站建设工程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2.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项目概况: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工程——滇池外海福保湾蓝藻收集处理站建设工程、滇池草海新河湾蓝藻收集处理站建设工程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完成后止。

2.5服务范围:

(1)根据招标人需求开展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咨询、招标文件编制、发布招标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评标、发布评标及中标公示、发布中标通知书、完成招标过程中的相关备案工作、制作备案资料册等。

(2)招标代理工作须合法合规、符合项目实际、满足招标人要求,并在招标工作结束后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归档资料。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完成后止。

2.7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说明未经审计的理由(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

3.3信誉要求:申请人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情形;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信用中国”有失信被执行人行为。自行提供企业自身近三年在全国范围内的信用情况及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情况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

3.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

3.5项目组其他成员要求: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得少于6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余人员均需具备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拟派本项目所有成员需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7申请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竞争性比选报名及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资料:

1.代理机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名时请各代理机构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材料并携带U盘拷贝文件。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4日17时00分,逾期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昆明市滇池管理局117室(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117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2申请人在比选会议开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比选文件全部内容,竞争性比选文件内容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比选公告在昆明市滇池管理局(https://dgj.km.gov.cn/)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871-64619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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