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格式)
1.招标条件
顺昌县物业管理处的编号为E3507210701801260001的顺昌县双溪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城南片区设计已由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文件以顺发改审批【2024】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昌县物业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民泰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顺昌县双溪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城南片区设计;
2.2.建设地点:顺昌县双溪街道城南片区;
2.3.工程建设规模:对顺昌县老旧小区城南片区改造提升,进行路网、管线下地、停车位等改造提升;
2.4.投资总额:人民币12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其中设计包括总平面修规调整、初步设计(含概算)、可研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5.2.内容:包含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所有内容及红线范围内各专业(道路工程、综合管线工程、含入户低压、管道燃气、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专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各专业工程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在此基础上投标人需满足招标人对项目提出的专项设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设计图纸的相关工作,直至完成项目全部设计相关内容;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与桥梁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np.gov.cn/sc/)(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7:00:00之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由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保证金户名: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账号:35001677107050002618-0011(备注:县物业);开户银行:顺昌县建行),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的备注栏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或“招标编号”字样”。②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其投标保证金。③保函形式,原则上应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人可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电子化保证金服务平台申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肆佰元整(¥64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4年3月18日 09: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线上: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
7.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2000000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323895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http://ggzy.np.gov.cn/sc/)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物业管理处;
地址:顺昌县双溪镇中解南北街10号福昌楼213室,邮编:353200;
电话:13358295627,传真:/;
联系人: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民泰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北路109号12幢604,邮编:365000;
电话:18950623625,传真:? ;
联系人:小魏。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顺昌县建行;
帐户名称: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帐??? 号:35001677107050002618-0011(备注:县物业);
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