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项目一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525.1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7252303280001
预算金额525.17万元
招标公司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孟珂宇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18-821066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0]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项目一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252303280001 | 项目名称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项目一期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7252303280001011001 | 标段名称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一期工程一标段智慧化工厂尾工尾项采购 |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一期工程一标段智慧化工厂尾工尾项采购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的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一期工程项目,已经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示范区经备〔2022〕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一期工程一标段智慧化工厂尾工尾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招标人: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2.1.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2.1.3项目名称: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一期工程一标段智慧化工厂尾工尾项采购。2.2招标范围:公用工程岛动力岛智慧化工厂尾工尾项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具体详见任务书。2.3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100日历天。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2.6标段划分:1个标段。2.7最高投标限价: 525.17 万元。本项目招标人设有期望值,(期望值=525.17万元 *95%=498.9115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此期望值,按无效标处理。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系统设备供货相关业绩。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业绩的合同及建设单位盖章的交付验收证明(或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交付书面证明文件,交付证明需建设单位盖章),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须上传投标文件)不能证明类似业绩的相关指标及内容,则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由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2)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出招标文件需要明示的内容及数据,不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3.5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要求:(1)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2023年7月-2023年12月由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8.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3.8.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8.3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8.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4. 评标办法:4.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最高投标限价*95%。4.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评标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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