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龙宫海洋王国升级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淮安龙宫海洋王国升级改造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龙宫海洋王国升级改造项目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淮管发改审备(2022)2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西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国有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龙宫海洋王国升级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南马厂大道以北、西游大道以西、开发大道以南、黄河故道以东。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61142.89平方米,计划对区域内相关设备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其中主要包括对现有游乐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原有旱雪结构建筑下改造成海底隧道和精品爬虫馆;地块东南侧新建海豹海狮水池及配套维生设备;以及地块东北侧约6000 平方米原有设施改造为淡水世界等,同步实施道路、管网、绿化、景观等配套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51636687.43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84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3年5月10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3年6月10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3年11月10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红线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室外供电系统设计,需满足欢乐世界用电配置)、采购与工程施工以及室外供电系统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配合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包括场地内外“三通一平”、场地内外临时用电(包括临时变压器)、临时用水接入等),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3.3.1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9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 4000 万元(含)以上的与主题乐园相关的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金额以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设计业绩:自2019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 4000 万元(含)以上的与主题乐园相关的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设计成果资料,三者缺一不可;设计成果证明材料为:图审合格证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设计成果证明;时间、投资额以设计合同为准,合同中未注明金额的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施工业绩:自2019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 4000 万元(含)以上的与主题乐园相关的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金额以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主题乐园定义:利用自然资源或人文资源,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及设备设施,围绕文化艺术元素营造特定主题氛围,集娱乐体验、观演观展、休闲服务于一体的公共文娱场所。
? 3.3.2自2021年2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3.3.3自2022年2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3.4自2022年1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3.3.5自2021年2月1日以来因违反招投标规定接收到行政处罚的,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并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单位,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2022年8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2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旧系统)(http://222.184.31.247/zxdt/009001/20230317/84599682-141b-4442-8043-5e52ddbe4a75.html[http://222.184.31.247/zxdt/009001/20230317/84599682-141b-4442-8043-5e52ddbe4a75.html])。
4.3本项目收取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手续费5元,共1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上午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 评定分离”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西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马厂大道99号 地 址:淮安市留学生创业园13楼
邮 编:223005 邮 编:223005
联 系 人:罗大鹏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913957230 电 话:15152887610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