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鑫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灌阳县乡镇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LZC2022-G1-270031-GXXQ(重))更正公告(四)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西鑫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灌阳县乡镇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LZC2022-G1-270031-GXXQ(重))更正公告(四)
发布时间:2023-03-21 12:3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2-G1-270031-GXXQ(重)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灌阳县乡镇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本项目因故延期,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 开标时间:2023年4月6日 09:30 开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开标室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 |
2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一、总则” | 34、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价的3%(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缴纳,由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缴入采购人指定履约保证金账户。 | 34、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价的3%(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缴纳,如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数额按中标价的2%缴纳,由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缴入采购人指定履约保证金账户。 |
3 | “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中“7吨压缩式垃圾车”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4 | “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中“12吨压缩式垃圾车”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5 | “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中“2.5立方翻桶车”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6 | “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中“660L塑料垃圾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7 | “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中“300L垃圾铁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8 | “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中“▲其他要求” | 3、投标人对“技术要求”中未标注▲号项的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数≥10项时,投标文件按分标作投标无效处理。 | 删除。 |
9 | “第四章评标办法”中“3、售后服务方案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货物采购需求”要求,对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方案内容①定期回访服务安排(注明时间);②零配件供应及费用收取;③售后服务技术人员配备情况;④排除故障响应时间等内容进行独立评审并按以下规则独立打分。 一档(1 分):售后服务方案简单,保障响应措施、服务经验一般; 二档(5 分):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合理,安排较具体、内容较完整,但各项措施没有优于采购需求; 三档(9分):满足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同时,故障响应时间、到达现场维护时间、修复时间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保障措施详细具体,有项目售后实施计划、人员配备合理; 四档(13分):满足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同时,故障响应时间、到达现场维护时间、修复时间优于招标文件要求,项目售后实施计划完整实用、可行性优、针对性强,售后服务、故障排除、保障措施详细具体以及提供有优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优惠措施等。 |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及评标办法相应等级档次进行独立打分。 一档(1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不完善,项目售后服务承诺较简单,不完整。 二档(5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基本满足采购需求,有到达故障现场时间,有故障解决方案、验收后维护承诺,内容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约定要求; 三档(8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比较完整,有具体的到达故障现场时间、故障出现解决方案、应急保障方案等验收后服务承诺,有简单的故障无法排除时的解决方案; 四档(13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比较完整,有具体的到达故障现场时间、故障出现解决方案、应急保障方案等验收后服务承诺,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有故障无法排除时的解决方案、定期维护方案、免费技术培训方案、保修期外维修方案、配套耗材的价格、拟安排的维修服务站配置等其他方案,有优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服务人员配备和方案的可靠性实施性。 |
10 | “第六章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第二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 2、质量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 元(¥ )。 3、履约保证金自乙方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经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乙方持质量保证金退付意见书、政府采购合同及履约验收证明到甲方办公地点办理退付手续,甲方将在收到完整且合格的退付申请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还乙方。 | 删除。 |
11 | “第六章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第三条合同款支付” | 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金额的30%,主体设备到现场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提货款,所有设备安装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验收款,三个月内付清。 | 1、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金额的30%,主体设备到现场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提货款,所有设备安装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验收款,三个月内付清。 2、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和履约保证金转款凭证收据原件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款手续,乙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lggzy.org.cn)。
2、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灌阳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地 址:灌阳县灌阳镇环卫路12号
联系方式:0773-4211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鑫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甲山乡甲山新村56号1-4层住宅
联系方式:0773-3635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 工
电 话:0773-3635155
附件信息:
附件-货物采购需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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