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方城县司法局的委托,就方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一体化电子腕表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人:方城县司法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招标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名称:方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一体化电子腕表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C-D-20181224-163
3、采购内容:社区矫正一体化电子腕表一批(详见采购内容与要求)
四、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2018年12月24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上发布了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五、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9年1月11日
谈判地点: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小组成员:刘延龙、王宏宇、姚长军
六、成交信息:
成交商名称:陕西强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壹拾玖万捌仟元整(¥:198000.00元)
成交商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4号摩尔中心B幢1单元11103室
联系人:赵世冉 联系电话:18629045808
主要成交标的:
产品名称 |
型号 |
生产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社区矫正一体化电子腕表 |
QX-EW-V7 |
陕西强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只 |
100 |
1980.00 |
198000.00 |
七、代理服务费收取:参考发改价格 [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支付代理服务费:6000元。
八、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方城县司法局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3782177815
地址:南阳市方城县凤瑞路198号附近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七一路128号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7-66965888
成交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方城县司法局
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