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第三分中心SNS主动防护网招标采购结果公示
金额
392.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5/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1103-jc-2024-103
预算金额392.4万元
招标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0719-8763855
中标公司安平县江琨丝网制品有限公司392.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各投标人: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第三分中心(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530石台至查桥(石台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SNS主动防护网招标采购(招标编号:CR1103-JC-2024-103)采购工作已于2025年1月8日10时05分在铁建云链平台(https://epur.crccep.com/)在线开标,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公告载明的评标办法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9日
二、拟中标信息
ZDFHW-01包件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 报价人 | 不含税报价金额(元) | 推荐顺序 | 备注 |
1 | 安平县江琨丝网制品有限公司 | 3,924,000.00 | 第一名 | |
2 | 深州市泰华路桥防护工程有限公司 | 4,482,000.00 | 第二名 | |
3 | 河北继乾边坡防护工程有限公司 | 4,884,955.75 | 第三名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3天,自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5日。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向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第三分中心反映,如发现评标过程中存在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的,可以向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纪检部门举报。反映或举报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时生效。
监督投诉受理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纪检监察部
电话:0719-8763819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
电话: 0719-876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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