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门县健跳镇小蒲村东孔水库经营权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三门县健跳镇小蒲村东孔水库经营权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三门县健跳镇小蒲村东孔水库经营权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一、 招标范围及年限:
三门县健跳镇小蒲村东孔水库经营权承包项目地址位于健跳镇小蒲村。
承包期五年,即从农历2024年1月1日起至农历2028年12月29日止。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勘查。
二、投标地点:三门县健跳镇文化艺术中心四楼会议室(峧头村)。
三、投标人要求:
具有承包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四、标底价:每年伍万元(¥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伍万元(¥50000.00元)。
五、承包要求:承包期内必须优先保证农田灌溉用水。
六、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公历2024年2月1日上午9:00—9:30,递交标书截止时间为公历2024年2月1日上午9时50分。开标时间为公历2024年2月1日上午9时50分。
七、报名方式:投标人带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现场报名,每人只能买一标。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50000.00元),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承包款的一部分,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当场退还(不计利息)。
八、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明底暗投上浮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低于标底价的作弃权标处理。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投标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有多位投标人出现相同最高标的,则按现场抓阄方式确定一家为中标者;如中标候选人弃标的,需重新招标。
如有效投标家数不足三家的则本次招标作流标处理。
九、付款方式及合同签订:五年承包款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并签订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承包款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伍万元(¥50000.00元)没收归招标方,该承包项目由招标人另行发包。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或投标保证金伍万元(¥50000.00元)没收,该水库经营权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十、其他相关要求:
1、在承包期内,中标方如中途放弃承包经营权的招标方不退还承包款。
2、在承包期内,如遇台风、暴雨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一切人身安全和经济损失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中标方应当维护管理好水库,遵守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服从水库上级相关部门管理,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3、中标方不得改变水库现状,如需改变,必须先征得招标方同意,相关改造投资费用中标方自负,承包期满后,无偿归招标方所有,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或索赔。如果中标方未经招标方同意,私自改造水库,招标方将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水库承包经营权,并没收全部已交承包款。
4、招标方必须维护中标方承包经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中标方做好服务工作,对村民进行水库安全教育,如发生偷、毒等情况,招标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处理。
5、在承包期内中标方有合法的自主养殖经营权,招标方不得干涉,但中标方不得在承包期内危及水库所有已建的公用设施行为。违者招标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6、中标方不得出卖、出租或转让水库承包经营权。如确需转让,必须经招标方同意。承包期满后,中标方必须保持水库的固定设施和坝体原状,完整交还给招标方,逾期移交的,招标方有权单方处置库内的一切养殖物,对此造成的损失,招标方不负任何责任。中标方不得在水库进行投毒和破坏性行为,如出现投毒和破坏性行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7、中标方在承包期内必须优先保证农田灌溉用水,保证水库蓄水水位的高度,若出现干旱天气,先保证农田灌溉用水。如造成中标人养殖损失由中标者自负。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方。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门县健跳镇小蒲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林祥昌13906552651 652651
三门县健跳镇小蒲村经济合作社
三门县健跳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5日
三门县健跳镇小蒲村东孔水库经营权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一、 招标范围及年限:
三门县健跳镇小蒲村东孔水库经营权承包项目地址位于健跳镇小蒲村。
承包期五年,即从农历2024年1月1日起至农历2028年12月29日止。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勘查。
二、投标地点:三门县健跳镇文化艺术中心四楼会议室(峧头村)。
三、投标人要求:
具有承包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四、标底价:每年伍万元(¥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伍万元(¥50000.00元)。
五、承包要求:承包期内必须优先保证农田灌溉用水。
六、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公历2024年2月1日上午9:00—9:30,递交标书截止时间为公历2024年2月1日上午9时50分。开标时间为公历2024年2月1日上午9时50分。
七、报名方式:投标人带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现场报名,每人只能买一标。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50000.00元),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承包款的一部分,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当场退还(不计利息)。
八、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明底暗投上浮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低于标底价的作弃权标处理。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投标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有多位投标人出现相同最高标的,则按现场抓阄方式确定一家为中标者;如中标候选人弃标的,需重新招标。
如有效投标家数不足三家的则本次招标作流标处理。
九、付款方式及合同签订:五年承包款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并签订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承包款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伍万元(¥50000.00元)没收归招标方,该承包项目由招标人另行发包。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或投标保证金伍万元(¥50000.00元)没收,该水库经营权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十、其他相关要求:
1、在承包期内,中标方如中途放弃承包经营权的招标方不退还承包款。
2、在承包期内,如遇台风、暴雨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一切人身安全和经济损失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中标方应当维护管理好水库,遵守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服从水库上级相关部门管理,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3、中标方不得改变水库现状,如需改变,必须先征得招标方同意,相关改造投资费用中标方自负,承包期满后,无偿归招标方所有,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或索赔。如果中标方未经招标方同意,私自改造水库,招标方将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水库承包经营权,并没收全部已交承包款。
4、招标方必须维护中标方承包经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中标方做好服务工作,对村民进行水库安全教育,如发生偷、毒等情况,招标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处理。
5、在承包期内中标方有合法的自主养殖经营权,招标方不得干涉,但中标方不得在承包期内危及水库所有已建的公用设施行为。违者招标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6、中标方不得出卖、出租或转让水库承包经营权。如确需转让,必须经招标方同意。承包期满后,中标方必须保持水库的固定设施和坝体原状,完整交还给招标方,逾期移交的,招标方有权单方处置库内的一切养殖物,对此造成的损失,招标方不负任何责任。中标方不得在水库进行投毒和破坏性行为,如出现投毒和破坏性行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7、中标方在承包期内必须优先保证农田灌溉用水,保证水库蓄水水位的高度,若出现干旱天气,先保证农田灌溉用水。如造成中标人养殖损失由中标者自负。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方。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门县健跳镇小蒲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林祥昌13906552651 652651
三门县健跳镇小蒲村经济合作社
三门县健跳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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