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泥车间空压机更新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压机更新安装工程
空压机更新安装工程
空压机安装改造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2024-zc-5341-000041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
招标联系人
王先生010-84369695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0/30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0/31
公告正文
2024 年度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清河第二再生水厂泥车间空压机更新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JPSJT-QH2-2024-002) 项目所在地: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 年度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泥车 间空压机更新安装工程(项目编号:2024-ZC-5341-000041,招标编号 BJPSJT-QH2-2024-002),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 水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清河第二再生水厂设计日处理规模为50万立方米/日,厂区建构筑物室 外根据地势设置平坦式绿地,出水排入清河。2024年度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泥车间空压机更新安装工程。预计使用地点为北京市朝阳 区来广营北路清河第二再生水厂。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 年 11月25日,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 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度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泥车间空 压机更新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度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泥车间空压 机更新安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 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具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应具备优良的管理体系:拥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 1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业绩: 要求提供 2021年1月1日至今,累计具有50万元(含)以上空压机安装改造 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30日, 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以下资料发送至 wangxx@bdc.cn 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王先生,电 话:010-84369695 O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 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 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踏勘时间、地点: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 11时(北京时间),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北路清河第二再生水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清河第二再生水厂办公楼(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北路清河第二再生 水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北路清河第二再生水厂办公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2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泥车 间空压机更新安装工程(项目编号:2024-ZC-5341-000041,招标编号 BJPSJT-QH2-2024-002),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 水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服务要求 2.1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1)投标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雄厚的实力,健全的财务制度,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优良的管理体系;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4)要求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近一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2 其他: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 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没有现场踏勘投标文件无效。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一年,提供7*24小小时的快速响应服务,发生突发情 况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无法解决,48小时内提供替换产 品。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0时00分,地点为清河第 二再生水厂办公楼(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北路清河第二再生水厂)。 3.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 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 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 见招标文件附件)。 3.3未按3.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4、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北路清河第二再生水厂办公楼会议室。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cg.bdc.cn/)上发布。 (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北路清河第二再生水厂 招标部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泥车间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10-84369695 中标结果质疑:010-62904933,guoliming@bdc.cn 招标监督:010-62998679,yangwenjia@bdc.cn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流域分公司党群工 作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北路清河第二再生水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10-84369695 电子邮件:wangxx@bdc.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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