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都县]江西新亿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及周边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金额
1493.2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8/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西新亿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及周边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赣建宁招字[2023]64号
一、招标条件
江西新亿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及周边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立项批复,宁发改投字〔2023〕313号、宁行审字〔2023〕256号,招标人为宁都县登峰工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及建设单位自筹,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选择该工程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1、项目名称:江西新亿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及周边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位于宁都县工业园区宁都大道以东、固村路以北、固厚路以西、规划路以南。
3、招标控制价(费率控制):招标控制价:14932300.00元;招标要约价: 7085600.00元,折合费率1.20% 。
4、计划工期:本项目设计工期为35日历天,总服务周期直至工程验收通过。
5、招标范围及内容:1)、整个厂区总用地面积约 217611.33 ㎡ (约 326.42 亩),其中厂房生产区总用地面积不小于 202378.53㎡ (约 303.57 亩) 。非生产性建筑区总用地面积不大于22.85亩,非生产性建筑 (食堂、宿舍等) 占地面积≤3800㎡ 。整个厂区计容建筑面积约248000㎡ ,其中非生产性建筑(食堂、宿舍等)计容面积≤20000㎡ ,食堂面积按厂区用餐人数合理配置,最大可能性多配建宿舍。厂房区建设内容含标准厂房、配套污水处理厂、仓库、园区道路及绿化等设施。标准厂房计容面积面积约 180000.00㎡ ,建筑层数为2-3 仓库、易燃易爆品仓库,等。园区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完善机动车停车 (配置充电车位、货车车位)、非机动车停车 (配置充电桩) 、给排水、供配电、消防、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非生产性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百分比小于等于 10%,非生产性建筑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百分比小于等于7%。
2)、建设场地东侧及东北侧市政道路约 550 米。道路及人行道等面积约 18450 平方米(约27.7亩),其中红线宽 20 米的道路长约 250 米,红线宽 36 米的道路长约 300 米: 路面结构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透水砖铺装,完善供排水管网、燃气、电力照明、通讯.绿化等设施。
3)、建设北侧绿化隔离带(含水渠) 约 460 米,面积约 24150 平方米(约 36.3 亩),其3、中水渠宽 10 米,长度约 455 米。
项目总投资为703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9047.14万元。
本项目以方案设计投标的形式公开招标确定中标设计单位,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完成方案设计(含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工程咨询与设计及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和项目全过程跟踪配合服务,以及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设计标为1个标段
7、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投标企业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自开标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5. 项目组组成人员至少应包含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市政专业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专业以职称证或注册证书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至少提供6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自开标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和二代身份证,同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7、外省来赣的投标人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信息,并且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的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原已成功办理设计单位年度进赣备案且未到期的企业可沿用原备案通知。
8、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电子投标保函。(以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应提供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具体支行)开具的投标有效期截止日期一致或大于投标有效期的银行保函)。
9、本项目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0、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设计单位,或被列入赣州市政府和宁都县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截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合格的资格审查文件,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的为准。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必须是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点系统中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招标资料费: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1日15时00分。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七.有关说明
1、如有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 标 人:宁都县登峰工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亚军
联系电话: 17779742705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 19721656595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条石下
监督单位: 宁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797-7227019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
金融服务
招标公告
赣建宁招字[2023]64号
一、招标条件
江西新亿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及周边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立项批复,宁发改投字〔2023〕313号、宁行审字〔2023〕256号,招标人为宁都县登峰工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及建设单位自筹,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选择该工程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1、项目名称:江西新亿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及周边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位于宁都县工业园区宁都大道以东、固村路以北、固厚路以西、规划路以南。
3、招标控制价(费率控制):招标控制价:14932300.00元;招标要约价: 7085600.00元,折合费率1.20% 。
4、计划工期:本项目设计工期为35日历天,总服务周期直至工程验收通过。
5、招标范围及内容:1)、整个厂区总用地面积约 217611.33 ㎡ (约 326.42 亩),其中厂房生产区总用地面积不小于 202378.53㎡ (约 303.57 亩) 。非生产性建筑区总用地面积不大于22.85亩,非生产性建筑 (食堂、宿舍等) 占地面积≤3800㎡ 。整个厂区计容建筑面积约248000㎡ ,其中非生产性建筑(食堂、宿舍等)计容面积≤20000㎡ ,食堂面积按厂区用餐人数合理配置,最大可能性多配建宿舍。厂房区建设内容含标准厂房、配套污水处理厂、仓库、园区道路及绿化等设施。标准厂房计容面积面积约 180000.00㎡ ,建筑层数为2-3 仓库、易燃易爆品仓库,等。园区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完善机动车停车 (配置充电车位、货车车位)、非机动车停车 (配置充电桩) 、给排水、供配电、消防、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非生产性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百分比小于等于 10%,非生产性建筑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百分比小于等于7%。
2)、建设场地东侧及东北侧市政道路约 550 米。道路及人行道等面积约 18450 平方米(约27.7亩),其中红线宽 20 米的道路长约 250 米,红线宽 36 米的道路长约 300 米: 路面结构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透水砖铺装,完善供排水管网、燃气、电力照明、通讯.绿化等设施。
3)、建设北侧绿化隔离带(含水渠) 约 460 米,面积约 24150 平方米(约 36.3 亩),其3、中水渠宽 10 米,长度约 455 米。
项目总投资为703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9047.14万元。
本项目以方案设计投标的形式公开招标确定中标设计单位,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完成方案设计(含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工程咨询与设计及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和项目全过程跟踪配合服务,以及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设计标为1个标段
7、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投标企业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自开标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5. 项目组组成人员至少应包含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市政专业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专业以职称证或注册证书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至少提供6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自开标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和二代身份证,同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7、外省来赣的投标人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信息,并且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的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原已成功办理设计单位年度进赣备案且未到期的企业可沿用原备案通知。
8、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电子投标保函。(以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应提供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具体支行)开具的投标有效期截止日期一致或大于投标有效期的银行保函)。
9、本项目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0、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设计单位,或被列入赣州市政府和宁都县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截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合格的资格审查文件,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的为准。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必须是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点系统中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招标资料费: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1日15时00分。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七.有关说明
1、如有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 标 人:宁都县登峰工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亚军
联系电话: 17779742705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 19721656595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条石下
监督单位: 宁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797-7227019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
金融服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