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采购计量技术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21.2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29万元
招标联系人蓝天翔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9
公告正文
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采购计量技术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广州市穗水商贸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采购计量技术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用询比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潜在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报价,采购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采购计量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采购人水表业务目前正处于过渡期,在计量器具型式评价申报过程中,关键流程如专业技术文档编制、样机技术参数设定及环境测试等方面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的统筹把控。结合当前业务情况,为确保多种系列计量器具的型式评价能够按时且有序地完成,需符合资质的服务供应商完成相关的计量技术咨询服务。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1.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申请服务(CPA)。
2.水表检定装置检定服务。
3.计量建标技术服务。
详见附件1《项目需求书》。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的所有费用。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含税):¥212933.33元,分项最高限价详见最高限价公布函,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各分项报价不得高于对应的分项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三)本项目周期为:一年内。
(四)项目地点:广州市。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平台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二)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在响应文件里提供该名单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三)未被“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登记方式和时间:
   (一)登记方式:供应商在对本项目报价登记前,须登陆“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www.gzebid.cn )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已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通过“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价登记,登记时需缴纳80元的平台使用费。具体注册登记和缴费事宜见“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首页“平台服务”中的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s://www.gzebid.cn/#/category/articleList?categoryId=190000&categoryId2=51841e9d816448898020803fb7c715e2)。
(二)登记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三)响应保证金金额:¥2,000.00元(人民币贰仟元整),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具体保证金缴纳事宜见“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首页“平台服务”中的相关“操作手册”(https://www.gzebid.cn/#/category/articleList?categoryId=190000&categoryId2=51841e9d816448898020803fb7c715e2)
六、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
   (一)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报价方式,不接受线下纸质报价。供应商根据本公告提供的附件4“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线下盖章签署后扫描上传系统后进行系统加密。具体事宜见“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首页“平台服务”中的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s://www.gzebid.cn/#/category/articleList?categoryId=190000&categoryId2=51841e9d816448898020803fb7c715e2)。
  (二)递交时间:
1、开始时间:2024年7月4日9时00分;
2、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10时00分;迟于上述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被拒绝。
七、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
(一)本次采购以综合评审最高分的供应商评定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办法见附件1。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附件3《合同模板》及响应文件的报价表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二)如成交供应商书面回复放弃承包或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将按照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再次确定供应商,并重新办理《成交通知书》手续,或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八、注意事项:
(一)无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本次报价的有关费用。
(二)供应商在报价表上为履行合同所需的任何项目及价格,若未有另外注明,有关费用将视为已包括在有关项目的报价内。
(三)若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资料弄虚作假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其报价资格或成交资格将会被取消。
(四)若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有权利保留追究责任。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蓝天翔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20楼
联系电话:020-87784681
(以下无正文)      
 
               采购人: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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