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09/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编号:2021014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中师全过程项目管理(辽宁)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46号(1-5-12)
被投诉人1:葫芦岛市第二高级中学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兴工路65号
被投诉人2: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47-1号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第二高级中学采购电脑智能黑板
采购项目编号:JH21-211400-00551 包号:1
采购人名称:葫芦岛市第二高级中学
代理机构名称: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三、投诉事项及投诉请求
投诉事项 1:招标文件序号1智能黑板:屏体参数:★10.为充分满足用户实际使用需求,前置或下置需至少具有以下输入接口:≥2路双通道USB3.0接口,≥1路标准非转接HDMI或VGA接口,≥1路USB Type-C接口;
事实依据:
参数设定与项目高度重合,具有品牌倾向性
2021年宁德市蕉城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中设备参数部分内容与本次项目采购参数相似度极高。
通过该项目中标公告可见中标厂商为鸿合品牌。
(1)被投诉人1针对本条质疑进行回复并不合理,输入接口采用后置同样满足实际教学使用需求;
(2)参数设定与项目高度重合,具有品牌倾向性;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序号1智能黑板:屏体参数:★15.智能黑板前置物理按键至少包含音量、护眼等常用按键;
事实依据:回复中都是主观认为遥控或者触屏操作困难,但随着信息化的发展,触屏和遥控已经融入人们的生活习惯当中,并不存在使用和操作上的困难。
再则,护眼键与音量键、熄屏键、返回键等课堂关键操作按键混合放置,不仅是老年教师,即使是年轻教师也非常容易误触,导致画面切换等影响上课质量的情况发生,造成学生分心,教师使用难。
招标文件将此条容易造成教学干扰作为实质性参数,严重违背了教学的初衷及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原则,限制了众多优秀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投诉人严重怀疑此条参数是某些厂商为达成不可告人的目的,刻意设置的参数。
(1)被投诉人1针对本条质疑进行回复不合理,;
(2)以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
(3)歧视中小微企业。
投诉事项 3:招标文件序号1智能黑板:内置电脑参数:★1.采用≥80针Intel通用标准接口,即插即用,易于维护;CPU采用Intel酷睿I5(9代或以上)处理器;内存:≥8G DDR4;硬盘:≥256G SSD固态硬盘;
事实依据:该参数要求限制内置电脑必须采用≥80针Intel通用标准接口为不合理要求,属于通过不合理要求限制潜在投标人。各厂商在产品硬件设计中均有自己接口标准,被投诉人1应当从老师日常使用需求出发,接口标准并不影响老师日常教学使用,且该硬件接口不存在权威对接需求,因此应以实际使用需求为主,不应限制接口标准。且参数要求CPU必须采用I5 9代以上处理器,均不满足目前各厂商主流配置处理器,且性能相当并不影响老师日常使用,该参数要求同样不合理,存在限制性。
(1)被投诉人1针对本条质疑进行回复不合理;
(2)以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
(3)针对该参数均不满足目前各厂商主流配置处理器并未提供官网连接和实质性的证明材料。
投诉事项 4:招标文件序号2集控管理平台:6、文件分发:支持多文件推送至任意选定的设备,至少包括文本、图片、pdf、word、excel、ppt、flash、音视频;9、无需通过本地服务器即可开启云端音视频直播一体化,随时切换音频/视频直播。并可支持用户按照日期、时间预约。直播开始时有倒计时提示,结束时自动关闭;10、驱动程序:自动识别设备,获取当前设备驱动,可下载、升级至最新驱动;11、支持维护网络安全相关功能,如去广告;12、支持终端自动升级;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硬件技术先进性:5.智能黑板快捷键可分布在屏幕左右两侧,应具备至少以下常用功能:“展台”、“关闭窗口”、“屏幕下移”、“多屏互动或大小屏互动”、“自定义”等,其中自定义支持教师根据自身需求定义为“聚光灯、时钟、放大镜、截图”等常用工具,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软件技术先进性:2.课堂互动游戏:能够通过软件创建知识连线、互动分类、选词填空、 趣味竞赛、翻翻卡、连词成句、判断对错、比大小等互动类游戏,每类互动游戏提供至少12个适用不同学科、学段风格的模板,每组游戏模板动效不同,支持自主编辑,设置内容、模板、时间、音效等,得2分;满足以上要求提供每类不少于8个模板的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软件技术先进性:3.仿真实验:具备总数不少于200个,涵盖高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本地仿真实验资源,仿实验包括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实验器材、注意事项、实验演示、开始实验、实验检测、实验应用等环节,为方便向学生展示及操作,仿真实验支持一键全屏播放,得2分;提供满足以上描述数量不少于150个的仿真实验的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及仿真实验软件目录截图并加盖智能黑板制造商公章。
事实依据1:以上参数组合起来具有强烈的品牌倾向性,只有鸿合产品满足以上参数,同时招标参数与鸿合产品描述高度重合,这样的招标条款在公开招标活动中出现极具强烈的倾向性和排他性,是对政府招投标法律法规要求的恶意违背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和限制性,属于以不合法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021年宁德市蕉城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中设备参数部分内容与本次项目采购参数相似度极高。通过该项目中标公告可见中标厂商为鸿合品牌。
在2019年“2019年0827冲鹤小学交互书写屏与黑板改造采购网上竞价公告”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方式招标公告的项目的招标要求中,招标公告与中标公告可以发现部分内容与本次项目采购的智能黑板设备主要参数要求一模一样,甚至一些项的参数描述话语、标点符号一字不差。
兴隆台区两所幼儿园电子产品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项目招标公告中设备参数。
2019年0827冲鹤小学交互书写屏与黑板改造采购网上竞价公告中,中标设备参数与本次招标参数几乎一模一样。
法库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采购公告,项目招标公告中设备参数部分内容与本次项目采购参数相似度极高。且中标产品也是鸿合产品。
在 “2019年0827冲鹤小学交互书写屏与黑板改造采购网上竞价公告”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方式招标公告的项目的招标要求中和通过商城搜索到鸿合交互智能黑板产品中详细参数相关。
(1)被投诉人1针对质疑进行回复不合理,采购人回复并没有针对所有条款同时满足三家做回复,而是某一条满足三家进行回复;
(2)以具有品牌倾向性的条款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
(3)针对该参数均不满足三家主流厂商并且未提供官网连接和实质性的证明材料。
投诉事项 5:招标文件序号3展台:2.为保证托板表面平整性,确保展示效果,托板采用单板结构,不接受托板表面折叠设计;
事实依据:该项参数限制必须采用单板结构,不接受托板表面折叠设计,明显属于通过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视频展台的托板采用折叠设计不仅节省空间易于收纳,同时可以扩大承托面积,有利于老师展示尺寸更大的试卷、纸张材料等。参数中提出折叠设计会影响表面平整性更是为无稽之谈,是没有经过充分调研的表现,托板展开后为一水平面,在老师日常教学使用中不会造成任何影响。这样的招标条款在公开招标活动中出现极具强烈的倾向性和排他性以及不合理性,是对政府招投标法律法规要求的恶意违背。
(1)被投诉人1针对本条质疑进行回复不合理;
(2)以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
投诉事项 6: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满足产品技术参数要求的情况:一般标准:投标人的货物标注“★”的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必须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废标处理。其他非必须满足项参数负偏离、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硬件技术先进性:4.智能黑板具备2个前置15W音箱,后置1个20W音箱,可单独对高音、低音、平衡音进行调整,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硬件技术先进性:6.智能黑板具有良好的散热性,设备的热扩散系数需≥80mm²/S,得2分; 60mm²/S≤设备的热扩散系数<80mm²/S,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硬件技术先进性:8.智能黑板在安卓、windows双系统下能均达到20点触控、书写的得2分;只能在其中一个系统达到20点书写、触控的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硬件技术先进性:9.智能黑板具有防强光干扰的性能,在≥300k lux的强光照射下,检测产品书写功能正常,得2分;在≥200k lux的强光照射下,检测产品书写功能正常,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硬件技术先进性:10.智能黑板具备通屏可拆卸笔槽设计,可放置笔、粉笔、教鞭等,并带有清灰结构的得2分;只能放置磁吸式书写笔的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硬件技术先进性:11.智能黑板测试结果符合 GB21520-2015 的能源效率等级 1 级要求得3分;符合二级要求得2分;符合三级要求得1分,四级及以上要求不得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硬件技术先进性:12.智能黑板前置摄像头支持AI功能,如人脸开机、人脸点名、挑人、点数等实用功能,得2分,每少一个功能扣0.5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硬件技术先进性:13.智能黑板内嵌企业级或专业路由器,可供至少50个用户同时连接使用,并在关机通电状态下仍可提供无线网络供用户使用,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硬件技术先进性:14.智能黑板通过高低温贮存、高低温负荷、防火等级试验、电磁兼容测试,并获得相应检测报告的每条0.5分,合计2分,没少一条扣0.5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软件技术先进性:1.软件具有教学云平台,教师注册即可获得不少于45GB的个人云盘空间,无需通过完成特定任务才能获取,方便教师使用或以校为单位,整校无需依托本地校本服务器及教师做任务即可提供不少于2500GB的云盘容量,得2分;不少于30GB的个人云盘或整校2000GB的云盘容量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软件技术先进性:4.学科工具:至少提供12门及以上学科工具,至少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常用学科。针对以上学科,学科工具包含视频、文字、图片、动态教具、动态课件等内容,按照此要求全满足得2分,提供不少于8门学科工具的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软件技术先进性:5.微课工具:可选择录制的桌面视频区域、音频、摄像头,可导出视频,在导出中,设置视屏质量为高(码率 4M)、标准(码率 2M)、低(码率 1M)三种,设置分辨率为1920×1080、1280×720、720×480 三种,并可导出到云端;支持添加至少 90 字文字水印,支持字体、字号选择,支持多种颜色,水印显示位置可选择,全满足得2分,视频质量调整、分辨率设置、添加水印三项调整支持任意两项的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软件技术先进性:6.轻备课:提供预置的高质量课件素材,教师可通过网页、移动端、PC端进行内容的选择与组合,快速生成课件并浏览。所有制作的课件均支持保存在云端,只需登录即可查看,得3分;仅支持通过网页、移动端、PC端三端中的任意两端进行备课得2分,仅支持通过三端中的任意一端进行备课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软件技术先进性:7.无论接收端及发射端均无需任何外接设备的情况下,以纯软件的方式支持Windows、Android、IOS、Mac 系统的设备传屏至智能黑板,一次至少支持六屏同传,并且支持将外部电脑屏幕画面实时投射到智能黑板后,在触控屏上操作可将触摸信号回传至电脑中,实现反向操作,得2分;接收端或发射端有一端需通过外接设备,以硬件的方式实现六屏同传并反向触控的,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软件技术先进性:8.绿色上网:软件支持默认一键拦截学校所有设备广告弹窗,查看学校各软件弹窗拦截次数、数量、拦截记录等,可提供软件拦截名单,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商务:企业实力及相关商务资质:3.智能黑板产品软件云平台通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3级及以上备案,提供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
事实依据:1.所有正规合法得到国家许可的测试机构都可以提供合法的测试服务与测试报告,参数中限制CNAS和CMA是不合理的,是对国家许可/标准的质疑。
2.以自愿性认证/测试报告作为政府采购项目的强制性要求,违背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原则。
3.即使投诉人所投设备满足相应功能,为了参与本项目需要从获得招标文件起,需要寻找测试机构,签订合同,沟通测试内容,协调厂商获取测试设备,进行实际测试,等待报告出具等等一系列不可预测的工作,根本无法在投标截止前获得相关的材料,参与本次投标,本参数完全限制了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4.回复中以自愿性认证/测试报告作为品牌等级的划分依据过于武断,强词夺理,投诉人所投设备即使具备该功能,只是因为没有进行自愿性测试就称投诉人所投品牌是三线品牌,是在损害品牌声誉。
(1)被投诉人1针对本条质疑进行回复不合理;
(2)以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
投诉事项 7: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硬件技术先进性:1.智能黑板前置具有标识的天线模块,包含2.4G、5G双频Wifi及蓝牙接发装置,Android与Windows均可无线上网,得2分;仅提供前置WiFi或前置蓝牙的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事实依据:该项参数要求前置具有标识的天线模块,设备包含2.4G、5G双频Wifi及蓝牙接发装置功能即可,无需带有前置具有标识的天线模块,属于不合理要求,明显具有品牌倾向性,并且要求具有提供指定某一级的检测机构、指定某一个检测机构、指定某一部门所属的检测机构、指定检测日期的检测报告和单独将检测报告作为评分,属于不合法、不合理要求,对投诉人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
2019年0827冲鹤小学交互书写屏与黑板改造采购网上竞价公告
项目招标公告中设备参数可见截图标注内容与本次项目采购参数相似度极高。
(1)被投诉人1针对本条质疑进行回复不合理,并未针对所有质疑内容事项进行回复;
(2)以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
投诉事项 8: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硬件技术先进性:2.智能黑板具有悬浮菜单,可通过手势调用到屏幕任意位置,在任意信号源通道下(如含Windows、安卓、TV等常用通道)均可使用。悬浮菜单可根据教师教学需要自定义,自定义不少于15个功能的应用或功能的替换得2分;支持自定义不少于10个功能的应用或功能的替换得1分;10个及以下不得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事实依据1:此条款该项参数要求智能黑板具有悬浮菜单,首先悬浮菜单功能会遮挡屏幕内容,无固定位置的话老师在使用时,无法准确快速的找到菜单位置,其次根据老师和学生的身高各不相同,如果悬浮菜的在黑板上方,则无法操作,不应限制必须是悬浮菜单;明显具有倾向性和不合理性。
商城设备参数可见截图标注内容与本次项目采购参数相似度极高。
(1)被投诉人1针对本条质疑进行回复不合理
(2)以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
(3)要求具有提供指定某一级的检测机构、指定某一个检测机构、指定某一部门所属的检测机构、指定检测日期的检测报告和单独将检测报告作为评分,明显具有品牌倾向性,对投诉人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 9: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硬件技术先进性:3.内置电脑系统维护性:智能黑板具备中文前置一键物理还原按钮或隐藏式前置物理还原键,可一键对电脑系统进行还原操作,并与集控备份还原保持一致的得2分;通过前置物理按钮或隐藏式前置物理还原键,并可进行冰点还原的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事实依据1:该项参数要求还原按键不一定必须是前置或者隐藏前置物理按键,从设备使用需求角度出发,具备一键还原功能,方便老师使用的位置即可,不应要求具体位置;前置或者隐藏前置物理按键为主观判断,因个人使用习惯不同,位置也不同;并且此条款要求提供指定某一级的检测机构、指定某一个检测机构、指定某一部门所属的检测机构、指定检测日期的检测报告和单独将检测报告作为评分,属于不合法、不合理要求,对投诉人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
(1)被投诉人1针对本条质疑进行回复不合理;
(2)以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
投诉事项 10: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硬件技术先进性:7.智能黑板具备快速开机功能,开启后在通电不开机状态下,开机速度不超过3秒,得2分;3秒以上不超过5秒,得1分,5秒以上不得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事实依据:该条款要求智能黑板具备快速开机功能,开启后在通电不开机状态下,开机速度不超过3秒和5秒,在老师使用设备时3-5秒无明显的体验区别,明显存在不合理,恶意限制潜在供应商,并且要求提供指定某一级的检测机构、指定某一个检测机构、指定某一部门所属的检测机构、指定检测日期的检测报告和单独将检测报告作为评分因素的,属于不合法、不合理要求,对投诉人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
(1)被投诉人1针对本条质疑进行回复不合理,突然停电?突发状况有很多,并非突然停电这一种,开机速度提前2秒可以防止不突然停电?突然停电不上课了吗?只能等待这2秒?
(2)以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
投诉事项 11:招标文件评分细则:商务:企业实力及相关商务资质:1.为保证产品质量、供货进度及后续便利维护,最大限度保护用户根本利益,本次投标商所投智能黑板产品为原厂产品,要求智能黑板CCC证书的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必须为同一企业,不接受OEM等代工方式产品。提供CCC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得1分。
事实依据:要求制造商、生产厂必须为同一企业,明显存在限制性和厂商倾向性,从厂商设计,到代工厂生产,这种模式是市场上比较流行的生产方式,同样可以保证产品的质量,该条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对投诉人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
(1)被投诉人1针对本条质疑进行回复不合理,代工厂也是符合国家标准,国家质量检测认证的,而不是个人主观以为;药房卖药需要自己建立工厂吗?请切合实际和市场情况而论;
(2)以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
(3)具强烈的倾向性和排他性,同时并未举证说明满足三家。
投诉事项 12:招标文件评分细则:商务:企业实力及相关商务资质:2.为确保产品的实用性及先进性,所投交互产品制造商需在交互技术领域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得2分;省市级科技进步奖,得1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事实依据:要求提供交互产品制造商需在交互技术领域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省市级科技进步奖;并不能说明产品的实用性,该条款存在不合理性,对投诉人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这样的招标条款在公开招标活动中出现极具强烈的倾向性和排他性,是对政府招投标法律法规要求的恶意违背。
(1)以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
(2)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属于违法行为。
投诉事项 13:招标文件评分细则:商务:企业实力及相关商务资质:4.智能黑板生产厂家获得云服务安全信息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得2分。
事实依据:1.政府采购项目中,应该注重的是客户的需求、产品的质量。云服务安全信息管理体系认证,真正贴合客户的需求吗?客户以及项目均不需要这样一个认证去评判一个厂商的实力,客户的业务也不需要这样一个证书去实现。投诉人产品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全部办理了产品强制性办理证书,可合法销售,并且投诉人产品依据市场规则以及国家相关法律在质量方面也都过关。要求提供此认证,对项目以及客户的需求无任何帮助!明显具有品牌倾向性、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
2.此认证不属于强制办理的产品或者公司证书;为企业自愿办理的证书,要求提供此证书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明显此条款为恶意控分项,属于不合法、不合理要求,对投诉人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这样的招标条款在公开招标活动中出现极具强烈的倾向性和排他性,是对政府招投标法律法规要求的恶意违背。
3.经过调查研究发现华为、锐捷并没有此条款证书,而回复中说华为、锐捷有此证书,意为虚假回复!
(1)以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虚假回复质疑内容,扰乱投标市场。
投诉请求:请依法进行招标项目的被投诉人1、2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满足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四、调查取证情况
2021年8月3日,被投诉人2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2021年8月12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2提出质疑。2021年8月13日,被投诉人1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1年8月29日,我局收到投诉人提出的投诉。
我局受理投诉后,于2021年 9月8日向被投诉人1、2发出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被投诉人1在收到答复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了答复。
为公正处理投诉事项,我局于2021年 9月16日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并邀请相关专业3名专家参加会议。会上,专家认真审阅项目招标文件、投诉人投诉书、投诉答复等相关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
经调查,我局查明事实如下:
关于投诉事项1。
专家意见为:(1)智慧黑板类产品需要挂装在墙面上,在安装完毕后,多数产品的上下两侧空隙要多余左右两侧,上侧一般情况下会超出使用者身高很多,不方便插拔设备,正面是直接暴露在外的,背面基本与墙壁贴合。因此,在使用中,正面或下面是最适宜做接线连接的。因此要求接口前置或下置是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相适应的。同时,投诉事项1所涉及的接口数量与采购人的实际使用需求是匹配的。因此,投诉事项1涉及的具体参数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相适应。
(2)其他采购项目在未被认定存在倾向性的情况下,中标产品为什么产品都是市场竞争的结果。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参数类似,如相似的其他项目未被认定存在倾向性,本项目也不应据此认定存在倾向性。因此,投诉人以本项目与其他采购项目参数相似为由认定本项目存在倾向性,理由不能成立。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2。
专家意见为:音量、护眼等常用按键设置成方便教师快速使用的方式与采购人的实际使用需求相适应,因此,要求按键前置并无不妥。但是不应限定为物理按键,前置虚拟按键一样可以快速操作。因此,投诉事项2涉及的参数存在与采购项目的实际使用需求不相适应的情形。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事项2部分内容经查证属实,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3。
专家意见为:智能黑板的主要使用功能是教学,内置电脑是否采用≥80针Intel通用标准接口,与教学功能的实现并无必然联系,将该参数作为符合性审查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不相适应。同时,要求CPU采用Intel酷睿I5(9代或以上)处理器亦存在限定特定产品的情形。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事项3经查证属实,投诉事项3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4。
专家意见为:(1)经核实投诉事项4涉及的全部参数,均为与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相适应的功能性要求,将此作为采购需求及评审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相关。但是,评审因素中要求“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存在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情形,“权威”的表述并不清晰,且无法判断。只要是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均可以作为证明材料使用。
(2)其他采购项目在未被认定存在倾向性的情况下,中标产品为什么产品都是市场竞争的结果。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参数类似,如相似的其他项目未被认定存在倾向性,本项目也不应据此认定存在倾向性。因此,投诉人以本项目与其他招采购项目参数相似为由认定本项目存在倾向性,理由不能成立。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事项4部分内容经查证属实,投诉事项4部分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5。
专家意见为:托板采用单板还是表面折叠设计,由采购人根据自身使用需求合理确定,本项目采购人要求采用单板并无不妥。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诉事项5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5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6。
专家意见为:(1)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附件3 评分细则”“技术”“满足产品技术参数要求的情况”评审因素“一般标准”规定:“投标人的货物标注‘★’的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必须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其他非必须满足项参数负偏离、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首先,标注‘★’的技术指标作为符合性审查条件,符合法律规定。但是,要求“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权威”的表述并不清晰,且无法判断。只要是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均可以作为证明材料使用。
其次,评审因素的分值设置应与量化因素相对应,本项目未标注‘★’的技术指标的数量与分值设置不相适应。
(2)智能黑板的音箱放置位置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不相关,无论音箱放置何处,音质效果能够达到使用需求均可。招标文件将“具备2个前置15W音箱,后置1个20W音箱”作为评审因素,与采购项目的使用需求不相适应。
(3)在行业内,路由器并没有统一的“企业级或专业”的划分标准,招标文件将智能黑板“内嵌企业级或专业路由器”作为评审因素,存在评审因素设置不明确的情形。
(4)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附件3 评分细则”“技术”“软件技术先进性”评审因素的第1项评分标准为:“软件具有教学云平台,教师注册即可获得不少于45GB的个人云盘空间,无需通过完成特定任务才能获取,方便教师使用或以校为单位,整校无需依托本地校本服务器及教师做任务即可提供不少于2500GB的云盘容量,得2分;不少于30GB的个人云盘或整校2000GB的云盘容量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该评审因素涉及的教学云平台的存储空间,是实际使用需求,将此作为评审因素与采购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但是,不应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是否赠送云空间、赠送多少云空间为运营方的承诺性参数,一般情况下无法通过检测证明。
(5)经查阅招标文件,投诉事项6所涉及的其他评审因素,均为与采购项目实际使用需求相适应的功能要求。但是,评审因素中要求“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存在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情形,“权威”的表述并不清晰,且无法判断。只要是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均可以作为证明材料使用。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诉事项6部分内容经查证属实,投诉事项6部分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7。
专家意见为:(1)智能黑板具有天线模块是采购人的实际使用需求,但是不应限定为前置具有标识。
(2)评审因素中要求“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存在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情形,“权威”的表述并不清晰,且无法判断。
(3)其他采购项目在未被认定存在倾向性的情况下,中标产品为什么产品都是市场竞争的结果。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参数类似,如相似的其他项目未被认定存在倾向性,本项目也不应据此认定存在倾向性。因此,投诉人以本项目与其他招采购项目参数相似为由认定本项目存在倾向性,理由不能成立。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诉事项7部分内容经查证属实,投诉事项7部分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8。
专家意见为:悬浮窗可以根据不同人的使用习惯任意放置位置,方便不同使人员的操作。因此,投诉事项8涉及的评审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相适应。但是,评审因素中要求“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存在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情形,“权威”的表述并不清晰,且无法判断。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诉事项8部分内容经查证属实,投诉事项8部分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9。
专家意见为:(1)一键还原功能是实际中可能使用到的功能,但是限定该功能实现的方式需为“中文前置一键物理还原按钮或隐藏式前置物理还原键”与采购项目的实际使用需求不相适应。
(2)评审因素中要求“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存在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情形,“权威”的表述并不清晰,且无法判断。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事项9经查证属实,投诉事项9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10。
专家意见为:快速开机功能是采购人实际使用需要,将此组为评审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相适应。但是,评审因素中要求“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存在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情形,“权威”的表述并不清晰,且无法判断。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诉事项10部分内容经查证属实,投诉事项10部分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11。
专家意见为:一般情况下,基于质量把控的严格程度,原厂产品的质量会好于代工产品。因此,投诉事项11所涉及的评审因素与采购产品的质量具有相关性,即该评审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相适应。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诉事项1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1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12。
专家意见为:科技进步奖是是对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作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的一种奖励,奖励范围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及区域,将科技进步奖作为评审因素,不属于将特定行业、地区的奖项作为评审因素。并且,如果所投交互产品制造商在交互技术领域获得科技进步奖,可以说明该企业在交互技术领域对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作出重要贡献,可以说明其技术实力更强,产品质量更优。因此,将其作为评审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实际使用需求相适应。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13。
专家意见为:云服务安全信息管理体系认证是基于ISO/IEC27017标准进行的认证,智能黑板生产厂家通过该认证,可以证明其能够有效的保护数据,降低数据泄露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带来的风险和负面影响。因此,将此作为评审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实际使用需求相适应。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诉事项1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3不成立。
经核实,本项目尚未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处理决定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1、5、11、12、13不成立,投诉事项2、4、6、7、8、10部分成立。投诉事项3、9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尚未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1.驳回投诉事项1、5、11、12、13。
2.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宁省财政厅或葫芦岛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葫芦岛市兴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葫芦岛市财政局
2021年 9月 18 日
编号:2021014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中师全过程项目管理(辽宁)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46号(1-5-12)
被投诉人1:葫芦岛市第二高级中学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兴工路65号
被投诉人2: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47-1号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第二高级中学采购电脑智能黑板
采购项目编号:JH21-211400-00551 包号:1
采购人名称:葫芦岛市第二高级中学
代理机构名称: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三、投诉事项及投诉请求
投诉事项 1:招标文件序号1智能黑板:屏体参数:★10.为充分满足用户实际使用需求,前置或下置需至少具有以下输入接口:≥2路双通道USB3.0接口,≥1路标准非转接HDMI或VGA接口,≥1路USB Type-C接口;
事实依据:
参数设定与项目高度重合,具有品牌倾向性
2021年宁德市蕉城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中设备参数部分内容与本次项目采购参数相似度极高。
通过该项目中标公告可见中标厂商为鸿合品牌。
(1)被投诉人1针对本条质疑进行回复并不合理,输入接口采用后置同样满足实际教学使用需求;
(2)参数设定与项目高度重合,具有品牌倾向性;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序号1智能黑板:屏体参数:★15.智能黑板前置物理按键至少包含音量、护眼等常用按键;
事实依据:回复中都是主观认为遥控或者触屏操作困难,但随着信息化的发展,触屏和遥控已经融入人们的生活习惯当中,并不存在使用和操作上的困难。
再则,护眼键与音量键、熄屏键、返回键等课堂关键操作按键混合放置,不仅是老年教师,即使是年轻教师也非常容易误触,导致画面切换等影响上课质量的情况发生,造成学生分心,教师使用难。
招标文件将此条容易造成教学干扰作为实质性参数,严重违背了教学的初衷及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原则,限制了众多优秀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投诉人严重怀疑此条参数是某些厂商为达成不可告人的目的,刻意设置的参数。
(1)被投诉人1针对本条质疑进行回复不合理,;
(2)以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
(3)歧视中小微企业。
投诉事项 3:招标文件序号1智能黑板:内置电脑参数:★1.采用≥80针Intel通用标准接口,即插即用,易于维护;CPU采用Intel酷睿I5(9代或以上)处理器;内存:≥8G DDR4;硬盘:≥256G SSD固态硬盘;
事实依据:该参数要求限制内置电脑必须采用≥80针Intel通用标准接口为不合理要求,属于通过不合理要求限制潜在投标人。各厂商在产品硬件设计中均有自己接口标准,被投诉人1应当从老师日常使用需求出发,接口标准并不影响老师日常教学使用,且该硬件接口不存在权威对接需求,因此应以实际使用需求为主,不应限制接口标准。且参数要求CPU必须采用I5 9代以上处理器,均不满足目前各厂商主流配置处理器,且性能相当并不影响老师日常使用,该参数要求同样不合理,存在限制性。
(1)被投诉人1针对本条质疑进行回复不合理;
(2)以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
(3)针对该参数均不满足目前各厂商主流配置处理器并未提供官网连接和实质性的证明材料。
投诉事项 4:招标文件序号2集控管理平台:6、文件分发:支持多文件推送至任意选定的设备,至少包括文本、图片、pdf、word、excel、ppt、flash、音视频;9、无需通过本地服务器即可开启云端音视频直播一体化,随时切换音频/视频直播。并可支持用户按照日期、时间预约。直播开始时有倒计时提示,结束时自动关闭;10、驱动程序:自动识别设备,获取当前设备驱动,可下载、升级至最新驱动;11、支持维护网络安全相关功能,如去广告;12、支持终端自动升级;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硬件技术先进性:5.智能黑板快捷键可分布在屏幕左右两侧,应具备至少以下常用功能:“展台”、“关闭窗口”、“屏幕下移”、“多屏互动或大小屏互动”、“自定义”等,其中自定义支持教师根据自身需求定义为“聚光灯、时钟、放大镜、截图”等常用工具,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软件技术先进性:2.课堂互动游戏:能够通过软件创建知识连线、互动分类、选词填空、 趣味竞赛、翻翻卡、连词成句、判断对错、比大小等互动类游戏,每类互动游戏提供至少12个适用不同学科、学段风格的模板,每组游戏模板动效不同,支持自主编辑,设置内容、模板、时间、音效等,得2分;满足以上要求提供每类不少于8个模板的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软件技术先进性:3.仿真实验:具备总数不少于200个,涵盖高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本地仿真实验资源,仿实验包括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实验器材、注意事项、实验演示、开始实验、实验检测、实验应用等环节,为方便向学生展示及操作,仿真实验支持一键全屏播放,得2分;提供满足以上描述数量不少于150个的仿真实验的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及仿真实验软件目录截图并加盖智能黑板制造商公章。
事实依据1:以上参数组合起来具有强烈的品牌倾向性,只有鸿合产品满足以上参数,同时招标参数与鸿合产品描述高度重合,这样的招标条款在公开招标活动中出现极具强烈的倾向性和排他性,是对政府招投标法律法规要求的恶意违背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和限制性,属于以不合法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021年宁德市蕉城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中设备参数部分内容与本次项目采购参数相似度极高。通过该项目中标公告可见中标厂商为鸿合品牌。
在2019年“2019年0827冲鹤小学交互书写屏与黑板改造采购网上竞价公告”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方式招标公告的项目的招标要求中,招标公告与中标公告可以发现部分内容与本次项目采购的智能黑板设备主要参数要求一模一样,甚至一些项的参数描述话语、标点符号一字不差。
兴隆台区两所幼儿园电子产品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项目招标公告中设备参数。
2019年0827冲鹤小学交互书写屏与黑板改造采购网上竞价公告中,中标设备参数与本次招标参数几乎一模一样。
法库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采购公告,项目招标公告中设备参数部分内容与本次项目采购参数相似度极高。且中标产品也是鸿合产品。
在 “2019年0827冲鹤小学交互书写屏与黑板改造采购网上竞价公告”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方式招标公告的项目的招标要求中和通过商城搜索到鸿合交互智能黑板产品中详细参数相关。
(1)被投诉人1针对质疑进行回复不合理,采购人回复并没有针对所有条款同时满足三家做回复,而是某一条满足三家进行回复;
(2)以具有品牌倾向性的条款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
(3)针对该参数均不满足三家主流厂商并且未提供官网连接和实质性的证明材料。
投诉事项 5:招标文件序号3展台:2.为保证托板表面平整性,确保展示效果,托板采用单板结构,不接受托板表面折叠设计;
事实依据:该项参数限制必须采用单板结构,不接受托板表面折叠设计,明显属于通过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视频展台的托板采用折叠设计不仅节省空间易于收纳,同时可以扩大承托面积,有利于老师展示尺寸更大的试卷、纸张材料等。参数中提出折叠设计会影响表面平整性更是为无稽之谈,是没有经过充分调研的表现,托板展开后为一水平面,在老师日常教学使用中不会造成任何影响。这样的招标条款在公开招标活动中出现极具强烈的倾向性和排他性以及不合理性,是对政府招投标法律法规要求的恶意违背。
(1)被投诉人1针对本条质疑进行回复不合理;
(2)以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
投诉事项 6: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满足产品技术参数要求的情况:一般标准:投标人的货物标注“★”的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必须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废标处理。其他非必须满足项参数负偏离、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硬件技术先进性:4.智能黑板具备2个前置15W音箱,后置1个20W音箱,可单独对高音、低音、平衡音进行调整,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硬件技术先进性:6.智能黑板具有良好的散热性,设备的热扩散系数需≥80mm²/S,得2分; 60mm²/S≤设备的热扩散系数<80mm²/S,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硬件技术先进性:8.智能黑板在安卓、windows双系统下能均达到20点触控、书写的得2分;只能在其中一个系统达到20点书写、触控的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硬件技术先进性:9.智能黑板具有防强光干扰的性能,在≥300k lux的强光照射下,检测产品书写功能正常,得2分;在≥200k lux的强光照射下,检测产品书写功能正常,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硬件技术先进性:10.智能黑板具备通屏可拆卸笔槽设计,可放置笔、粉笔、教鞭等,并带有清灰结构的得2分;只能放置磁吸式书写笔的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硬件技术先进性:11.智能黑板测试结果符合 GB21520-2015 的能源效率等级 1 级要求得3分;符合二级要求得2分;符合三级要求得1分,四级及以上要求不得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硬件技术先进性:12.智能黑板前置摄像头支持AI功能,如人脸开机、人脸点名、挑人、点数等实用功能,得2分,每少一个功能扣0.5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硬件技术先进性:13.智能黑板内嵌企业级或专业路由器,可供至少50个用户同时连接使用,并在关机通电状态下仍可提供无线网络供用户使用,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硬件技术先进性:14.智能黑板通过高低温贮存、高低温负荷、防火等级试验、电磁兼容测试,并获得相应检测报告的每条0.5分,合计2分,没少一条扣0.5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软件技术先进性:1.软件具有教学云平台,教师注册即可获得不少于45GB的个人云盘空间,无需通过完成特定任务才能获取,方便教师使用或以校为单位,整校无需依托本地校本服务器及教师做任务即可提供不少于2500GB的云盘容量,得2分;不少于30GB的个人云盘或整校2000GB的云盘容量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软件技术先进性:4.学科工具:至少提供12门及以上学科工具,至少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常用学科。针对以上学科,学科工具包含视频、文字、图片、动态教具、动态课件等内容,按照此要求全满足得2分,提供不少于8门学科工具的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软件技术先进性:5.微课工具:可选择录制的桌面视频区域、音频、摄像头,可导出视频,在导出中,设置视屏质量为高(码率 4M)、标准(码率 2M)、低(码率 1M)三种,设置分辨率为1920×1080、1280×720、720×480 三种,并可导出到云端;支持添加至少 90 字文字水印,支持字体、字号选择,支持多种颜色,水印显示位置可选择,全满足得2分,视频质量调整、分辨率设置、添加水印三项调整支持任意两项的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软件技术先进性:6.轻备课:提供预置的高质量课件素材,教师可通过网页、移动端、PC端进行内容的选择与组合,快速生成课件并浏览。所有制作的课件均支持保存在云端,只需登录即可查看,得3分;仅支持通过网页、移动端、PC端三端中的任意两端进行备课得2分,仅支持通过三端中的任意一端进行备课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软件技术先进性:7.无论接收端及发射端均无需任何外接设备的情况下,以纯软件的方式支持Windows、Android、IOS、Mac 系统的设备传屏至智能黑板,一次至少支持六屏同传,并且支持将外部电脑屏幕画面实时投射到智能黑板后,在触控屏上操作可将触摸信号回传至电脑中,实现反向操作,得2分;接收端或发射端有一端需通过外接设备,以硬件的方式实现六屏同传并反向触控的,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软件技术先进性:8.绿色上网:软件支持默认一键拦截学校所有设备广告弹窗,查看学校各软件弹窗拦截次数、数量、拦截记录等,可提供软件拦截名单,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商务:企业实力及相关商务资质:3.智能黑板产品软件云平台通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3级及以上备案,提供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
事实依据:1.所有正规合法得到国家许可的测试机构都可以提供合法的测试服务与测试报告,参数中限制CNAS和CMA是不合理的,是对国家许可/标准的质疑。
2.以自愿性认证/测试报告作为政府采购项目的强制性要求,违背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原则。
3.即使投诉人所投设备满足相应功能,为了参与本项目需要从获得招标文件起,需要寻找测试机构,签订合同,沟通测试内容,协调厂商获取测试设备,进行实际测试,等待报告出具等等一系列不可预测的工作,根本无法在投标截止前获得相关的材料,参与本次投标,本参数完全限制了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4.回复中以自愿性认证/测试报告作为品牌等级的划分依据过于武断,强词夺理,投诉人所投设备即使具备该功能,只是因为没有进行自愿性测试就称投诉人所投品牌是三线品牌,是在损害品牌声誉。
(1)被投诉人1针对本条质疑进行回复不合理;
(2)以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
投诉事项 7: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硬件技术先进性:1.智能黑板前置具有标识的天线模块,包含2.4G、5G双频Wifi及蓝牙接发装置,Android与Windows均可无线上网,得2分;仅提供前置WiFi或前置蓝牙的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事实依据:该项参数要求前置具有标识的天线模块,设备包含2.4G、5G双频Wifi及蓝牙接发装置功能即可,无需带有前置具有标识的天线模块,属于不合理要求,明显具有品牌倾向性,并且要求具有提供指定某一级的检测机构、指定某一个检测机构、指定某一部门所属的检测机构、指定检测日期的检测报告和单独将检测报告作为评分,属于不合法、不合理要求,对投诉人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
2019年0827冲鹤小学交互书写屏与黑板改造采购网上竞价公告
项目招标公告中设备参数可见截图标注内容与本次项目采购参数相似度极高。
(1)被投诉人1针对本条质疑进行回复不合理,并未针对所有质疑内容事项进行回复;
(2)以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
投诉事项 8: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硬件技术先进性:2.智能黑板具有悬浮菜单,可通过手势调用到屏幕任意位置,在任意信号源通道下(如含Windows、安卓、TV等常用通道)均可使用。悬浮菜单可根据教师教学需要自定义,自定义不少于15个功能的应用或功能的替换得2分;支持自定义不少于10个功能的应用或功能的替换得1分;10个及以下不得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事实依据1:此条款该项参数要求智能黑板具有悬浮菜单,首先悬浮菜单功能会遮挡屏幕内容,无固定位置的话老师在使用时,无法准确快速的找到菜单位置,其次根据老师和学生的身高各不相同,如果悬浮菜的在黑板上方,则无法操作,不应限制必须是悬浮菜单;明显具有倾向性和不合理性。
商城设备参数可见截图标注内容与本次项目采购参数相似度极高。
(1)被投诉人1针对本条质疑进行回复不合理
(2)以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
(3)要求具有提供指定某一级的检测机构、指定某一个检测机构、指定某一部门所属的检测机构、指定检测日期的检测报告和单独将检测报告作为评分,明显具有品牌倾向性,对投诉人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 9: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硬件技术先进性:3.内置电脑系统维护性:智能黑板具备中文前置一键物理还原按钮或隐藏式前置物理还原键,可一键对电脑系统进行还原操作,并与集控备份还原保持一致的得2分;通过前置物理按钮或隐藏式前置物理还原键,并可进行冰点还原的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事实依据1:该项参数要求还原按键不一定必须是前置或者隐藏前置物理按键,从设备使用需求角度出发,具备一键还原功能,方便老师使用的位置即可,不应要求具体位置;前置或者隐藏前置物理按键为主观判断,因个人使用习惯不同,位置也不同;并且此条款要求提供指定某一级的检测机构、指定某一个检测机构、指定某一部门所属的检测机构、指定检测日期的检测报告和单独将检测报告作为评分,属于不合法、不合理要求,对投诉人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
(1)被投诉人1针对本条质疑进行回复不合理;
(2)以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
投诉事项 10: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硬件技术先进性:7.智能黑板具备快速开机功能,开启后在通电不开机状态下,开机速度不超过3秒,得2分;3秒以上不超过5秒,得1分,5秒以上不得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事实依据:该条款要求智能黑板具备快速开机功能,开启后在通电不开机状态下,开机速度不超过3秒和5秒,在老师使用设备时3-5秒无明显的体验区别,明显存在不合理,恶意限制潜在供应商,并且要求提供指定某一级的检测机构、指定某一个检测机构、指定某一部门所属的检测机构、指定检测日期的检测报告和单独将检测报告作为评分因素的,属于不合法、不合理要求,对投诉人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
(1)被投诉人1针对本条质疑进行回复不合理,突然停电?突发状况有很多,并非突然停电这一种,开机速度提前2秒可以防止不突然停电?突然停电不上课了吗?只能等待这2秒?
(2)以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
投诉事项 11:招标文件评分细则:商务:企业实力及相关商务资质:1.为保证产品质量、供货进度及后续便利维护,最大限度保护用户根本利益,本次投标商所投智能黑板产品为原厂产品,要求智能黑板CCC证书的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必须为同一企业,不接受OEM等代工方式产品。提供CCC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得1分。
事实依据:要求制造商、生产厂必须为同一企业,明显存在限制性和厂商倾向性,从厂商设计,到代工厂生产,这种模式是市场上比较流行的生产方式,同样可以保证产品的质量,该条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对投诉人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
(1)被投诉人1针对本条质疑进行回复不合理,代工厂也是符合国家标准,国家质量检测认证的,而不是个人主观以为;药房卖药需要自己建立工厂吗?请切合实际和市场情况而论;
(2)以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
(3)具强烈的倾向性和排他性,同时并未举证说明满足三家。
投诉事项 12:招标文件评分细则:商务:企业实力及相关商务资质:2.为确保产品的实用性及先进性,所投交互产品制造商需在交互技术领域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得2分;省市级科技进步奖,得1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事实依据:要求提供交互产品制造商需在交互技术领域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省市级科技进步奖;并不能说明产品的实用性,该条款存在不合理性,对投诉人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这样的招标条款在公开招标活动中出现极具强烈的倾向性和排他性,是对政府招投标法律法规要求的恶意违背。
(1)以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
(2)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属于违法行为。
投诉事项 13:招标文件评分细则:商务:企业实力及相关商务资质:4.智能黑板生产厂家获得云服务安全信息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得2分。
事实依据:1.政府采购项目中,应该注重的是客户的需求、产品的质量。云服务安全信息管理体系认证,真正贴合客户的需求吗?客户以及项目均不需要这样一个认证去评判一个厂商的实力,客户的业务也不需要这样一个证书去实现。投诉人产品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全部办理了产品强制性办理证书,可合法销售,并且投诉人产品依据市场规则以及国家相关法律在质量方面也都过关。要求提供此认证,对项目以及客户的需求无任何帮助!明显具有品牌倾向性、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
2.此认证不属于强制办理的产品或者公司证书;为企业自愿办理的证书,要求提供此证书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明显此条款为恶意控分项,属于不合法、不合理要求,对投诉人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这样的招标条款在公开招标活动中出现极具强烈的倾向性和排他性,是对政府招投标法律法规要求的恶意违背。
3.经过调查研究发现华为、锐捷并没有此条款证书,而回复中说华为、锐捷有此证书,意为虚假回复!
(1)以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虚假回复质疑内容,扰乱投标市场。
投诉请求:请依法进行招标项目的被投诉人1、2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满足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四、调查取证情况
2021年8月3日,被投诉人2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2021年8月12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2提出质疑。2021年8月13日,被投诉人1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1年8月29日,我局收到投诉人提出的投诉。
我局受理投诉后,于2021年 9月8日向被投诉人1、2发出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被投诉人1在收到答复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了答复。
为公正处理投诉事项,我局于2021年 9月16日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并邀请相关专业3名专家参加会议。会上,专家认真审阅项目招标文件、投诉人投诉书、投诉答复等相关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
经调查,我局查明事实如下:
关于投诉事项1。
专家意见为:(1)智慧黑板类产品需要挂装在墙面上,在安装完毕后,多数产品的上下两侧空隙要多余左右两侧,上侧一般情况下会超出使用者身高很多,不方便插拔设备,正面是直接暴露在外的,背面基本与墙壁贴合。因此,在使用中,正面或下面是最适宜做接线连接的。因此要求接口前置或下置是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相适应的。同时,投诉事项1所涉及的接口数量与采购人的实际使用需求是匹配的。因此,投诉事项1涉及的具体参数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相适应。
(2)其他采购项目在未被认定存在倾向性的情况下,中标产品为什么产品都是市场竞争的结果。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参数类似,如相似的其他项目未被认定存在倾向性,本项目也不应据此认定存在倾向性。因此,投诉人以本项目与其他采购项目参数相似为由认定本项目存在倾向性,理由不能成立。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2。
专家意见为:音量、护眼等常用按键设置成方便教师快速使用的方式与采购人的实际使用需求相适应,因此,要求按键前置并无不妥。但是不应限定为物理按键,前置虚拟按键一样可以快速操作。因此,投诉事项2涉及的参数存在与采购项目的实际使用需求不相适应的情形。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事项2部分内容经查证属实,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3。
专家意见为:智能黑板的主要使用功能是教学,内置电脑是否采用≥80针Intel通用标准接口,与教学功能的实现并无必然联系,将该参数作为符合性审查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不相适应。同时,要求CPU采用Intel酷睿I5(9代或以上)处理器亦存在限定特定产品的情形。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事项3经查证属实,投诉事项3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4。
专家意见为:(1)经核实投诉事项4涉及的全部参数,均为与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相适应的功能性要求,将此作为采购需求及评审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相关。但是,评审因素中要求“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存在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情形,“权威”的表述并不清晰,且无法判断。只要是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均可以作为证明材料使用。
(2)其他采购项目在未被认定存在倾向性的情况下,中标产品为什么产品都是市场竞争的结果。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参数类似,如相似的其他项目未被认定存在倾向性,本项目也不应据此认定存在倾向性。因此,投诉人以本项目与其他招采购项目参数相似为由认定本项目存在倾向性,理由不能成立。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事项4部分内容经查证属实,投诉事项4部分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5。
专家意见为:托板采用单板还是表面折叠设计,由采购人根据自身使用需求合理确定,本项目采购人要求采用单板并无不妥。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诉事项5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5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6。
专家意见为:(1)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附件3 评分细则”“技术”“满足产品技术参数要求的情况”评审因素“一般标准”规定:“投标人的货物标注‘★’的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必须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其他非必须满足项参数负偏离、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首先,标注‘★’的技术指标作为符合性审查条件,符合法律规定。但是,要求“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权威”的表述并不清晰,且无法判断。只要是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均可以作为证明材料使用。
其次,评审因素的分值设置应与量化因素相对应,本项目未标注‘★’的技术指标的数量与分值设置不相适应。
(2)智能黑板的音箱放置位置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不相关,无论音箱放置何处,音质效果能够达到使用需求均可。招标文件将“具备2个前置15W音箱,后置1个20W音箱”作为评审因素,与采购项目的使用需求不相适应。
(3)在行业内,路由器并没有统一的“企业级或专业”的划分标准,招标文件将智能黑板“内嵌企业级或专业路由器”作为评审因素,存在评审因素设置不明确的情形。
(4)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附件3 评分细则”“技术”“软件技术先进性”评审因素的第1项评分标准为:“软件具有教学云平台,教师注册即可获得不少于45GB的个人云盘空间,无需通过完成特定任务才能获取,方便教师使用或以校为单位,整校无需依托本地校本服务器及教师做任务即可提供不少于2500GB的云盘容量,得2分;不少于30GB的个人云盘或整校2000GB的云盘容量得1分,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该评审因素涉及的教学云平台的存储空间,是实际使用需求,将此作为评审因素与采购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但是,不应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是否赠送云空间、赠送多少云空间为运营方的承诺性参数,一般情况下无法通过检测证明。
(5)经查阅招标文件,投诉事项6所涉及的其他评审因素,均为与采购项目实际使用需求相适应的功能要求。但是,评审因素中要求“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存在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情形,“权威”的表述并不清晰,且无法判断。只要是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均可以作为证明材料使用。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诉事项6部分内容经查证属实,投诉事项6部分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7。
专家意见为:(1)智能黑板具有天线模块是采购人的实际使用需求,但是不应限定为前置具有标识。
(2)评审因素中要求“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存在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情形,“权威”的表述并不清晰,且无法判断。
(3)其他采购项目在未被认定存在倾向性的情况下,中标产品为什么产品都是市场竞争的结果。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参数类似,如相似的其他项目未被认定存在倾向性,本项目也不应据此认定存在倾向性。因此,投诉人以本项目与其他招采购项目参数相似为由认定本项目存在倾向性,理由不能成立。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诉事项7部分内容经查证属实,投诉事项7部分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8。
专家意见为:悬浮窗可以根据不同人的使用习惯任意放置位置,方便不同使人员的操作。因此,投诉事项8涉及的评审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相适应。但是,评审因素中要求“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存在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情形,“权威”的表述并不清晰,且无法判断。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诉事项8部分内容经查证属实,投诉事项8部分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9。
专家意见为:(1)一键还原功能是实际中可能使用到的功能,但是限定该功能实现的方式需为“中文前置一键物理还原按钮或隐藏式前置物理还原键”与采购项目的实际使用需求不相适应。
(2)评审因素中要求“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存在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情形,“权威”的表述并不清晰,且无法判断。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事项9经查证属实,投诉事项9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10。
专家意见为:快速开机功能是采购人实际使用需要,将此组为评审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相适应。但是,评审因素中要求“提供带有CNAS或CMA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存在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情形,“权威”的表述并不清晰,且无法判断。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诉事项10部分内容经查证属实,投诉事项10部分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11。
专家意见为:一般情况下,基于质量把控的严格程度,原厂产品的质量会好于代工产品。因此,投诉事项11所涉及的评审因素与采购产品的质量具有相关性,即该评审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相适应。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诉事项1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1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12。
专家意见为:科技进步奖是是对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作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的一种奖励,奖励范围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及区域,将科技进步奖作为评审因素,不属于将特定行业、地区的奖项作为评审因素。并且,如果所投交互产品制造商在交互技术领域获得科技进步奖,可以说明该企业在交互技术领域对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作出重要贡献,可以说明其技术实力更强,产品质量更优。因此,将其作为评审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实际使用需求相适应。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13。
专家意见为:云服务安全信息管理体系认证是基于ISO/IEC27017标准进行的认证,智能黑板生产厂家通过该认证,可以证明其能够有效的保护数据,降低数据泄露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带来的风险和负面影响。因此,将此作为评审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实际使用需求相适应。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诉事项1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3不成立。
经核实,本项目尚未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处理决定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1、5、11、12、13不成立,投诉事项2、4、6、7、8、10部分成立。投诉事项3、9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尚未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1.驳回投诉事项1、5、11、12、13。
2.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宁省财政厅或葫芦岛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葫芦岛市兴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葫芦岛市财政局
2021年 9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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