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连云港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实施办法》草案起草法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实施办法》草案起草法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4月28日15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无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实施办法》草案起草法律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15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低于合理成本的无效。
最高限价:1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合同签订60日内提供《连云港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实施办法》草案,并协助招标人做好征求意见、学习考察、专家评审、风险评估、修改完善等工作。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连云港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实施办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研究过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且具有相关立法工作经验(需附材料佐证)。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3日18:0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3-6号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406室
方式: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或者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4月28日15:0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15:30:00(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3-6号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412室。
接收人: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2.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8日15:3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3-6号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412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3-6号
联系方式:0518-8550964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尉致
电 话:0518-85509641,19816227326
八、招标文件获取
供应商与项目联系人进行联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信息,经登记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九、见面交易,供应商注意事项
进入会议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磋商仪式结束后请在大厅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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