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山县2023年度农村供水水质提升(维修养护)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兴山县2023年度农村供水水质提升(维修养护)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2023年度农村供水水质提升(维修养护)项目(施工)已由兴发改审批〔2023〕7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水利专项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兴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拟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本工程建设任务主要是对古夫、昭君、黄粮、榛子、水月寺5个乡镇10个行政村,11处水厂或供水工程进行维修养护,通过新建取水设施、泵站增加水源;引进新工艺净水设施(超滤);改造水厂;新建或更换引配水管道;新建或整修蓄水池等工程措施提升水质,解决960户3084人农村居民水量不足或水质不达标问题。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取水工程
新建石河堰1处,配套沉砂池1座,新建取水池1座。
(二)引水工程
新建或更换引水管道5511m。
(三)蓄水工程
新建蓄水池2座,共500m³,其中:200m³蓄水池1座;300m³蓄水池1座;整修蓄水池2座,共3000m³,其中:1000m³蓄水池1座;2000m³蓄水池1座。
(四)水厂工程
改造水厂8座,新建超滤设备房8栋,安装超滤设备8套;新建及维修院墙527.80m;新建水厂排水沟415.60m;水厂地坪硬化1994.76m²;新建进厂工作道路347.50m;新建挡墙84.70m;厂区绿化537.87m²。
(五)泵站工程
新建泵站1座,包括新建泵房1栋,安装多级离心泵2台、电机2台、ABB变频柜(带PLC程序控制系统)1套;新建厂区排水沟52.0m;新建挡墙22.0m;场坪硬化24.17m²;砌筑院墙71.60m;新建排洪沟40.0m。
(六)配水工程
更换配水管道4303m。
(七)水源保护工程
新建水源保护铁丝拦网92m,安装水源保护标识牌3块。
(八)水厂信息化
安装监控设备9套,避雷设施9套。
2.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4安全生产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1.2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1.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1.4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证)(分别对应的为A证、B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1.5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注册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拟派五大员资格: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和材料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上传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和材料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④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上传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社会保险证明: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提供2023年5月-2023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3.1.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上传官网彩色截图);
3.1.8信誉要求:
①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预留份额(执行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政策)。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3.3同一投标人只能参与1个施工标段投标,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文件中上传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9月8日8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进行,本项目开标会投标人代表不需到开标现场,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时间:2023年9月8日08时30分-09时00分止。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非因“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8.本工程采用宜昌市水利水电非枢纽工程评标办法(非枢纽工程单个标段控制价3000万元以下选用)
9.合同签订
自2023年6月1日起,招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必须通过交易平台(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login2.aspx?ReturnUrl=%2fTPBidder%2f)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签订事宜,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与网签合同不一致的协议。(具体操作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宜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合同履约填报操作手册》)
10.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3年8月17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网上答疑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xs.ycztb.com/xsSite/)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39号
联系人:蔡股长
电话:0717-2582779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3MA地块办公楼(振华路46号)
联系人:王全新
电话:153371634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2023年度农村供水水质提升(维修养护)项目(施工)已由兴发改审批〔2023〕7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水利专项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兴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拟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本工程建设任务主要是对古夫、昭君、黄粮、榛子、水月寺5个乡镇10个行政村,11处水厂或供水工程进行维修养护,通过新建取水设施、泵站增加水源;引进新工艺净水设施(超滤);改造水厂;新建或更换引配水管道;新建或整修蓄水池等工程措施提升水质,解决960户3084人农村居民水量不足或水质不达标问题。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取水工程
新建石河堰1处,配套沉砂池1座,新建取水池1座。
(二)引水工程
新建或更换引水管道5511m。
(三)蓄水工程
新建蓄水池2座,共500m³,其中:200m³蓄水池1座;300m³蓄水池1座;整修蓄水池2座,共3000m³,其中:1000m³蓄水池1座;2000m³蓄水池1座。
(四)水厂工程
改造水厂8座,新建超滤设备房8栋,安装超滤设备8套;新建及维修院墙527.80m;新建水厂排水沟415.60m;水厂地坪硬化1994.76m²;新建进厂工作道路347.50m;新建挡墙84.70m;厂区绿化537.87m²。
(五)泵站工程
新建泵站1座,包括新建泵房1栋,安装多级离心泵2台、电机2台、ABB变频柜(带PLC程序控制系统)1套;新建厂区排水沟52.0m;新建挡墙22.0m;场坪硬化24.17m²;砌筑院墙71.60m;新建排洪沟40.0m。
(六)配水工程
更换配水管道4303m。
(七)水源保护工程
新建水源保护铁丝拦网92m,安装水源保护标识牌3块。
(八)水厂信息化
安装监控设备9套,避雷设施9套。
2.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4安全生产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1.2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1.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1.4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证)(分别对应的为A证、B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1.5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注册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拟派五大员资格: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和材料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上传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和材料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④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上传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社会保险证明: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提供2023年5月-2023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3.1.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上传官网彩色截图);
3.1.8信誉要求:
①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预留份额(执行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政策)。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3.3同一投标人只能参与1个施工标段投标,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文件中上传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9月8日8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进行,本项目开标会投标人代表不需到开标现场,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时间:2023年9月8日08时30分-09时00分止。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非因“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8.本工程采用宜昌市水利水电非枢纽工程评标办法(非枢纽工程单个标段控制价3000万元以下选用)
9.合同签订
自2023年6月1日起,招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必须通过交易平台(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login2.aspx?ReturnUrl=%2fTPBidder%2f)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签订事宜,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与网签合同不一致的协议。(具体操作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宜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合同履约填报操作手册》)
10.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3年8月17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网上答疑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xs.ycztb.com/xsSite/)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39号
联系人:蔡股长
电话:0717-2582779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3MA地块办公楼(振华路46号)
联系人:王全新
电话:1533716345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