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2023年长春建工集团南溪智融项目一期施工三标段装修装饰招标公告
金额
4762.82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c-2023-0803
预算金额4762.82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8
公告正文


关于2023年〓长春建工集团南溪智融项目一期施工三标段装修装饰招标公告
招标人 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溪•智融项目一期施工三标段装修装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溪•智融项目一期施工三标段装修装饰项目;
2.2项目编号:QC-2023-0803;
2.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7628201.33元;
2.4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9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一人一岗,均无在建工程。根据吉建管[2022]27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及授权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和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当日之间人员在企业养老保险库内的信息记录截图,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2020年-2022年(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年1月1日成立的公司具有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7日至2023年08月23日,每日上午0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5)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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