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西院东门通道改造项目竞价公告
金额
34.8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4102111624726
预算金额34.88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西院东门通道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6202410211162472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赵先生  073184732201 
 报价起止时间:2024-10-21 10:09  -  2024-10-24 10:09 
 采购单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通道改造工程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装修工程; 描述:对采购人单位西院东门通道进行改造,具体要求及工程量详见采购需求附件;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采购需求:具体工程量及要求见采购需求附件。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348800.00 -

 
 买家留言:供应商在参与竞价时应详细、认真了解本项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或现场进行踏勘,合理进行报价及响应,项目成交后原则上不再变更及增加任何费用。项目采购需求及供应商上传的竞价响应文件将作为项目合同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履约及验收的主要依据。如成交后,不能严格按合同履约,将上报财政主管部门,并按法律规定严肃追究违约责任。 
 附件: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西院东门通道改造项目采购需求.wps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西院东门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et
 
 响应附件要求:须按照采购需求附件所明确的格式和内容上传竞价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不全对,采购人有权判定竞价无效。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长沙市 芙蓉区 马王堆街道 紫薇路386号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计财部 
 送货备注: 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工期要求 项目成交确认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每延期1日,扣除合同价款的0.5%。延期达10个日历日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视情追究违约责任。
质量要求 所供设备以及工程所使用的所有材料应为正规一线品牌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标准及节能、环保等要求;成交后,须提供所供设备及工程使用材料的相关检测报告、质检合格证及原厂质保单,按所供应货物的厂家承诺进行质保。
售后服务要求 项目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且要在需求方规定时间内完成售后服务。如因所供设备、施工材料或施工安装不符合相应安全标准,导致使用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供应商应按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运输及安装要求 负责清运项目施工中所产生的垃圾,将施工设备、材料、货物运输到指定位置,负责将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到位,负责运输、使用、施工、安装、调试安全,所需所有费用均包括在总价之类,不另行支付。
支付方式 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9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及其它纠纷,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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