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 (变更新增项目五标段)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65788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晓科0319-87885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宇啸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川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30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变更新增项目五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I1301000075065788001
招标公告名称: 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变更新增项目五标段)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65788001G01
原公告内容:

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变更新增项目五标段)招标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变更新增项目五标段)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沙审批审[2024]15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沙审批审[2024]15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增项目均为农村道路。十里亭镇水毁道路3条1.420公里(道路恢复1条,过水路面改涵洞1处,复修挡墙1处);
2.2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审定施工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财务能力、设备、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内(2021年09月0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条/段)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业绩;
3.1.3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年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开标现场查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现场查询);投标人在近1年(2023年09月0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9 00:002024-10-03 23:59,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3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河北宇啸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沙河市人民大街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A504 联系人:张晓科 联系人:杨川 电话:0319-8788595 电话:0311-8382016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沙河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9-8788585

电子邮箱:hbshjtj@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变更新增项目五标段)中标人/中标供应商3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宇啸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沙河市人民大街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世纪佳泰大厦A座1408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张晓科

联系人: 杨川
电话:

0319-8788595

电话: 0311-83820166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076501335@qq.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
账号:

/

账号: 101550201396
变更公告内容:

因公司编号冲突,原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BYX-20241001)现澄清为(招标编号:HBYX-2024100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