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t-2022-1400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叶承力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苏亚13396550084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08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4
公告正文
2022年12月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作伙伴公开补充招募采购项目招募公告
(招标编号:ZJZT-2022-14009)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2年12月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作伙伴公开补充招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
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满足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联通”及所
属各市县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数科”、联通(浙
江)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产互”改革创新发展要求,更好地服务于浙江联
通政企客户,加快创新业务发展及落地,故公开引入有实力的合作伙伴,双方一起提供丰富
且有竞争力的产品及解决方案,实现共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8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采购包1:云计算;(002)采购包2:大数据;(003)采购包3:物联网;
(004)采购包4:系统集成-监控及大屏类集成;(005)采购包5:智慧城市-智慧小镇(或园
区);(006)采购包6:智慧城市-智慧旅游;(007)采购包7:智慧城市-智慧医疗;
(008)采购包8:智慧城市-智慧教育;(009)采购包9:智慧城市-环保水利;(010)采购包
10:智慧城市-智慧金融;(011)采购包11:智慧城市-智慧政务;(012)采购包12:智慧
城市-智能制造;(013)采购包13:创新业务咨询设计;(014)采购包14:网络安全;
(015)采购包15:其它-监理;(016)采购包16:系统集成-通用IT设备;(017)采购包17:
系统集成-ITO服务;(018)采购包18:系统集成-装修及综合布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采购包1:云计算)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
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
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3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申请人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50万元(或1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50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V2.1)
;
(002采购包2:大数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
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
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3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申请人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50万元(或1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50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V2.1)
;
(003采购包3:物联网)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
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
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3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申请人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50万元(或1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50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V2.1)
;
(004采购包4:系统集成-监控及大屏类集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申请人应为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
构。
2.2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
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3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申请人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50万元(或1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50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V2.1)
;
(005采购包5:智慧城市-智慧小镇(或园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申请人应
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
机构。
2.2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
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3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申请人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50万元(或1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50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V2.1)
;
(006采购包6:智慧城市-智慧旅游)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
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
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3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申请人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50万元(或1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50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V2.1)
;
(007采购包7:智慧城市-智慧医疗)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
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
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3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申请人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50万元(或1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50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V2.1)
;
(008采购包8:智慧城市-智慧教育)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
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
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3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申请人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50万元(或1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50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V2.1)
;
(009采购包9:智慧城市-环保水利)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
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
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3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申请人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50万元(或1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50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V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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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采购包10:智慧城市-智慧金融)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申请人应为法律上
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
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3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申请人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50万元(或1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50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V2.1)
;
(011采购包11:智慧城市-智慧政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申请人应为法律上
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
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3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申请人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50万元(或1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50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V2.1)
;
(012采购包12:智慧城市-智能制造)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申请人应为法律上
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
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3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申请人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50万元(或1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50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V2.1)
;
(013采购包13:创新业务咨询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
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
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3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申请人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50万元(或1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50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V2.1)
;
(014采购包14:网络安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
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
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3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申请人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50万元(或1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50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V2.1)
;
(015采购包15:其它-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
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
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3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申请人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50万元(或1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50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V2.1)
;
(016采购包16:系统集成-通用IT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申请人应为法律
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
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3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申请人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50万元(或1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50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V2.1)
;
(017采购包17:系统集成-ITO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
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
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3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申请人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50万元(或1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50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V2.1)
;
(018采购包18:系统集成-装修及综合布线)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申请人应为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
构。
2.2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
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3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申请人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50万元(或1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50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V2.1)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01日10时00分到2022年12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址:https://www.cuecp.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址:https://www.cuecp.cn)电子上传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4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址:https://www.cuecp.cn)
七、其他
协助浙江联通、浙江数科、浙江产互提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监控及大屏类集成、
特色小镇(或园区)智慧旅游、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环保水利、智慧金融、智慧政务、
智能制造、咨询设计、监理、系统集成-安全产品及集成服务、系统集成-通用IT设备、系
统集成-ITO服务、系统集成-装修及综合布线服务等方面所需的硬件设备产品、软件产品,
并提供运营服务及集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的重要客户渠道挖掘、拓展客户商机、
售前支撑、售前方案的编写、有力的技术支持、营销活动策划、参与客户的交流沟通,提供
项目标书撰写、应答交流、项目述标等支撑工作,并且还包括项目落地后的项目施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336号
联系人:叶承力
电话:15657176833
电子邮件:yecl@chinaunicom.cn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河东路215号
联系人:林苏亚
电话:13396550084
电子邮件:79036090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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