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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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海油工程-舟山地区陆地支持服务

海油工程- 舟山地区陆地支持服务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办项信息,现将海油工程-陆地支持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项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海油工程-陆地支持服务

预计服务期限:自甲方发出启动通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期满后,若任何一方提出合同有效期延展且双方同意时,甲乙双方可签订延长合同有效期的协议,或重新签订新的陆地支持服务年度协议。

在合同有效期满,并且双方未签订延长有效期的协议,合同有效期内最后一个工作委托书的工作全部完成,费用清结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服务方式:招标人在陆地及海上施工期间,委托中标人提供陆地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A.施工辅助服务:提供焊工、铆工、架子工、司索指挥等物料机具的装卸、倒运、及少量清驳及装船固定等服务工作。

B.施工材料及施工机具:在施工期间提供焊接及切割设备、绑扎固定等材料的供应。

C.起重设备租赁及装卸服务:负责提供码头岸吊、叉车、汽车吊、板车等设备及材料进行船舶物料、项目物资的装卸倒运服务。

D.码头及场地租赁服务:提供施工船舶往返码头产生的靠驳、装卸、靠港船舶码头加水及施工用水用电服务、海上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回收处理、堆场服务、场地租用等服务。

E.办公场地及会议室租赁服务:提供办公室、会议室租赁服务(含办公设备及网络配套基础设施)。

F.如遇台风等恶劣天气,投标人负责招标人避台期间入住酒店的协调管理工作,在服务期内与当地酒店建立联系,保障避台期间招标方的人员能够及时入住。

2022年11月

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为业绩时间),投标人至少提供1份码头服务合同和1份起重设备租赁合同。其中,码头服务合同服务内容需至少包括以下工作中的其中两项:

①  船舶码头靠泊;

②  解/系缆;

③  货物装/卸;

④  码头起重设备租赁;

⑤  码头区域内场地使用/租赁;

如合同中的服务范围同时包含码头服务和起重设备租赁服务内容,只需要提供1份合同即可。
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A.安全员: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2名安全员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以上证书在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B.司索指挥: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2名司索指挥人员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以上证书在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C.危化品运输车驾驶员: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2名危化品运输车驾驶员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证书内从业资格类别需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

D.危化品运输押运人员: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2名危化品运输押运人员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证书内从业资格类别需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

4.危化品运输要求:

A.如危化品运输车辆为投标人公司自有资源: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内经营范围包含危化品运输)。

B.如危化品运输车辆为非投标人公司自有资源: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车辆所属单位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内经营范围包含危化品运输)、以及投标人与车辆所属单位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合同或合作意向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内容需体现危化品车运输服务)。

5.QHSE资质证书:

A.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QHSE资质证书》。

B.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尚未取得该证书,投标人投标时需承诺,如中标,需在招标人首个下达工作指令前的30日内办理完成《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QHSE资质证书》,取得该证书后才可向招标人提供服务。如不能提供,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6.码头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与舟山区域内至少2个码头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合作意向书。

所提供作业码头应符合国家及地区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

承诺提供的码头具备90米长度、确保吃水6米的船舶可以进出港,码头承载力可以满足450吨汽车吊正常使用。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第一批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20221120



附件1: 海油工程-陆地支持服务采办计划公告2022.11.20.docx 海油工程-陆地支持服务采办计划公告2022.11.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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