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水利发展资金广安区观桥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 1 本招标项目已由 广安市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广市水函〔2023〕1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安区恒升水务技术推广站,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 标人为 广安区恒升水务技术推广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安市水务局(核准机关名称) 核准 (招 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市水函〔2023〕15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 选择 (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广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标段划分: 施工1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广安区恒升镇观桥村、龙桥村、果子村等 16 个村 。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1、该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70km2,其中坡改梯 44.02hm2,保土耕作1087.01hm2,封禁治理238.97hm2。新建填间道路3.461km、截排水沟3.417km,安装钢筋混凝土涵管0.183km,新建蓄水池15口、沉沙凼35个,整治山坪塘1座,新建流域碑1座、封禁碑5座,制作安装宣传牌5块。
2.4 计划工期: 270个日历天 。
2.5 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有的施工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 1. 1 资质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3. 1.2 业绩要求:
□近年 (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
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 1 至 3 个)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招标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下的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可对投标人不作类似项目业绩要求,3000 万元及以上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具体个数限定在 5 年 以内已经完成 2 个或在 3 年以内已经完成 1 个)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资格: 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 (若 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5月01日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至2024 年05 月 31 日09时 30 分 (见 本项目 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 易网 (网址:https://gasggzy.cn/ ) ,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 (CA) 免费下载 招标文件 (含格式为*.GAZF 的招标文件、格式为*.GACF 的澄清文件,格式为*.GAKF 的招标控制 价文件和格式为*.FJZB 的工程量清单) ;未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 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 (CA) 后,可按以上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 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4 年 5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见招标文件 有关时间安排) 。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商务及技术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 址为 https://gasggzy.cn/ (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未按要求上传、上传文件无法读取或逾期上传的视为投标无效。
5.3 开标方式: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见面开标和不见面开标相结合)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敬请关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开标情况说明的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应当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安市) ( 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广安区恒升水务技术推广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广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安区恒升镇人民政府 | 地 址: | 广安市广安区站前大道东段1号1幢501 |
邮 编: | 638000 | 邮 编: | 638000 |
联系人: | 熊老师 | 联 系 人: | 徐老师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26- 2390196 传真:0826- 2390196
2024 年 4 月 30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