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涪陵综合保税区加贸科创产业园建设工程(一期)结算审核
金额
8700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2/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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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项目
2024-02-23 10:44
机构报名
选取中介机构
上传合同
上传服务结果
选取时间 2024-02-27 15:00:00 |
项目名称 | 重庆涪陵综合保税区加贸科创产业园建设工程(一期)结算审核 |
采购人 |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5.0)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项目规模 | |
资金来源 | 其他资金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重庆市涪陵区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造价咨询 |
服务内容 | 对重庆涪陵综合保税区加贸科创产业园建设工程(一期)进行结算审核(一审)工作。 备注:本工程结算送审金额约8700万元。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点击查看资质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在委托单位提供完整的资料后45天内出具审核报告。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服务金额 | 0.00%下浮率至 100.00%下浮率 |
金额说明 | 最高限价根据渝价【2013】428号《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结合市场行情折扣比例进行计费。造价咨询费包括基本费和审减效益费,基本费及审减效益费费率不执行累进制,均按本档执行;折扣标准不执行累进制,按送审金额对应折扣比例计算;均按建筑专业计取咨询服务费;计费基数在1000万元以内的按收费标准的70%计取;计费基数在1001-5000万元以内的按收费标准的60%计取;计费基数在5001-10000万元以内的按收费标准的50%计取;计费基数在10000-30000万元以内的按收费标准的40%计取。暂定结算服务费约13万元。委托服务费结算原则:按渝价【2013】428号收费标准的50%计取后的金额×(1-下浮率),本工程按建筑专业计取咨询服务费。 |
选取方式 | 择优+竞价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4-02-27 15:00:00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13110272919) |
监督举报电话 | 15923737003 |
备注 | 无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重庆涪陵综合保税区加贸科创产业园建设工程(一期)结算审核采购说明.pdf |
特别提醒:请各中介机构报名前认真审核公司资质、资格是否符合采购公告相关要求,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资质和资格条件或者能力不符合采购公告要求而响应采购公告进行报名可能被认定不良行为。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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