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富蕴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富蕴县乡村振兴局2500平米乡村会客厅及红色文化旅游教学点二期建设,内部空间打造、多功能教室、简餐、超市、为民服务场所打造等。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98.6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yxcgzx-jc2023-005
预算金额498.6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富蕴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曲昌婧0906-872347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富蕴县乡村振兴局2500平米乡村会客厅及红色文化旅游教学点二期建设,内部空间打造、多功能教室、简餐、超市、为民服务场所打造等。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9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XCGZX-JC2023-005 
    项目名称:富蕴县乡村振兴局2500平米乡村会客厅及红色文化旅游教学点二期建设,内部空间打造、多功能教室、简餐、超市、为民服务场所打造等。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986608.46  
    最高限价(元):498660846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富蕴县乡村振兴局2500平米乡村会客厅及红色文化旅游教学点二期建设,内部空间打造、多功能教室、简餐、超市、为民服务场所打造等。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986608.46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红色文化旅游教学点及乡村会客厅内部装修,内部设备及供暖设备采购,为民服务场所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90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疆外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或建设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4)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7日至2023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线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富蕴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富蕴县
联系方式:0906-2120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富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富蕴县库额尔齐斯镇赛尔江西路5号
联系方式:0906-87234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昌婧
电 话:0906-8723470
附件信息:
定稿-富蕴县铁买克乡海子口村乡村会客厅及红色文化旅游教学点二期项目-FYXCGZF-2023005.doc
602.1K
清单-富蕴县铁买克乡海子口村乡村会客厅及红色文化旅游教学点二期工程.PDF
558.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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