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ctc2023164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垣
招标代理机构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洋1563511315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CCTC2023164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8日上午1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集团山西有限公司下属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变换冷凝液治理(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中煤集团山西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旗下中煤集团山西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灵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纯产业园,公司于 2007 年 8 月成立,注册资金 2.9 亿元人民币,占地面积 210 亩,总投资 10.26 亿元。中煤化工公司 18 万吨合成氨、30 万吨尿素项目(简称 18.30)是为利用 200万吨炼焦项目副产的 3.3 亿立方米/年焦炉气,达到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目的、于 2013 年 2 月底建成投产的煤化工项目。
现有工艺中焦炉气经过干法脱硫、甲烷转化、中低温变换工序,在进入脱碳吸收塔前冷却分离产生了冷凝液(变换冷凝液),冷凝液中含有甲醇、NH 3 、CO 2 、COD 和 BOD 等组分,不能直接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因此需对此变换冷凝液进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拟采用汽提方式处理,将变换冷凝液汽提,可以分离出氨和甲醇。经蒸氨塔汽提后冷凝液脱除CO 2、NH 3 和甲醇等,可直接作为循环水补水回用。回收含氨气体可作为尿素工艺的原料,甲醇回收塔塔釜含甲醇废水可以直接送污水生化处理。
招标范围:
变换冷凝液治理是一套完整的处理系统,包括从脱碳变换气分离器产生的冷凝液开始配管,经蒸氨塔汽提后冷凝液脱除CO 2、NH3和甲醇等,可直接作为循环水补水回用,回收含氨气体可作为尿素工艺的原料,甲醇回收塔塔釜含甲醇废水可
以直接送污水生化处理。治理装置异常情况下变换冷凝液排放至事故水池,正常后返回治理装置进行处理。及与之相关的电控、仪控等系统。
本项目中,承包商负责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其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土建工程,设备材料的采购、加工、制作、运输,设备检验、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办证、培训、系统调试直至正常运行、性能试验及验收,实现DCS系统远程操作(包括对现有DCS系统的扩容、满足本项目使用)等工作。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计划工期:5个月。
2.4建设地点: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5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提交合同总价的30%的预付款保函,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预付款保函解除;乙方按甲方通知将主要设备(不影响项目整体安装进度的附属设备可随后运达)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开具总价100%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以签署的验收单和发票为凭证支付合同总价的3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性能考核合格,经甲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价的30%;其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设备到货验收合格18个月或性能考核合格12个月。
2.6报价方式:总价报价(单位:万元),含税。
投标人在填报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并认真计算,不应遗留在合同执行中再行议价和另外支付费用的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2020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的为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化工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须分别具有对应资质)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近五年内(自2017年至今,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一个化工类项目设计或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和成员单位近五年内(自2017年至今)须分别具有对应的一个化工类项目设计或施工业绩,各分工单位的各1份有效业绩合计为联合体的1份有效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复印件)。
注:仅提供联合体投标人双方联合的合同,即施工方与设计方双方签署的合同,视为无效业绩。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须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上述情况投标人均应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截图,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资格要求5:投标人应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部分,需投标文件中提供。(凡在送达投标文件时没有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投标人均被否决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质要求中所要求的“资质”、“业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的复印件。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不响应,将会被做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04月27日09:00:00—16:00:00到2023年05月17日09:00:00—16:00: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4月27日09:00:00—16:00:00到2023年05月17日09:00:00—20:00:00。
4.4 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 投标人须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2) 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自行打印(标书费发票仅提供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生成下载有效期为3个月,逾期将不可再生成电子发票并下载,详询客服电话:400-003-6677)。
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2023-05-18上午10:00:00之前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
定于2023-05-18上午10:00:00,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的网上开标大厅”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在线参与开标会议,完成签到、解密、确认和签名步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煤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8.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煤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
联 系 人:刘垣
联系方式:0351-7875851
招标代理机构: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
邮 编:100011
项目联系人:于洋(购标咨询) 电话:15635113151
其他联系人:朱诗敏(购标咨询) 电话:18611850271
客服:400-003-6677(系统注册、付款、上传标书咨询)
邮箱:zmzbyy@163.com
网址:www.zmzb.com
9.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
9.1 投标人须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注册成为会员后,方可参与投标。
9.2 如有意向参与项目投标,请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意向资料递交指南,登陆后在项目下递交投标意向资料。
9.3 标书费用须在线支付,支付完毕后可在线自行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效期为三个月。
9.4 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办理方式详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9.5 投标文件制作须下载投标客户端,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中。
9.6 投标过程中如有项目信息疑问,请与项目联系人沟通。如有操作疑问,请咨询平台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16层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客服联系电话:400-003-6677
客服联系QQ:8000-34808
CA联系电话:400-820-6660
项目经理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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