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项目2024年度线路装置性材料第二次补充资格预审申请提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11-24otl1252102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物资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项目2024年度线路装置性材料第二次补充资格预审 申请提示 (招标项目编号:0711-24OTL12521022) 各位申请人: 为提高投标质量,减少投标失误,针对本次项目特点及变化,将相关重要事项进行提示,具体如下: 申请人范围 本次资格预审是国家电网输变电项目2024年度线路装置性材料资格预审、第一次补充资格预审的补充,未参加上述资格预审或预审结果不合格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已参加上述资格预审且预审结果合格的申请人,合格物资类别无需再次申请,如仍提交了相关申请文件,相关文件不作评审。资质业绩凭证单应用 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重点提示如下内容: 1.申请文件中“凭证单”须应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4年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信息”结果生成。如果提供依据2023年或其他年度“核实信息”生成的“凭证单”,将不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注:凭证单应使用“2024年35kV及以上线路材料、营销类、特种车辆、计量互感器等供应商数智制造、绿色低碳信息更新工作”所生成的凭证单,未参加此次核实的,可使用“2024年35kV及以上输变电材料类、营销类、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地脚螺栓、铁塔防坠落导轨装置、航空警示装置批次核实”生成的凭证单。 2.申请文件中“凭证单”载明信息为10千伏配网物资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信息的,将不作评审。 3.申请文件中“凭证单”载明信息为未核实数据、核实未通过的数据本次不作评审。 4.提交“凭证单”的申请人,其业绩以核实信息为准,核实时间段内的业绩支撑文件无需编入申请文件,编入的不作评审。已经核实通过的信息(含业绩汇总表及业绩明细),凭证单将自动带入。 5.“凭证单”上传方式:申请人本次若使用杆塔类(总部)资质业绩凭证单、导、地线(总部)资质业绩凭证单、绝缘子(总部)资质业绩凭证单、光缆(总部)资质业绩凭证单、光缆金具(总部)资质业绩凭证单、金具(总部)资质业绩凭证单参加预审,请在供应商投标工具“资质业绩文件”→“上传资质业绩凭证单”技术端口直接上传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中下载的压缩文件,请勿对压缩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和解压操作。 6.注意用于申请的“凭证单”不得从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中删除。重点关注内容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内容 资格预审申请函:“(11)充分配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开展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工作,如我方未配合,或申请信息不真实准确,或经核实不具备生产申请产品所需的生产能力,我方同意被取消资格预审合格资格。同时,如我方不配合核实工作或经核实提供虚假申请信息,我方同意被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后果。”。 (二)常见否决原因 申请人在进行申请文件响应时,应提高申请文件制作质量,避免出现如下常见失误: 1.未按预审文件要求提交报告证书或提交的报告证书已过有效期。 2.缺少技术申请文件(如提交申请文件无法打开)。 3.提供虚假发票。 以上内容仅作为申请提示,具体内容应以对应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国网物资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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