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1个工作日)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管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0527-83559270
代理费:1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