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鹤壁)科技创业园一期10KV增容及低压配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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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鹤壁)科技创业园一期10KV增容及低压配电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GZB-2021-022 由 河南创科联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的 国际(鹤壁)科技创业园一期10KV增容及低压配电工程 ,按照法定程序,于 2021年 8月 9 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远程开标室开标,评标工作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评标室进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废标原因: 河南淇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P7中,钢筋绑扎与本工程无关联;混凝土有搅拌站集中拌制,手推车运输混凝土不切实际,不可行。 河南诚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p6中,电缆沟槽混凝土垫层与本工程无关联,不可行。 p5中,电缆保护管混凝土垫层与本工程无关联,不可行。 河南华能联合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P4、P8中钢筋绑扎与本工程无关联,不可行。 乾源建设有限公司 P2中,钢筋绑扎与本工程无关联,不可行。 公示期:2021年 8 月 11 日—— 2021年 8 月 13 日 本公示在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上同时发布。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书和投诉书要求如下: 异议人、投诉人是单位的,异议书、投诉书必须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投诉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与工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投诉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时,应为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投诉事务的,应当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书,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异议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相关请求及主张; (三)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 标 人: 河南创科联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漓江路与黄山路交叉口东200米(科达学校南门对面) 联 系 人:段先生 联系方式:0392-6852751
代理机构:河南恒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7号3号楼B座5层506、507室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方式:17639200882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392-3386025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0392-3315125
2021 年 8 月 1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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