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采购公告[2023]上商采购第039号(2023年上海商学院重阳节慰问品)
金额
9.06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6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商学院
招标联系人郁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1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023年上海商学院重阳节慰问品
2. 送货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至10月23日重阳节前
3. 送货地点:由中标单位按学校提供的地址,发放给退休教职工。
4.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9.06 万元
二、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1. 项目简介:为更好地关心关爱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学校准备在重阳节前,采购慰问物资发放给退休教职工
2. 需求清单: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重阳节慰问品
礼盒装(运输)
1盒
302份
根据提供地址,统一配送,提供售后











3. 验收要求、付款方式、质保期限、售后服务
敬老节慰问品组合应提供符合传统节日特色的食品、例如芝麻核桃粉之类,体积重量相对小和轻,方便退休老同志携带,产品需新鲜生产日期不超过一个月,组合方案1套。中标后,按中标方案,由中标单位按学校提供的地址,发放给退休教职工,并且负责配送质量和售后。
1. 付款要求(合同签订后,预付50%,供货结束后,质量无异议后再支付50%)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供货,在重阳节前完成供货。
2.标书需附方案内所含全部产品样品一套,并在截止日16点前送达投标地址。
3.礼盒方案每份单价为300元。
三、比选标准:
本次招标由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评标。本次招标评审将采取比选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次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若出现二家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确定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在投标报价较高者之前。
序号
评标内容
1
产品分
根据投标产品的质量、品牌、性价比、产品特色优势进行评审打分。优秀得21-30分,一般得11-20分,较差得1-10分。
30
2
投标方案
根据投标方案优劣(需求理解、方案组合搭配的合理性、个性化增值服务等)进行评审打分。优秀得27-40分,一般得14-26分,较差得1-13分。
40
3
公司实力
根据参选单位的公司资质证明等实力情况进行评审打分。优秀得7-10分,一般得4-6分,较差得1-3分。
10
4
项目经验
近三年同类项目的业绩进行评价。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1个合同得2分,最高10分。
10
5
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体系完备程度、人员配备、服务措施的承诺;质保期、交货时间、交付方式、售后响应程度等。优得10-8分,一般得7-5分,基本符合得4-1分。
10

四、投标要求
1、标书一式叁份,胶装成册,标书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
2)★方案、★报价明细及总价、★送货时间。
3)★资格文件。
a、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b、 ★供应商书面声明(格式按附件1)
C、★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按附件2)
注: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新注册企业缺少材料可提供说明,说明须加盖公章。
★为必须提供,不提供废标。
2、中标后,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合同请先参阅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板块中各类采购合同模板。
3、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 10月11日 下午 16点
招标联系人:郁老师
联系电话:67103257
联系地址:三份标书及样品统一密封后寄送至上海商学院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附楼118室(请务必在封面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和手机电话)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3 年 9月27日
附件1:
供应商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本供应商郑重承诺:
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若违反上述规定,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此外,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纪守法,保持廉洁自律,杜绝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情况声明函
(样张)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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