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潜山市天柱山镇中心学校防洪箱涵工程抽签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0/05/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皖h4—2020—dd-104(qs)
预算金额265.12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全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先生1836515798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潜山市天柱山镇中心学校防洪箱涵工程抽签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5 17:5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潜山市天柱山镇中心学校防洪箱涵工程抽签公告

安徽全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潜山市天柱山镇人民政府 委托,现对潜山市天柱山镇中心学校防洪箱涵工程抽签进行公告,欢迎潜山市小额工程项目定点库(市政公用工程类)内、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网上投标参与抽签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H4—2020—DD-104 (QS

2.项目名称:潜山市天柱山镇中心学校防洪箱涵工程

3.项目地点:潜山市

4.最高投标限价:2651252.40 元,其暂列金额120000.00元,详见后附最高投标限价。

5.中标合同价:2271564.54 [控制价-暂列金额)×(1-优惠费率)+暂列金额],即本项目合同价为2651252.40 -120000.00元)×(1-15%+120000.00元=2271564.54

6.项目内容:防洪箱涵土石方等工程。详见后附工程量清单。

7.计划工期:45日历天

二、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须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

三、抽签时间、地点、方式

1.抽签时间:2020年05 20 16 30

2.抽签地点: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0098号(八一路与潜阳路交叉口,市政务中心附楼三楼)]

3.投标网址:http://183.167.246.178:8605/TPBidder

4.抽签方式:抽签现场公开随机抽取

四、抽签注意事项

1.本次抽签单位须为潜山市小额工程项目定点库内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企业,拟参加本次抽签的投标单位须在抽签时间前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定点抽签”栏获取抽签文件参与本项目抽签。

2.本次抽签采取“在线抽签”方式抽签,参与抽签的投标人代表不得到达抽签地点。投标人在抽签时间前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系统点击该项目的“我要投标”,显示“已投标”后,在抽签时间前在定点抽签在线签到栏点击完成“在线签到”,等待抽签。如库内企业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详见附件:小额库操作手册,咨询电话0556-89720340556-8972038

3.各投标人点击“在线签到”先后顺序所确定的序号做为本次抽签编号。抽签现场招标人代表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抽签现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一个号码,投标人当次抽签编号与该号码相同的,该投标人即为本项目中签人。若投标人获取文件后未能点击“在线签到”或投标人在抽签时间前撤销本次抽签,则不具备本次抽签资格。

4.投标人可于抽签时间前在投标人系统中撤销投标和修改已填报的项目经理,抽签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中签人的相关信息,以该抽签单位在抽签时间时填报的相应信息为准,中标公示将于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公布。

5.中签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诚信库备案人员。中签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须能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公共信息查询中心(核查网址:http://dohurd.ah.gov.cn/site/tpl/4071公开查询。

6.中签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现场登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公共信息查询中心(核查网址:http://dohurd.ah.gov.cn/site/tpl/4071)、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核查网址:http://aqggzy.anqing.gov.cn/)核实该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有无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如有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将取消其本次抽签资格,再由招标人代表在抽签现场重新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一个号码,投标人当次抽签编号与该号码相同的,该投标人即为本项目中签人

7.当参与抽签的投标人为两家及以上的,由招标人根据以上方式确定中签人;当参与抽签的投标人仅为一家时,招标人可直接确定其为中签人;当所有定点单位都不参与本次抽签活动时,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不再邀请定点库内的单位参加。

8.抽签过程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9.请各投标人对照本公告所附图纸(如果有)和工程量清单在抽签前自行核算工程量,如有异议应在抽签前书面提出。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应当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中标后,招标人不接受中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提出的任何质疑,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投标人应当按照中标价完成抽签公告和项目需求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

10.请各投标人自行核对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异议和投诉,请在抽签前书面提出,招标人将组织复查。如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误差超过±3%的,招标人将进行修正,如误差在±3%以内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中标后,招标人不接受中标人对此提出的任何质疑,不因此而调整合同价,投标人应当按照中标价完成抽签公告和项目需求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

五、请各市场主体依法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将其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予以处理。

1.组织、领导、实施恶意竞标、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挂靠投标、出让资质等违法活动。

2.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以及强迫他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或转包的黑恶势力。

3.聚众围堵开、评标现场,干扰正常开评标秩序的行为。

4.在招投标过程中寻衅滋事、恶意投诉,或以投诉、信访、举报相威胁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5.伪造资质证书、证件、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投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

6.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招投标监管、服务人员以及评标专家正常工作的黑恶势力。

7.采取言语威胁、谈判协商、跟踪盯梢、散播隐私、造谣诽谤、持续骚扰等软暴力手段恐吓监管服务人员、评标专家及其家属的违法犯罪行为。

8.利诱、欺骗招标人违反相关规定按其意图设置招标文件条款的违法违规行为。

9.窃取项目投标人情况、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等保密信息。

10.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活动。

11.干部职工在招投标活动中与黑恶势力勾结,充当保护伞。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山市天柱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全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潜山市    址:潜山市梅城镇南岳路供销新村

联系人:先生 联系人:胡先生

话:13966639876 电 话:18365157988

潜山市天柱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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