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松花江支流少陵河流域巴彦段上游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金额
309.53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l0112g241211001001
预算金额309.53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0451-5752253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军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方亮0451-885633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松花江支流少陵河流域巴彦段上游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112G2412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巴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松花江支流少陵河流域巴彦段上游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巴发改〔2024〕20号)、《关于变更松花江支流少陵河流域巴彦段上游生态修复工程实施主体的批复》(巴发改〔2024〕39号)文件批准建设,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巴彦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军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松花江支流少陵河流域巴彦段上游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巴彦县境内少陵河及其支流河道
2.3建设规模:河滨缓冲带修复工程生态修复面积 210615 平方米、生态护岸 1900 米;排污口拦截净化工程升级改造排污口 105处;近自然微湿地拦截工程总面积 336825 平方米;人工湿地强化净化工程有效强化净化湿地面积 34000 平方米。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勘察设计成果。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概算、设计图)、施工图,施工时派驻设计代表、协助建设单位迎接相关检查及各阶段验收等工作。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所包含的相关工作内容。
2.7招标控制价:勘察设计费总计3095300.00元;其中设计费:2323900.00元;勘察费:771400.00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满足以下最低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测绘资质证书(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及以上职称。
(2)勘察负责人:具备测绘工程相关专业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须提供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2024年9月-11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4.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4.4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当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等事宜。
3.4.5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本项目设计单位。
3.4.6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3.5信誉要求:
3.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3.5.2在近三年内(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月2日9时30分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异议和投诉
异议: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巴彦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宫先生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巴彦生态环境局
地     址:哈尔滨市巴彦县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451-57522536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军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77号3层
联 系 人:方亮
联系电话:0451-88563377
电子邮箱:hljjxgc@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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