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YZFCG20230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信号灯主控板升级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9、样品递交要求 | 1.截止时间:开标当天8:00-9:00接收样品(投标供应商应提前留足时间,逾期的样品恕不接受。) 2.递交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洋广场1幢6层 3.接收人:陈女士 15205867673 4.投标供应商所有样品均不得有公司名称等任何体现投标供应商的信息。 5.样品密封要求:投标时需送达样品,密封包装,包装(内或外)封口应由投标授权人用记号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外包装上需写明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号及投标供应商全称。评标时,对提交样品的供应商,由采购组织机构随机抽取并编号,专家评审小组按编号评分。 6.样品递交人员需为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采购工作人员验明身份后方可接收投标样品。 7.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原件需另外单独密封(密封要求同样品),与样品一同提交。 | 1.截止时间:开标当天8:00-9:00接收样品(投标供应商应提前留足时间,逾期的样品恕不接受。) 2.递交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洋广场1幢6层 3.接收人:陈女士 15205867673 4.投标供应商所有样品均不得有公司名称等任何体现投标供应商的信息。 5.样品密封要求:投标时需送达样品,密封包装,包装(内或外)封口应由投标授权人用记号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外包装上需写明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号及投标供应商全称。评标时,对提交样品的供应商,由采购组织机构随机抽取并编号,专家评审小组按编号评分。 6.样品递交人员需为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采购工作人员验明身份后方可接收投标样品。 7.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材料需另外单独密封(密封要求同样品),与样品一同提交。 |
2 |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八、评标程序”(三)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审1.评分标准“样品” | 专家评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所提供满屏灯或箭头灯主灯一组(带红绿单8数显单元)制作情况(外观,灯珠、烤漆、钢管厚度等)打分:样品制作优良、烤漆牢固,外观良好,钢管厚实且无缺陷的得4.0-6.0分;样品制作稍欠、外观良好,钢管较厚实且无明显缺陷的得2.0-3.9分;样品质量差、布局不合理,外观一般,钢管基本符合要求且无明显缺陷的得0.1-1.9分; 提供的样品在评标时不能出现投标供应商的相关信息;随样品注明样品清单、材质、型号、品牌等信息并附检测报告原件(密封后提交),否则不得分。 ▲所投产品需提供符合台州市交通信号智能控制通信协议(V2.0)的对接证明(对接证明与检测报告原件等一起密封提交)。 | 专家评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所提供满屏灯或箭头灯主灯一组(带红绿单8数显单元)制作情况(外观,灯珠、烤漆、钢管厚度等)打分:样品制作优良、烤漆牢固,外观良好,钢管厚实且无缺陷的得4.0-6.0分;样品制作稍欠、外观良好,钢管较厚实且无明显缺陷的得2.0-3.9分;样品质量差、布局不合理,外观一般,钢管基本符合要求且无明显缺陷的得0.1-1.9分; 提供的样品在评标时不能出现投标供应商的相关信息;随样品注明样品清单、材质、型号、品牌等信息并附检测报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密封后提交),否则不得分。 ▲所投产品需提供符合台州市交通信号智能控制通信协议(V2.0)的对接证明,并提供对接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与检测报告复印件等一起密封提交。 |
3 |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8评分索引表“样品” | 专家评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所提供满屏灯或箭头灯主灯一组(带红绿单8数显单元)制作情况(外观,灯珠、烤漆、钢管厚度等)打分:样品制作优良、烤漆牢固,外观良好,钢管厚实且无缺陷的得4.0-6.0分;样品制作稍欠、外观良好,钢管较厚实且无明显缺陷的得2.0-3.9分;样品质量差、布局不合理,外观一般,钢管基本符合要求且无明显缺陷的得0.1-1.9分; 提供的样品在评标时不能出现投标供应商的相关信息;随样品注明样品清单、材质、型号、品牌等信息并附检测报告原件(密封后提交),否则不得分。 ▲所投产品需提供符合台州市交通信号智能控制通信协议(V2.0)的对接证明(对接证明与检测报告原件等一起密封提交)。 | 专家评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所提供满屏灯或箭头灯主灯一组(带红绿单8数显单元)制作情况(外观,灯珠、烤漆、钢管厚度等)打分:样品制作优良、烤漆牢固,外观良好,钢管厚实且无缺陷的得4.0-6.0分;样品制作稍欠、外观良好,钢管较厚实且无明显缺陷的得2.0-3.9分;样品质量差、布局不合理,外观一般,钢管基本符合要求且无明显缺陷的得0.1-1.9分; 提供的样品在评标时不能出现投标供应商的相关信息;随样品注明样品清单、材质、型号、品牌等信息并附检测报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密封后提交),否则不得分。 ▲所投产品需提供符合台州市交通信号智能控制通信协议(V2.0)的对接证明,并提供对接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与检测报告复印件等一起密封提交。 |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以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机场北路45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柯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8212531
质疑联系人:杨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0576-88212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洋广场1幢5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翔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8228183
质疑联系人:邱海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6-8858919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台州市财政局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纬一路66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工、李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6-88206705、88206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