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濉溪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委托,就濉溪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采购朱庄涵铸铁闸门项目(二次)进行采购,经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谈判、磋商、询价小组)评审及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濉溪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2.采购人地址:濉溪县沱河路133号
3.联系人:李纯静
4.联系电话:0561-6079085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濉溪县濉溪县闸河东路建投控股集团大楼五楼
3、项目负责人:赵爱莲
4、联系电话:0561-7502991
三、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濉溪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采购朱庄涵铸铁闸门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SXZC-HXJ19027-2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
1、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北圣禹水工机械有限公司;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营台村。
五、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柒万捌仟元整(¥78000.00)。
六、主要中标(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七、评标专家名单
王启见、李红、王炳鑫(采购人代表)
八、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1、采购方式:询价招标
2、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6月5日
3、招标(采购)日期:2019年6月14日
九、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供应商的意见
本项目未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十、收费标准和收费金额
不收费。
十一、公告期限
本中标(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19年6月17日)。
十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一、第二条)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三、投诉受理部门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61-6079930
十四、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详见附件。
十五、其它
1.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中标人及时将生效后合同进行合同备案(参见:中心网站“下载资源”—“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操作手册”)。2.对扰乱政府采购正常工作秩序的虚假、恶意的质疑,将依法给予处罚。
特此公告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6月14日
分项报价表,招标文件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原产地及生产厂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注 |
1 |
铸铁闸门 |
圣禹宽2.5米X高3米 |
河北宁晋、河北圣禹水工机械有限公司 |
扇 |
2 |
39000 |
7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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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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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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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
大写:柒万捌仟元整 小写:78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