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市域(郊)铁路龙泉至天府机场线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总承包的招标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3/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市域(郊)铁路龙泉至天府机场线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总承包的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3-03-15 15:33
递交时间:2023-03-15 15:3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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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77,931,008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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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市域(郊)铁路龙泉至天府机场线工程 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总承包 招标文件补遗澄清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TFFW(ZB)-S13-2023-025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 补遗文件 1.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中注3修改为:“相应控制价指:项目总控制价、可行性研究总承包费控制价、勘察总承包费控制价、设计总承包费控制价(含暂定设计总价控制价、BIM 设计费控制价、勘察设计阶段支撑性报告控制价)。”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9修改为:“投标人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总承包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价,可行性研究总承包费、勘察总承包费、设计总承包费(含暂定设计总价、BIM 设计费、勘察设计阶段支撑性报告费)不得超过给定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12、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31.4均修改为:“由甲方负责同步实施的市政配套工程、代建工程、需同步实施的其他线路换乘站及政府或轨道办指定的其他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及支撑性报告、勘察设计纳入总承包单位工作范围,除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有明确意见外,总体总包、可行性研究主报告编制、工点设计(车站、区间及场段)、轨道设计、风水电设计、机电系统设计(供电<不含主所及外电通道>、通信、综合监控<含FAS、BAS>、信号、AFC)、综合性设计(线路、限界、车辆、行车组织与运营管理、工程经济与工程筹划等)不允许分包,其它支撑性专题报告和设计允许分包,分包单位须书面报甲方同意并满足行业资质要求,相关费用另行商定,工作内容另行明确。” 4.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9.4低于成本价修改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可行性研究总承包费 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可行性研究总承包费评标价(评标价=经评审后的有效可行性研究总承包费投标报价〈含税〉,下同)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必须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 1)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可行性研究总承包费控制价相应价格(可行性研究总承包费控制价相应价格=可行性研究总承包费控制价<含税>,下同)的80%。 2)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可行性研究总承包费控制价相应价格的85%且低于所有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初步评审<低于成本评审除外>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0%。 (2)勘察总承包费 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勘察总承包费评标价(评标价=经评审后的有效勘察总承包投标报价〈含税〉,下同)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必须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 1)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勘察总承包费控制价相应价格(勘察总承包费控制价相应价格=勘察总承包费控制价<含税>,下同)的80%。 2)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勘察总承包费控制价相应价格的85%且低于所有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初步评审<低于成本评审除外>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0%。 (3)设计总承包费 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设计总承包费评标价(评标价=经评审后的有效设计总承包费投标报价〈含税〉-设计备用金〈含税〉-沿线市政管线综合设计费暂估价〈含税〉-轨道经济研究及设计费暂估价〈含税〉-TOD专项研究设计费暂估价〈含税〉-沿线市政配套工程实施方案设计费暂估价〈含税〉-文物考古勘察费暂估价〈含税〉,下同)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必须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 1)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设计总承包费控制价相应价格(设计总承包费控制价相应价格=设计总承包费控制价〈含税〉-设计备用金〈含税〉-沿线市政管线综合设计费暂估价〈含税〉-轨道经济研究及设计费暂估价〈含税〉-TOD专项研究设计费暂估价〈含税〉-沿线市政配套工程实施方案设计费暂估价〈含税〉-文物考古勘察费暂估价〈含税〉,下同)的80%。 2)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设计总承包费控制价相应价格的85%且低于所有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初步评审<低于成本评审除外>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0%。 当投标人的可行性研究总承包费/勘察总承包费/设计总承包费评标价低于上述各自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80%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对其低报价进行说明,阐明理由和依据,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 注:界定投标报价中评标价是否低于上述各自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或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相应价格的百分数确定方法按川建造价发〔2021〕6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XX以内”或“低(小)于XX”包含XX本身,“XX以上”或“高(大)于XX”不包含XX本身。 示例1:某工程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为805000.00元,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为1000000.00元,比值=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805000.00÷1000000.00=0.805,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为0.81,换算成百分数为81%,未低于80%的规定,不应启动低于成本评审。 示例2:某工程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为804990.00元,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为1000000.00元,比值=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804990.00÷1000000.00=0.80499,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为0.80,换算成百分数为80%,低于80%的规定,应启动低于成本评审。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5.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中增加“权利义务”评审因素,其评审标准为: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七(二)中的招标文件响应、偏离一览表规定。 6.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0.3.5中:“(5)其他费用支付2)”中“文物考古勘察费按照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填报,后期按实际文勘面积据实支付和结算”修改为“文物考古勘察费按实际文勘面积据实支付和结算”;“(5)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出具以下资料”修改为“(6)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出具以下资料”,后续编号顺延。 7.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0.3.4、20.31修改为:“由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单位指定的专用账户交纳违约金,若乙方未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交纳的,按违约金总金额0.05%/天(不低于1000元/天)标准加收违约金(加收违约金不超原违约金总金额),并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单位向乙方提供收据”。 8.第四章合同附件2.考核办法-一、设计成果质量考核2中“…发包人将根据下表收取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与工期考核违约金并不等同,甲方可并行扣除”修改为:“…乙方将根据下表标准向甲方交纳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与工期考核违约金并不等同。由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单位指定的专用账户交纳违约金,若乙方未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交纳的,按违约金总金额0.05%/天(不低于1000元/天)标准加收违约金(加收违约金不超原违约金总金额),并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单位向乙方提供收据”。 9.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7.4.4修改为:“设计阶段BIM设计合同解除计算原则如下:(1)BIM设计人员按任务大纲要求组建成立,完成BIM初步设计,通过甲方最终审查并取得审查会纪要,费用累计为BIM设计费的30%;(2)完成BIM施工图设计,通过甲方最终审查和验收,费用累计为BIM设计费的60%;(3)提交满足业主数据管理平台要求的BIM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费用累计为BIM设计费的90%”。 10.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9.1.10、20.27-20.30已修改,以本次提供为准,具体如下: a.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9.1.10修改为:“甲方工作人员(包含甲方全资、控股公司所有人员及派至参股公司人员,下同)及其特定关系人在项目实施及合同履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甲乙双方交往行为相关规定”。 b.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20.27修改为:“在项目实施及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含各级分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甲乙双方交往行为相关规定,导致甲方工作人员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移送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将上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通报至乙方或其上级单位,乙方应当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甲方备案。 (1)受到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的,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次。 (2)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组织措施的,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人·次。 (3)受到诫勉(诫勉谈话)等组织措施的,乙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人·次。 (4)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等政务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停职(停职审查)、调整(调离)、免职等组织措施,乙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人·次。 (5)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以及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组织措施的,乙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人·次。 (6)移送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并受到刑事处罚的,乙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人·次”。 c.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20.28修改为:“乙方(含各级分包单位)不配合甲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监督检查、信访办理、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等;或不如实报告甲方工作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但经查实的,乙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次”。 d.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20.29修改为:“甲方对乙方(含各级分包单位)针对上述廉洁违约行为的处罚,以出现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所约定的行为,导致“甲方工作人员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移送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结果及时间作为依据,不受项目实施期限(无论是否到期)及合同结算情况(无论是否结算并支付完毕)的限制”。 e.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20.30修改为:“录用甲方(含参与成都轨道交通及市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下属单位<建设公司、成德公司、成眉公司以及运营公司参与新线建设的相关部门>)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含)内的人员在乙方从事成都轨道交通及市域轨道交通建设相关项目,乙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人·次”。 11.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目录删除“可研勘察纲要、设计大纲”,该部分投标内容在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编制。 澄清文件 1.招标文件P132页商务部分目录中第八章节“可研勘察纲要、设计大纲”为技术部分内容,在编制商务部分文件时是否直接删除?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11条。 2.招标文件P138页“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二、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人适用)”,若我方独立投标且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是否可在投标文件中直接删除上述相关内容? 回复:可以。 3.招标文件P37:“(2)评标基准价=各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95%;”P39:“有效投标报价中的可行性研究及设计总承包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1分,每低 1%扣 0.5 分”,上述两条对于报价的评分规则会导致低价中标,影响正常履约。建议调整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评标基准价=各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其它规则与招标文件一致。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低于成本评审见补遗文件第4条。 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为:国内已完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可研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的总包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总承包和总体总包的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包负责人岗位和工作性质类似,该要求是否可以放宽为:国内已完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总体总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总体总包项目或可研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可研勘察设计总体总包项目的总包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因本项目为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总承包,且工点设计(车站、区间及场段)、轨道设计、风水电设计、机电系统设计等不允许分包,不仅需要投标人具备总体总包(包括组织协调、制定标准、协调接口、审查文件等)能力,还需要投标人具备上述专业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含用户需求书)、施工图设计的能力,因此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对应项目的管理经验。 5.项目副经理业绩要求为:国内已完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可研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的总包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总体技术负责人(总体)业绩。总承包和总体总包的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包负责人、总体技术负责人岗位和工作性质类似,该要求是否可以放宽为:国内已完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总体总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总体总包项目或可研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可研勘察设计总体总包项目的总包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或总体技术负责人(总体)业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因本项目为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总承包,且工点设计(车站、区间及场段)、轨道设计、风水电设计、机电系统设计等不允许分包,不仅需要投标人具备总体总包(包括组织协调、制定标准、协调接口、审查文件等)能力,还需要投标人具备上述专业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含用户需求书)、施工图设计的能力,因此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要求投标人项目副经理应具备对应项目的管理经验。 6.总体技术负责人(总体)业绩要求为:国内已完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可研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的设计总体技术负责人(总体)业绩。总承包和总体总包的总体技术负责人岗位和工作性质类似,该要求是否可以放宽为:国内已完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总体总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总体总包项目或可研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可研勘察设计总体总包项目的总体技术负责人(总体)业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因本项目为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总承包,且工点设计(车站、区间及场段)、轨道设计、风水电设计、机电系统设计等不允许分包,不仅需要投标人具备总体总包(包括组织协调、制定标准、协调接口、审查文件等)能力,还需要投标人具备上述专业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含用户需求书)、施工图设计的能力,因此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要求投标人总体技术负责人(总体)应具备对应项目的管理经验。 7.招标文件P38“勘察设计专业总体负责人(副总体)业绩中,备注:1.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除勘察专业总体负责人(副总体)可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人员担任外,余专业总体负责人(副总体)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人员提任;”关于勘察专业总体负责人(副总体)人员。此处是否理解为联合体投标的,勘察专业总体负责人(副总体)可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人员担任,也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本单位人员担任。 回复:是。 8.招标文件132页商务部分中包含“八、可研勘察纲要、设计大纲”,请问,“八、可研勘察纲要、设计大纲”是否将招标文件178页至181页内容填入即可?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11条。 9.本次答辩需要汇报多长时间?提问多长时间? 回复:汇报及提问时间以评标委员会要求为准。 10.招标文件159页(六)主要人员简历表,请问是否仅项目经理(兼总包负责人)、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协调人、总体技术负责人(总体)、勘察设计专业总体负责人(副总体)需要填写简历表? 回复:招标阶段主要人员简历表只需列项目经理(兼总包负责人)、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协调人、总体技术负责人(总体)、勘察设计专业总体负责人(副总体,勘察、建筑、线路、结构、行车组织与运营管理、强电、弱电、轨道、机电设备、工经、BIM 11个专业)。招标文件《任务大纲》中要求的其他人员信息(其他专业副总体、专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总包管理人员、其他工作人员等)在中标公示后由投标人按要求报送,招标人审核通过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人员信息纳入合同附件。 11.项目副经理是否可兼任项目总协调人? 回复: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任务大纲 第二节 二、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总承包组织机构及人员保证(二)人员保证要求”。 12.答辩汇报时,能否将内容全部做成视频的形式进行方案汇报? 回复:不作强制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 13.招标公告中“3.2业绩要求:(1)独立投标人须具有下列第①或②项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及评标办法中单位业绩评分标准“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与“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由1家设计单位担任并负责可行性研究及设计总承包任务,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除外)由1家负责勘察总承包任务的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分工提供相应资质和业绩”要求前后不一致。请问以联合体投标,业绩是否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回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 14.评标办法中勘察设计专业总体负责人(副总体)业绩评分标准“1.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除勘察专业总体负责人(副总体)可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人员担任外,其余专业总体负责人(副总体)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人员担任;”请问勘察专业总体负责人(副总体)可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设计单位)人员担任? 回复:可以。 15.招标文件中工经专业总体负责人(副总体)要求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评审要求,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中无“建筑经济管理”和“工程造价”专业,在北京市,该类专业职称统一评定为“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基本建设经济”专业,请问工经总体负责人的职称为高级经济师是否可行? 回复:可以。 招标文件P10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合同主要条款 二、专用合同条款 26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进度,未明确本工程建设工期,建议明确工程计划开工时间和完工时间?回复: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1.3.2”及“第五章任务大纲第五节里程碑与计划”。 17.(招标文件)未提供工程方案报告、地形图、线路沿线建构筑物、线路沿线控规等资料。是否会补充提供工程方案报告、地形图、线路沿线建构筑物、线路沿线控规等资料? 回复:本项目招标阶段暂不提供。 18.(招标文件)未明确市域(郊)铁路龙泉至天府机场线工程的基本设计标准。是否会补充提供或明确市域(郊)铁路龙泉至天府机场线工程的基本设计标准? 回复: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19.(招标文件)中提及的可行性研究阶段支撑性报告编制中包含了全自动驾驶。是否明确本工程采用全自动驾驶技术? 回复: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20.(招标文件)未明确本工程的控制中心。是否可明确本工程的控制中心设置情况? 回复: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2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工程概况”所提供的工程概况与“第五章 任务大纲 第三节 十一 TOD专项研究”提供的工程示意图中所写工程概况有所区别。是否可以明确以哪一个工程概况的描述为准,还是均可以参考? 回复:以招标公告为准。 22.(招标文件)未明确本工程的场段设置情况,仅在“第五章 任务大纲 第三节 十一 TOD专项研究”中的示意图中有所示意。是否可以明确本工程的场段设置情况,若文字中未明确责是否可以按“第五章 任务大纲 第三节 十一 TOD专项研究”中的示意图中所示设置? 回复: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2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3.2.6中“全自动驾驶”支撑性报告。【澄清问题1】:需明确本次投标是否按全自动驾驶线路或预留全自动驾驶条件设计? 回复: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24.标书第八章可研勘察纲要、设计大纲4.12工程资源共享方案,包括“车辆段共享、工艺布置及资源共享方案”。【澄清问题2】:需明确车辆段大架修所共享的具体线路;明确S13线临江停车场是否与既有18号线临江停车场考虑共享? 回复: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25.标书第八章可研勘察纲要、设计大纲4.13“工程资源最大化研究,包括车辆段、停车场上盖物业综合开发方案研究”。【澄清问题3】:车辆段、停车场是否明确考虑上盖开发或按预留条件考虑? 回复: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26.【澄清问题4】本工程是否考虑规划建设线路云平台或接入线网云平台? 回复: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27.【澄清问题5】本工程控制中心是否考虑与新苗控制中心资源共享或条件不具备时独立建设? 回复: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28.招标文件P128 第五章 任务大纲(另册),但此章节为空白,且招标文件中多次出现《任务大纲》。请问“任务大纲(另册)”在哪里提供? 回复:请于2023年3月7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系统登录入口”中“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29.招标文件P13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目录“八、可研勘察纲要、设计大纲”。请问此部分中的“八、可研勘察纲要、设计大纲”是否在商务部分删除,放在技术部分中?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11条。 30.请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大纲是否要求与标书P177-P181完全一致?缺施工图设计阶段、工勘、初勘、详勘工作内容。 回复:请投标人结合评标办法自行考虑。 31.请问答辩汇报有无格式和时长要求? 回复:格式和时长以评标委员会要求为准。 32.请明确本工程的计划开工、完工时间?土建与机电装修施工周期? 回复: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1.3.2”及“第五章任务大纲第五节里程碑与计划”。 33.招标文件P72第二章 专用合同条款1.19专题研究有“地震安评”,投标最高报价中没有此项费用。请问是否在报价中给予明确? 回复:暂定设计总价包括总承包管理和总体技术管理费(即总体总包费)、分项设计、专项设计及专题研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安全评价)、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招标设计(含用户需求书)、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BIM设计、各阶段审查费(除施工图强制性审查外的会务场所及审查专家的所有费用)、施工图预算编制等费用,应包含为完成任务大纲规定的所有任务全部工作的一切费用,对于未列入报价清单的项目,视为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名称中仅显示为“设计合同”,合同中未显示“设计总承包”这五个字,但工作内容含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全部工作内容,实际工作为设计工程总承包,可否认定该业绩为“设计总承包”业绩? 回复:已完工项目的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项目竣工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实体验收证明或项目已投入使用的业主书面证明)复印件;工作内容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中载明的为准。若工作内容同时包含总体总包(或总承包管理或总体技术管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可认定为“设计总承包”业绩;若工作内容仅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未包含总体总包(或总承包管理或总体技术管理)的,不能认定为“设计总承包”业绩。 3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名称为“勘察设计总承包”,但合同内容中包含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研究及勘察设计总承包内容,请问是否认定该业绩为“可研勘察设计总承包”业绩? 回复:已完工项目的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项目竣工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实体验收证明或项目已投入使用的业主书面证明)复印件;工作内容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中载明的为准。若工作内容同时包含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研究及勘察设计总承包内容的,可认定为“可研勘察设计总承包”业绩。 36.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名称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但合同内容中包含勘察设计总承包工作,且业主证明材料中能体现勘察设计总承包工作内容,请问是否认定该业绩为“可研勘察设计总承包”业绩? 回复:已完工项目的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项目竣工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实体验收证明或项目已投入使用的业主书面证明)复印件;工作内容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中载明的为准。 37.P158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注释中规定的BIM副总体,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中未作说明,具体要求是否与其他专业副总体要求一致? 回复: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任务大纲第三节九、BIM应用设计技术要求1.1.2”。 38.根据招标文件要求,P149、P151、P153、P155中,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体技术负责人、勘察设计专业总体负责人类似业绩表后需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P159相应人员的主要人员简历表后是否需要重复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回复:不作强制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 39.招标文件P2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请问这个项目负责人指的是项目经理吗? 回复:指项目经理(兼总包负责人)。 40.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为:国内已完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可研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的总包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澄清问题1】:总承包和总体总包的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包负责人岗位和工作性质类似,该要求是否可以放宽为:国内已完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总体总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总体总包项目或可研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可研勘察设计总体总包项目的总包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因本项目为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总承包,且工点设计(车站、区间及场段)、轨道设计、风水电设计、机电系统设计等不允许分包,不仅需要投标人具备总体总包(包括组织协调、制定标准、协调接口、审查文件等)能力,还需要投标人具备上述专业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含用户需求书)、施工图设计的能力,因此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对应项目的管理经验。 41.招标文件中,项目副经理业绩要求为:国内已完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可研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的总包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总体技术负责人(总体)业绩。【澄清问题2】:总承包和总体总包的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包负责人、总体技术负责人岗位和工作性质类似,该要求是否可以放宽为:国内已完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总体总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总体总包项目或可研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可研勘察设计总体总包项目的总包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或总体技术负责人(总体)业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因本项目为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总承包,且工点设计(车站、区间及场段)、轨道设计、风水电设计、机电系统设计等不允许分包,不仅需要投标人具备总体总包(包括组织协调、制定标准、协调接口、审查文件等)能力,还需要投标人具备上述专业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含用户需求书)、施工图设计的能力,因此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要求投标人项目副经理应具备对应项目的管理经验。 42.招标文件中,总体技术负责人(总体)业绩要求为:国内已完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可研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的设计总体技术负责人(总体)业绩。【澄清问题3】:总承包和总体总包的总体技术负责人岗位和工作性质类似,该要求是否可以放宽为:国内已完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总体总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总体总包项目或可研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可研勘察设计总体总包项目的总体技术负责人(总体)业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因本项目为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总承包,且工点设计(车站、区间及场段)、轨道设计、风水电设计、机电系统设计等不允许分包,不仅需要投标人具备总体总包(包括组织协调、制定标准、协调接口、审查文件等)能力,还需要投标人具备上述专业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含用户需求书)、施工图设计的能力,因此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要求投标人总体技术负责人(总体)应具备对应项目的管理经验。 43.招标文件P38“勘察设计专业总体负责人(副总体)业绩中,备注:1.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除勘察专业总体负责人(副总体)可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人员担任外,余专业总体负责人(副总体)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人员提任;”【澄清问题4】:关于勘察专业总体负责人(副总体)人员,是否理解为勘察专业总体负责人(副总体)可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人员担任,也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本单位人员担任。 回复:是。 4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3.2.6中“全自动驾驶”支撑性报告。【澄清问题1】:需明确本次投标是否按全自动驾驶线路或预留全自动驾驶条件设计? 回复: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45.标书第八章可研勘察纲要、设计大纲4.12工程资源共享方案,包括“车辆段共享、工艺布置及资源共享方案”。【澄清问题2】:需明确车辆段大架修所共享的具体线路;明确S13线临江停车场是否与既有18号线临江停车场考虑共享? 回复: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46.标书第八章可研勘察纲要、设计大纲4.13“工程资源最大化研究,包括车辆段、停车场上盖物业综合开发方案研究”。【澄清问题3】:车辆段、停车场是否明确考虑上盖开发或按预留条件考虑? 回复: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47.【澄清问题4】本工程是否考虑规划建设线路云平台或接入线网云平台? 回复: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48.【澄清问题5】本工程控制中心是否考虑与新苗控制中心资源共享或条件不具备时独立建设? 回复: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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