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市]开发区精密功能件产业载体生活区配套项目6#装饰工程
金额
2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fffjsz2024030007
预算金额2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联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杨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开发区精密功能件产业载体生活区配套项目6#装饰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KFFFJSZ2024030007
工程名称 开发区精密功能件产业载体生活区配套项目6#装饰工程
招标人名称 扬州蝶湖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国联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自筹
工程地点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运河南路以东,汤汪路以西
工程规模 该项目建筑面积约6887平方米,本次实施内容包括开发区精密功能件产业载体生活区配套项目6号楼的室内精装修工程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
KFFFJSZ2024030007001开发区精密功能件产业载体生活区配套项目6#装饰工程EPC总承包 公开招标 2000 2024-03-28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4/3/28
集中报名地点 集中报名日期 从到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58401040013872
计划开工时间 2024/5/10 计划竣工时间 2024/7/8
公告开始时间 2024/3/28 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4/4/2 23:59:59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精密功能件产业载体生活区配套项目6#装饰工程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扬开管审备[2024]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蝶湖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开发区精密功能件产业载体生活区配套项目6#装饰工程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运河南路以东,汤汪路以西
    2.1.2 工程规模:该项目建筑面积约6887平方米,本次实施内容包括开发区精密功能件产业载体生活区配套项目6号楼的室内精装修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2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10日,竣工日期:2024年07月08日
    2.1.5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开发区精密功能件产业载体生活区配套项目6#装饰工程,在招标人提供的原有建筑图纸及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室内精装修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工作内容包含室内装饰、装饰水、装饰电、暖通、消防改造(消防水、消防电、消防排烟)、智能化及家具软装采购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工作; 3)本工程项目水、电、气等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以下资质组合之一(可组成联合体):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12月01日至2024年02月29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3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21年03月0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03月0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包括:单项合同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如为设计业绩,1000万元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如为设计业绩,业绩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3月28日至2024年04月02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4月30日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蝶湖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联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运河尚美生活广场2栋15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黄杨、叶伟
电话:
电话:0514-8289218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280427731@qq.com
十、备注
    备注:

2024年03月28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运河尚美生活广场2栋15楼

联系人

黄杨、叶伟
传真

电话

0514-82892188
邮编 E-mail 1280427731@qq.com

资审文件一览

序号文件名称文件大小
1 招标文件正文.pdf 1176581
2 调整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及附件.rar 4796070
3 图纸.zip 12114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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