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年产60万吨机制砂加工项目配电室配电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2.1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洪波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1377548259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002001001 dea00c69-edd7-4a06-99fd-cfa48729a16e 2023/08/07 17:30 苏海专区

年产60万吨机制砂加工项目配电室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年产60万吨机制砂加工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赣行审备〔2022〕29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赣榆惠达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电室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  

2.1.2建设规模:连云港市赣榆惠达矿业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制砂项目配电室配电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最高投标限价:1621064.93元;

2.1.4 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2招标范围:连云港市赣榆惠达矿业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制砂项目配电室配电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配电室配电、配电室内土建及照明、接地,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资格)。

3.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包括如下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两个及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④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⑤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b.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c.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22】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

d.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e.本工程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开始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81日至2023年8717: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前来报名:(1)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

4.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院内306室,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18-85899660/13775482595。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网站线上报名,以便后期系统公示需要,最终报名结果以线下报名为准,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报名的,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报名不成功、投标无效等。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1415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和安大厦1525室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 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1.2 评标入围方法

依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含20家)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及以上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含G1、G2去除的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末尾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7.2评标标准:

评分方法如下: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商务标得分: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工程K2值取为90%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网站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赣榆惠达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邮编: 2221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 洪波                         联系人:陈工                     

电话:  0518-80631639                   电话:0518-85899660/13775482595  

传真:         /                        传真:0518-8589966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jiangsuxind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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