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农业与环境工程学院2024秋季学期耗材采购竞价公告
金额
34.59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4110461687625
预算金额34.59万元
招标联系人谢老师176874125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农业与环境工程学院2024秋季学期耗材采购
项目编号:6202411046168762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谢老师  17687412536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04 18:35  -  2024-11-07 15:00
采购单位: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农业与环境工程学院2024秋季学期耗材采购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其它机械五金; 参数:详见附件1;次要参数要求: 1批 345979.20 详见附件1

买家留言:投标人请务必认真了解项目采购需求和要求(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中,若有指定品牌及型号的,供应商报价该内容仅限推荐品牌及型号,不接受推荐品牌及型号以外的产品,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设备的品牌、型号及配置,产品配置必须是原厂出厂标配且为全新产品,否则报价无效。),并按要求上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附件2,附件3,否则报价无效
 
附件: 附件1: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农业与环境工程学院2024秋季学期耗材采购需求表.docx附件2:商务要求响应表.xls附件3:报价表.docx
响应附件要求:报价时上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商务要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2)、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否则报价无效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南宁市武鸣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宝源南路29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质量保证 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2.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本次采购要求相一致。 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为正规厂家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并保证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所有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此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质保期 1.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 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软硬件设备、配件提供一年的免费质保及软件免费升级服务(分项货物要求中有特别注明的,按特别注明的执行)。 2.从通过验收即日起质保期内所有由于质量问题导致的软、硬件产品故障以免费保修、免费人工及免费更换备件标准上门服务,并提供终身维护。
★包装和运输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应按采购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单位、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 供应商负责货物运输,免费送货上门,运输途中所有损耗由供应商负责。
售后服务要求 1.接到问题通知成交供应商须在2小时内需要作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解决。 2.项目供货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残留物或垃圾,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清理至校外,否则可以扣减相关清理所发生的费用。 ★3.所有货物,非人为损坏,成交供货商须免费更换;若因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
★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部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供货前,供应商需提交样品且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供货,否则,采购人可以拒收。 2.交货地点: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3.自竞价结果确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好合同。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 2 %。 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转账或电汇等形式(支持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形式) 3.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转入采购人指定保证金账户。 4.履约保证金期限:履约验收合格后30日 5.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保证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无违约行为,成交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及《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退还,采购人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履约保证金缴纳的具体方式,配合供应商办理无息退还事宜。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农行南宁东盟经济园区支行 账  号:20036501040014065
付款条件 1.本项目无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在要求的交货期内供货,完成验收手续后并开具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 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 2.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带★号的内容及表述为“须”或“必须”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或条件,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否则报价无效。报价供应商必须认真审核报价文件所有要求,如明知不能满足报价文件要求进行恶意竞争的,报价无效,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2.为避免供应商用虚假冒牌产品虚假低价应标问题,所有品种的货物需得到采购人确认,达到要求后方能签订合同,否则报价无效,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3.供应商须就采购需求的内容作完整报价。总报价已包含货物、运费、装卸费、人工费、样品费、培训费、税金、售后服务费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4.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中,若有指定品牌及型号的,供应商报价该内容仅限推荐品牌及型号,不接受推荐品牌及型号以外的产品,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设备的品牌、型号及配置,产品配置必须是原厂出厂标配且为全新产品,否则报价无效。
验收方法及方案 1.验收依据 按合同要求及国家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 (1)所供产品的规格、数量、功能、材质、颜色等符合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要求。 (2)所供产品的外观完好,无严重碰撞、表皮脱落、五金件生锈等明显瑕疵。 (3)所供产品结构牢固,无安全隐患。 (4)如有抽检要求的,检测结果符合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要求。 (5)所有产品均已运输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6)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及采购合同约定的附件、工具、技术资料等齐全;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 3.验收方法及方案:现场验收。 4.验收时,采购人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需承担被采购人终止合同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备注:该项目在乐采云系统(https://gxzc.lecaiyun.com/)进行报价
乐采云系统公告网址:
https://gxzc.lecaiyun.com/bidding/detail?requisitionId=62024110461687625&type=BIDDING_INVITATION&utm=luban.luban-PC-55695.1837-pc-bidding-bidUpgrade-front.3.c324e7109aad11ef8730d91d4f207ac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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