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天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卫生学校学生宿舍热水供应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LZC2018-J1-00047-GXTG)质疑答复函
金额
168.91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8/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lzc2018-j1-00047-gxtg
预算金额168.91万元
招标公司桂林市卫生学校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天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坤达机电有限公司168.91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天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卫生学校学生宿舍热水供应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LZC2018-J1-00047-GXTG)质疑答复函
广西天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卫生学校学生宿舍热水供应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LZC2018-J1-00047-GXTG)质疑答复函
质疑人名称: 深圳市长菱能源机电有限公司 质疑人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红星社区金福雅苑3栋302 法定代表人:罗阳春 授权代理人:符芳俭 联系电话:18925209688 0755-33582535 深圳市长菱能源机电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下午以快递方式递交的关于“桂林市卫生学校学生宿舍热水供应设备采购(GLZC2018-J1-00047-GXTG)”项目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已收悉。 为了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上午10时30分组织本项目谈判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出具评审意见,现依据谈判小组出具的评审意见就质疑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 针对贵公司质疑事项1“质疑广西坤达机电有限公司中标总价为:1689190.00元,我公司投标总价为1679400.00元,我公司投标价比广西坤达机电有限公司中标价低了9790.00元,为什么不是低价中标?若广西坤达机电有限公司是以为“双小”企业的优惠政策而中标,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双小”即投标企业是小微企业,投标的产品是工业企业类的小微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质疑事项1回复如下: 根据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原评标委员会评审,成交供应商广西坤达机电有限公司提供了工商注册地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出具的广西坤达机电有限公司、江苏天舒电器有限公司及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的原件。经审查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一致,真实有效,贵公司提供的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事项1不成立。 二、 针对贵公司质疑事项2:“质疑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属集群托管企业,没有自己租赁的办公及生产场所,其公司也没有合法生产方形保温水箱的经营范围。” 质疑事项2回复如下: 成交供应商广西坤达机电有限公司提供了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分支机构证明材料。成交供应商提交了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并确认无分支机构。经审查营业执照原件,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及销售:不锈钢制品、管材......”说明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不具备生产不锈钢方形水箱的能力。成交供应商广西坤达机电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不锈钢方形水箱的生产厂家为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谈判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与提供的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的经营范围相互矛盾,谈判小组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澄清,成交供应商应答内容为:“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具有销售不锈钢制品的经营范围”,质疑事项2成立。 三、 针对贵公司质疑事项3:“质疑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方形保温水箱,该公司地址在南宁良庆区金沙大道9号世纪新江南紫晶城市花园小区内,小区是不符合制造水箱生产条件的,且注册为托管公司,属商贸类的小微企业不是工业类的小微企业。” 质疑事项3回复如下: 成交供应商广西坤达机电有限公司提供了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分支机构证明材料。成交供应商提交了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并确认无分支机构。经审查营业执照原件,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及销售:不锈钢制品、管材......”说明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不具备生产不锈钢方形水箱的能力。成交供应商广西坤达机电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不锈钢方形水箱的生产厂家为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谈判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与提供的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的经营范围相互矛盾,谈判小组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澄清,成交供应商应答内容为:“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具有销售不锈钢制品的经营范围”,质疑事项3成立。 四、 针对贵公司质疑事项4:“质疑广西坤达机电有限公司投标中的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方形保温水箱不是本企业制造生产的货物。其公司属商贸类的小微企业,不是工业企业类的小微企业,不具备生产的资质条件。” 质疑事项4回复如下: 成交供应商广西坤达机电有限公司提供了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分支机构证明材料。成交供应商提交了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并确认无分支机构。经审查营业执照原件,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及销售:不锈钢制品、管材......”说明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不具备生产不锈钢方形水箱的能力。成交供应商广西坤达机电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不锈钢方形水箱的生产厂家为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谈判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与提供的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的经营范围相互矛盾,谈判小组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澄清,成交供应商应答内容为:“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具有销售不锈钢制品的经营范围”,质疑事项4成立。 五、 针对贵公司质疑事项5:“质疑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不具备生产制造方形保温水箱的资质,其销售的货物也无法由本公司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 质疑事项5回复如下: 成交供应商广西坤达机电有限公司提供了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分支机构证明材料。成交供应商提交了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并确认无分支机构。经审查营业执照原件,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及销售:不锈钢制品、管材......”说明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不具备生产不锈钢方形水箱的能力。成交供应商广西坤达机电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不锈钢方形水箱的生产厂家为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谈判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与提供的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的经营范围相互矛盾,谈判小组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澄清,成交供应商应答内容为:“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具有销售不锈钢制品的经营范围”,质疑事项5成立。 六、针对贵公司质疑事项6:“质疑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方形保温水箱不是该公司制造的货物,该公司属商贸类的小微企业不是工业企业类的小微企业,不符合享受微小企业政策优惠文件要求。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成交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型号、性能及指标符合或优于国家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货物。’那么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自己没生产能力,即否定其提供不了原厂商实物。” 质疑事项6回复如下: 成交供应商广西坤达机电有限公司提供了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分支机构证明材料。成交供应商提交了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并确认无分支机构。经审查营业执照原件,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及销售:不锈钢制品、管材......”说明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不具备生产不锈钢方形水箱的能力。成交供应商广西坤达机电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不锈钢方形水箱的生产厂家为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谈判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与提供的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的经营范围相互矛盾,谈判小组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澄清,成交供应商应答内容为:“南宁赛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具有销售不锈钢制品的经营范围”,质疑事项6成立。 综上所述,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事项1缺乏有效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故按驳回质疑处理。 贵公司质疑事项2至6成立,成交人“广西坤达机电有限公司”成交结果无效:我公司将重新以更正成交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的,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我公司将把有关情况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特此复函。 广西天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7.23
附件
- 答复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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