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赋河套”总部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1#综合商贸楼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054.6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天赋河套”总部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1#综合商贸楼施工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内蒙古巴彦绿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博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天赋河套”总部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1#综合商贸楼施工项目 市SZ2023-006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天赋河套”总部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1#综合商贸楼施工项目 市SZ2023-006-01-01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27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巴彦淖尔市开标室2号 |
公示期 | 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01日止 |
备注说明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永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20546055.0000 |
工期(交货期) | 31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王龙 / NMG2505321 |
企业业绩 | 1、五原县龙昌佳园住宅小区 C2#楼 2、“天赋河套”总部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人民防空地下室工程3、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科研中试基地建设工程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项目经理:王龙(证书编号:NMG2505321)技术负责人:李红兵(证书编号:201165416)施工员:(证书编号:0151610191516000312)质量员:郭婧(证书编号:0151710691517001155)安全员:张凯(证书编号:蒙建安 C2(2023)0012534)材料员:张瑞光(证书编号:0151711191517000953)资料员:菅丽(证书编号:0151711491517001184)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华旭万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20543981.0000 |
工期(交货期) | 310(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李志 / 152823198301240016 |
企业业绩 | 1、磴口县盛鑫农业仓储项目2、巴彦淖尔中心支公司新租赁职场装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项目经理:李志(证书编号:152823198301240016)技术负责人:冯霞(证书编号:201304746)安全员:许兵(证书编号:蒙建安 c2(2019)0246616)施工员:周晓东(证书编号:0151810191518000703)质检员:王雅韬(证书编号:0151710691517001151)材料员:张茹(证书编号:0151811191518000205)资料员:梁丽霞(证书编号:0151711491517000826)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万佳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20552240.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计划开工时间:2023 年 11 月 5 日,计划完工时间:2024 年 09 月 10 日,共计:310 (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王春龙 / 蒙215131999758 |
企业业绩 | 1、准格尔黄河大峡谷景区游客中心广场工程2、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呼和浩特分局井尔沟管理站管护巡护点维修项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项目经理:王春龙(证书编号:蒙215131999758)技术负责人:赵军芳(证书编号:20203004053)施工员:孙文军(证书编号:0151810191518000975)质量员:孙跃刚(证书编号:015231060000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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