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BOT特许经营项目(第3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08/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标信息公布 | ||||
招标申请编号:2020917371
|
||||
工程名称 | 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BOT特许经营项目(第3次) | |||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 |||
中标单位 |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杨友强 | |||
建设规模 | 19530.06平方米 | |||
层数/幢数 | / | |||
结构形式 | 框架结构 | |||
中标内容 | 本项目采用 B0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模式,中标人与项目业主签署特许经营初步协议后,中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项目所在地组建、注册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由项目业主授予该项目公司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特许经营项目法人的特许经营权27 年(2021年12月15日前必须要投入使用),项目公司需完成规划用地、环评、能评、项目申请核准等前期手续,并对项目进行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维护,项目公司将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后的再生产品自行销售,并按照合同约定获得政府支付的餐厨垃圾收运、畜禽尸体收运、有机垃圾处理(含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粪便、畜禽尸体)服务费。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对各类垃圾进行收运,并对垃圾收运进行信息化管理。项目公司在项目中投入的资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均为国有资产,项目公司在项目特许经营期内均可无偿使用上述资产,如上述资产需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事项的,项目公司应配合办理。项目公司将在为期27年的特许经营期期满时,将设施完备、工艺运行良好、垃圾处理能力和环保排放符合要求的垃圾处理项目(含项目公司)整体无偿移交给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中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或其指定的权利义务承受人。 | |||
中标价 | ||||
工期要求: | 27 年(2021年12月15日前必须要投入使用)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返回顶部